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深圳市2007年工伤赔偿法定最低标准(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5:45

深圳市2007年工伤补偿法定最低规范(五-——十级)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十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6个月=10536元
工作补助金:1756元/月×4个月=7024元
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1个月=1756元
算计:19316元
九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8个月=14048元
工作补助金:1756元/月×8个月=14048元
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2个月=3512元
算计:31608元
八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10个月=17560元
工作补助金:1756元/月×15个月=26340元
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4个月=7024元
算计:50924元
七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12个月=21072元
工作补助金:1756元/月×25个月=43900元
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6个月=10536元
算计:75508元
六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14个月=24584元
工作补助金:1756元/月×40个月=70240元
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8个月=14048元
算计:108872元
五级:伤残补助金:1756元/月×16个月=28096元
工作补助金:1756元/月×50个月=87800元
医疗补助金:1756元/月×10个月=17560元
算计:133456元
注:适用于


2007年7月1日至
2008年6月30日期间发作的工伤。
以上规范是依深圳市核算局的《深圳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公报》中的乡镇员工年平均薪酬35107元即月平均薪酬2926元的规范和《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员工薪酬高于深圳市2006年度社会(乡镇)员工月平均薪酬2926元的300%的,依照2926元的300%即8778元/月核算;工伤员工薪酬低于深圳市2006年度社会(乡镇)员工月平均薪酬2926元的60%的,依照2926元的60%核算。2926元/月×60%=1756元/月。
2007年11月1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