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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抗辩程序怎么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01:24
很多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程序怎么走都不是很清楚,关于咱们日子中一些不公平的工作,咱们有些时分只要挑选进行诉讼的办法,当然关于诉讼一般都是有诉讼时效的,那么诉讼时效是什么?诉讼时效的抗辩程序怎么走?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力遭到损害的权力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其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则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力人提出恳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责任人实行所承当的责任。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力人行使恳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维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责任人虽可拒绝实行其责任,权力人恳求权的行使仅发作妨碍,权力自身及恳求权并不消除。当事人超越诉讼时效后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间断,中止,延伸事由的,判定驳回其诉讼恳求。假如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抛弃该权力,法院不得按照职权自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撑其诉讼恳求。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约束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列举了四种债务恳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务恳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撑。这四种债务恳求权分别是:①付出存款本金及利息恳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目标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恳求权;③依据出资联系发生的缴付出资恳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则的债务恳求权。
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一起契合两个条件:一是该依据有必要是新的依据,二是该依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恳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二审程序中的新的依据是指一审庭审完毕后新发现的依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允许,二审法院经审查以为应当允许并依当事人请求调取的依据。
听讼小编提醒您,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许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撑。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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