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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法人是否要坐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4:34
跟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因为经营不善,企业关闭,老板跑路的工作时有发生,是法令意识的缺少形成的现象。那究竟公司关闭法人要坐牢吗?那就要分状况来看了,下面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集到了相关的法令文献,为咱们逐个答疑解惑,希望能协助咱们。
一、公司关闭法人是否要坐牢
企业破产并不引起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定结果,如行情不可、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定有罪。
《破产法》第125条规则,企业董事、监事或许高档管理人员违背忠诚职责、勤勉职责,致使地点企业破产的,依法承当民事职责。
导致破产的原因许多,老板如违背了上述的规则,才或许承当民事职责,这是一层,第二,该违背有必要是又人申述,第三,该申述又被法院以判定或裁决的方法确定,才或许承当民事职责而非必定的刑事职责。因而所谓的坐牢结果简直很少呈现。
但因现已呈现破产原因,则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及时请求破产而导致企业职工、社保和税收、其他债务人丢失的进一步扩展,则其承当职责的或许性必定添加。
破产请求是一个及时有用的止损途径,是保证各个债务人公正受偿、完成权力最大化的最为高效的一种手法和途径。
二、破产请求的提出
我国施行的是肯定的破产请求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请求权人提出请求而开端,法院不得依职权自动开端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定见》)。依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债务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请求。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请求权遭到严厉约束。国发[1994]5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施行企业破产,有必要首要安顿好破产企业职工。如从不和解说,没有安顿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不能施行破产。又据国发[1997]10号文弥补告诉的精力,未列入吞并破产和解困企业名单的企业也不能请求破产。人民法院可按[1997]2号文的规则,以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则:“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赞同后,能够请求宣告破产”。可见,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赞同,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便到达破产边界,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这样看来,债务人的破产请求权能否行使彻底取决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志愿,从而使债务人的破产请求权流于形式。
综上所述,经过上文的简略介绍,咱们了解到企业破产关闭只需没有冒犯法令,能够走正规的途径进行破产请求,无需承当法令职责。所以问题公司关闭法人是否要坐牢的答案是不一定,要分状况而定。假如咱们还有什么法令问题需求咨询,请您联络听讼网咨询,咱们会尽心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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