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把房子转给母亲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21:45
苏先生与于女士于2005年挂号成婚,婚后不久买了一套房子,挂号在苏先生名下。几年之后,他们发现两人的生活习惯有很大距离,爱情越来越淡。2011年头于女士向法院申述离婚,并要求平分两人的产业。可苏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推托,致使案子延迟了一个多月才开庭。
就在法院审理此案时,于女士对苏先生拿出的依据大吃一惊。本来,苏先生拿出的房子产权证上写着的是另一个人的姓名,而这个人是苏先生的母亲。本来,就在延期开庭的这一个月时间里,苏先生将房子卖给了自己的母亲,并进行了过户,该房子现已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了,没办法于女士只好先挑选了撤诉。为将房子权属弄清楚,于女士请教了律师,在这种状况下她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点评
律师以为:依据《婚姻法》规则,婚后获得的产业是夫妻一起产业,该房子尽管挂号在苏先生个人名下,但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物权法》规则,处置一起共有的产业应当通过整体共有人赞同,而苏先生在处理房子时,并没有通过于女士的赞同,归于无权处置。苏先生的母亲在明知儿子被申述离婚的状况下,为了搬运产业,而与苏先生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损害了于女士的利益,因而该合同应当无效。尽管房子现已过户,但苏先生的母亲并不归于不动产生意中好心第三人的要求,因而于女士能够向法院另行提申述讼,以苏先生和他的母亲为被告,恳求法院确定该房子生意行为无效,依据法院判定改变房产挂号。
律师提示,在离婚案子中,有一部分当事人为搬运产业制作出各种假合同、假诉讼等,为了防止以上状况,主张当事人在申述离婚时,对一起产业进行保全,以防止不必要的费事。
就在法院审理此案时,于女士对苏先生拿出的依据大吃一惊。本来,苏先生拿出的房子产权证上写着的是另一个人的姓名,而这个人是苏先生的母亲。本来,就在延期开庭的这一个月时间里,苏先生将房子卖给了自己的母亲,并进行了过户,该房子现已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了,没办法于女士只好先挑选了撤诉。为将房子权属弄清楚,于女士请教了律师,在这种状况下她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点评
律师以为:依据《婚姻法》规则,婚后获得的产业是夫妻一起产业,该房子尽管挂号在苏先生个人名下,但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物权法》规则,处置一起共有的产业应当通过整体共有人赞同,而苏先生在处理房子时,并没有通过于女士的赞同,归于无权处置。苏先生的母亲在明知儿子被申述离婚的状况下,为了搬运产业,而与苏先生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损害了于女士的利益,因而该合同应当无效。尽管房子现已过户,但苏先生的母亲并不归于不动产生意中好心第三人的要求,因而于女士能够向法院另行提申述讼,以苏先生和他的母亲为被告,恳求法院确定该房子生意行为无效,依据法院判定改变房产挂号。
律师提示,在离婚案子中,有一部分当事人为搬运产业制作出各种假合同、假诉讼等,为了防止以上状况,主张当事人在申述离婚时,对一起产业进行保全,以防止不必要的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