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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三种途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23:38
关于著名商标的确定,在我国现在施行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均可确定的双轨制,但须以当事人提出恳求或恳求为条件。那么恳求确定著名商标的三种途径具体有哪些内容?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欢迎阅览。
依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施行法令》(以下简称法令)以及《著名商标确定和维护规则》对著名商标确定的规则,现在,恳求确定著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确定
需求恳求确定著名商标的,有必要经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资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定见的有关恳求资料以邮递方法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确定该商标是否著名。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以为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也能够向商标局恳求确定其商标著名,此刻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依据资料。
二、经过商标评定委员会确定
按照商标法及法令的规则,在商标评定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以为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能够向商标评定委员会恳求确定著名商标,此刻,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依据资料。
三、经过人民法院确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子中,依据当事人的恳求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能够对触及的注册商标
是否著名依法作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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