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养老保险解答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03:20青岛居民养老保险方针回答
1、哪些人能够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月享用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层次有哪些?
答: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个人缴费规范全市一致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层次。其间,100元层次只适用于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员挑选。除100元层次外,参保人自主挑选缴费层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越最高缴费层次。
3、对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纪有什么要求?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时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时46~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践年纪到60周岁的剩下年数,答应到达60周岁时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越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用乡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可自愿补缴不超越15年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不必缴费,按月收取根底养老金。凡不缴费直接收取根底养老金的,其契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特别提示: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截止时刻:崂山区、黄岛区、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和即墨市为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自愿处理一次性补缴的,最迟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处理一次性补缴手续,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不再处理此类人员的补缴手续。
4、怎么处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契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带着自己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带着《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到户籍地点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请求,挑选缴费层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根本养老保险参保挂号表》,处理参保挂号手续。参保居民自己也可到大街(镇)保证中心直接处理相关手续。
5、怎么改变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层次?
答:参保人员带着相关资料,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根本养老保险改变挂号表》,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改变请求,村(居)专办员查看有关证件和资料是否完全,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改变表》上报大街(镇)保证中心。参保居民自己也可到大街(镇)保证中心直接处理改变挂号的相关手续。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收取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60周岁、按规则参保、未享用国家规则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能够按月收取养老金。居民保险制度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必缴费,按月收取根底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践年纪到60周岁的剩下年数,答应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越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7、重度残疾人的待遇收取年纪有何特别规则?
答:针对重度残疾人均匀寿命短的实践,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对重度残疾人按规则参保缴费满15年且年满55周岁的,自己可自愿向养老保险联系地点大街(镇)劳作保证服务中心提出书面请求,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收取养老金请求表》经区、市残联审阅承认,区、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准,报市人社局存案,契合条件的可处理提早收取养老金手续,从提出请求的次月开端按月收取养老待遇。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怎么计发的?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为:养老金月收取规范=根底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其间,根底养老金规范目前为每月110元,对缴费超越15年的,每超越1年加发1%的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139(与现行乡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