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假币罪立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2 11:29
日子中或许有朋友会将自己私运的假币以必定的价格转让给他人,那么问题就来了,私运假币构成犯罪吗?构成私运假币罪是有必定条件的,那么私运假币罪的确定是什么,立案规范又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私运假币罪概念
私运假币罪,是指违背国家钱银办理及海关法规,躲避海关监管,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不合法运送、带着或许邮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私运假币罪立案规范
私运假造的钱银,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许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3、私运假币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其不只侵犯了国家对钱银的办理制废,并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交易办理,本罪的目标,与其他比如私运毒品罪、私运淫秽物品罪不同,它仅限于假造的钱银。所谓假造的钱银,是指依照人民币或外币的图画、形状、颜色、线条等特征而经过印刷、复印、石印、手描、照持平办法制造的以假充真的钱银。既包含假造的人民币,又包含假造的外币。依照假造的办法,其可分为机制胶印、凹印假币、石板、木板、蜡板印假币,复印、誉印假币,照相假币、描绘假币、板印假币、复印、制板技能组成假币,仿照硬币铸造的假币等多种。关于变造的钱银即对钱银经过选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抹等的办法加工处理,而使其改动形状、增值发生的钱银,严格说来,并不归于假造的钱银。对其私运的不宜以本罪论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国家有关钱银的办理法规及海关法规,躲避海关监管,不合法带着、运送、邮递假造的钱银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躲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纳种种办法,以躲避海关对其所运送、带着、邮递的假造钱银进行监督和查看的行为。躲避海关监管是私运行为最为实质的特征之一,关于本罪当然亦不例外。其实,行为人分明知道假造的钱银是国家再三严峻制止进出国(边)境的,假如被海关发现,必然会予以没收。因而,私运假造的钱银的犯罪分子要到达其意图,只要采纳种种不正当手法,使其所运送、带着或邮递的假造的钱银躲避海关的查看与监督。至于其方法则多种多样,有的是绕关私运,即绕过关品,在没有海关或边境查看站的当地,不合法运送、带着假造的钱银进出国(边)境;有的是瞒关私运,即虽经过关口,但妄图选用藏匿、假报、假装等手法,以诈骗海关部分的查看,经过海陆空等运送线邮递假造的钱银进出境。这些行为,都是一些典型的私运假造的钱银之行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典型的私运假造的钱银的行为,在理论上,又常被称之为直接私运或准私运的行为。依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准私运的行为首要包含下列几种景象:
(1)直接向私运假造钱银的犯罪分子收买假造的钱银的;
(2)在内海、领海收买、运送、贩卖假造的钱银的;
(3)与私运假造的钱银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供给借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供给运送、保管、邮递或若其他便利条件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构本钱罪。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并且为直接成心,即行为人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仍决意躲避海关的监管并将其运送、带着或邮递进出国(边)境,过错不能构本钱罪。假如行为人在不知情或许彻底遭到欺骗的状况下运送、带着或许邮递了假造的钱银进出境的,就不构本钱罪。当然,这并不扫除能够构成他罪,如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等。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的意图,对本罪的构成没有影响。
以上便是关于私运假币罪的概念,立案规范以及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我们都知道私运类的行为都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因而,不要冒着犯法的危险来获取利益,这样不值得。假如您咨询的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1、私运假币罪概念
私运假币罪,是指违背国家钱银办理及海关法规,躲避海关监管,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不合法运送、带着或许邮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私运假币罪立案规范
私运假造的钱银,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许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3、私运假币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其不只侵犯了国家对钱银的办理制废,并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交易办理,本罪的目标,与其他比如私运毒品罪、私运淫秽物品罪不同,它仅限于假造的钱银。所谓假造的钱银,是指依照人民币或外币的图画、形状、颜色、线条等特征而经过印刷、复印、石印、手描、照持平办法制造的以假充真的钱银。既包含假造的人民币,又包含假造的外币。依照假造的办法,其可分为机制胶印、凹印假币、石板、木板、蜡板印假币,复印、誉印假币,照相假币、描绘假币、板印假币、复印、制板技能组成假币,仿照硬币铸造的假币等多种。关于变造的钱银即对钱银经过选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抹等的办法加工处理,而使其改动形状、增值发生的钱银,严格说来,并不归于假造的钱银。对其私运的不宜以本罪论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国家有关钱银的办理法规及海关法规,躲避海关监管,不合法带着、运送、邮递假造的钱银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躲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纳种种办法,以躲避海关对其所运送、带着、邮递的假造钱银进行监督和查看的行为。躲避海关监管是私运行为最为实质的特征之一,关于本罪当然亦不例外。其实,行为人分明知道假造的钱银是国家再三严峻制止进出国(边)境的,假如被海关发现,必然会予以没收。因而,私运假造的钱银的犯罪分子要到达其意图,只要采纳种种不正当手法,使其所运送、带着或邮递的假造的钱银躲避海关的查看与监督。至于其方法则多种多样,有的是绕关私运,即绕过关品,在没有海关或边境查看站的当地,不合法运送、带着假造的钱银进出国(边)境;有的是瞒关私运,即虽经过关口,但妄图选用藏匿、假报、假装等手法,以诈骗海关部分的查看,经过海陆空等运送线邮递假造的钱银进出境。这些行为,都是一些典型的私运假造的钱银之行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典型的私运假造的钱银的行为,在理论上,又常被称之为直接私运或准私运的行为。依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准私运的行为首要包含下列几种景象:
(1)直接向私运假造钱银的犯罪分子收买假造的钱银的;
(2)在内海、领海收买、运送、贩卖假造的钱银的;
(3)与私运假造的钱银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供给借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供给运送、保管、邮递或若其他便利条件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构本钱罪。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并且为直接成心,即行为人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仍决意躲避海关的监管并将其运送、带着或邮递进出国(边)境,过错不能构本钱罪。假如行为人在不知情或许彻底遭到欺骗的状况下运送、带着或许邮递了假造的钱银进出境的,就不构本钱罪。当然,这并不扫除能够构成他罪,如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等。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的意图,对本罪的构成没有影响。
以上便是关于私运假币罪的概念,立案规范以及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我们都知道私运类的行为都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因而,不要冒着犯法的危险来获取利益,这样不值得。假如您咨询的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