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08:41
1总 则
1.1拟定依据 1.1.1为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案子中触及人体危害残疾程度断定的专门性问题,特拟定本规范。 1.1.2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则,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人身危害案子的实践,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根底,科学区别残疾等级。
1.2适用规模 本规范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子中触及的人体危害残疾程度的断定,归于作业与作业病和路途交通事端所构成的残疾程度的断定,不适用本规范。 1.3断定准则 1.3.1 断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医治到达临床医治完结或状况安稳后进行。 1.3.2 断定应依据人体危害成果或结局、残疾与危害之间的联系,归纳剖析。 1.3.3 断定触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成果或结局的联系。 1.3.4 断定同一部位危害触及多项条款规则或两个部位以上危害的,应别离断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提升一级。 1.3.5 断定触及未列入本规范的危害类型,依照残疾等级区别依据,对比本规范中最相相似的条款进行断定。 1.4 断定人及其权力、责任 1.4.1 断定人是指具有法医学断定人资历和法医临床学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1.4.2 断定人有权了解与危害有关的案情,查阅檀卷和病历,对被断定人进行体格查看和必要的辅佐查看。如断定资料不全或超出断定专业规模,断定人有权回绝断定。 1.4.3 断定人应当科学、公正地进行断定,依法履行断定出庭和逃避准则。 1.5残疾等级 依据被断定人医治后留传的安排器官危害及功用妨碍,作业学习、日常日子和社会往来才能丢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托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2分 则 2.1 一级残疾 2.1.1 级重度智力妨碍。 2.1.2 极重度器质性精力妨碍,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 2.1.3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2.1.4 三肢瘫(肌力1级)。 2.1.5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妨碍。 2.1.6 植物性生计状况。 2.1.7 迁延性昏倒状况。 2.1.8 呼吸困难Ⅳ级。 2.1.9 心功用Ⅳ级,或心功用Ⅲ级伴严峻器质性心律失常。 2.1.10 心脏移植术后。 2.1.1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2.1.12 小肠切除90%以上。 2.1.13 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坚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1.14 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用彻底丢失。 2.1.15 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2.2 二级残疾 2.2.1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 2.2.2 三肢瘫(肌力2级)。 2.2.3 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2.2.4 截瘫(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2.2.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峻影响容貌伴器官功用妨碍。 2.2.6 双眼球缺失。 2.2.7 双眼盲目5级。 2.2.8 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2.2.9 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彻底性残缺。 2.2.10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彻底性残缺。 2.2.11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2.2.12 肺功用重度危害。 2.2.13 心功用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用Ⅱ级伴严峻器质性心律失常。 2.2.14 重度肝功用危害。 2.2.15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归纳征。 2.2.16 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2.17 一侧肾切除或彻底丢失功用,另一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2.18 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2.19 四肢大关节中(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用彻底丢失。 2.2.20 二肢(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用彻底丢失。 2.3 三级残疾 2.3.1 重度智力妨碍。 2.3.2 重度器质性精力妨碍,不能彻底独立日子,需常常有人监护。 2.3.3 三肢瘫或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 2.3.4 截瘫、偏瘫(肌力2级)。 2.3.5 彻底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2.3.6 面部瘢痕80%以上,严峻影响容貌伴器官功用妨碍。 2.3.7 面部重度毁容。 2.3.8 双眼盲目4级。 2.3.9 一眼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盲目3级。 2.3.10 双眼视界≤8%(或半径≤5°)。 2.3.11 一侧上颌骨彻底性残缺或一侧下颌骨彻底性残缺。 2.3.12咽喉危害致呼吸困难依托气管套管或造口。 2.3.13气管危害致呼吸困难依托气管套管或造口。 2.3.14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2.3.15 心功用Ⅲ级。 2.3.16 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托胃造瘘者。 2.3.17 小肠切除3、4以上,未实施逆活动符合术。 2.3.18 肝切除3、4以上。 2.3.19 胰腺全切除。 2.3.20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用不全失代偿期。 2.3.21 双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功用彻底丢失。 2.3.22 双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功用彻底丢失。 2.3.23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二肢功用彻底丢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3.24 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80%以上。 2.4 四肢残疾 2.4.1 三肢瘫或四肢瘫(二肢肌力3级)。 2.4.2 截瘫、偏瘫(肌力3级)。
2.4.3 中度非肢体瘫运动妨碍。 2.4.4 重度外伤性癫痫。 2.4.5 面部瘢痕60%以上,显着影响容貌伴器官功用妨碍。 2.4.6 双眼盲目3级。 2.4.7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视界≤24%(或半径≤15°)。 2.4.8 双眼视界≤16%(或半径≤10°)。 2.4.9 双耳听力丢失≥91dBHL。 2.4.10 一侧上颌骨残缺1/2以上。 2.4.11 下颌骨残缺达6厘米以上。 2.4.12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不能张口。 2.4.13 甲状腺功用重度危害。 2.4.14 甲状旁腺功用重度危害。 2.4.15 一侧全肺切除。 2.4.16 一侧胸廓成形术(切除6根肋骨以上)。 2.4.17 双侧肺叶切除。 2.4.18 心功用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2.4.19 小肠切除3/4,实施逆活动符合术。 2.4.20 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2.4.21 肝脏切除23以上。 2.4.22 胰腺次全切除,胰岛素依托。 2.4.23 肾功用不全失代偿期。 2.4.24 膀胱全切除。 2.4.25 双侧肾上腺缺失。 2.4.26 阴茎和双侧睾丸悉数缺失。 2.4.27 未成年人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彻底丢失功用。 2.4.28 幼女双侧卵巢缺失或萎缩,彻底丢失功用。 2.4.29 幼女会阴、阴道严峻危害致瘢痕挛缩、变形,手术难以修正。 2.4.30 双手十指彻底缺失或功用彻底丢失。 2.4.31 双手掌缺失90%以上。 2.4.32 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 2.5 五级残疾 2.5.1 中度智力妨碍。 2.5.2 单肢瘫(肌力1级)。 2.5.3 彻底性运动性失语。 2.5.4 彻底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5.5 双旁边面神经彻底麻木。 2.5.6 重度尿崩症。 2.5.7 面部瘢痕40%以上,显着影响容貌。 2.5.8 面部中度毁容。 2.5.9 双眼低视力2级。 2.5.10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2.5.11 双眼视界≤32%(或半径≤20°)。 2.5.12 双耳听力丢失≥81 dBHL。 2.5.13 两肺叶切除术。 2.5.14 肺叶切除后并胸廓变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2.5.15 呼吸困难Ⅲ级。 2.5.16 肺功用中度危害。 2.5.17 严峻器质性心律失常。 2.5.18 食管狭隘,仅能进流食。 2.5.19 全胃切除。 2.5.20 小肠切除2/3(包含回盲部)。 2.5.21 重度肛门失禁。 2.5.22 中度肝功用危害。 2.5.23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用不全代偿期。 2.5.24 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用根本正常。 2.5.25 重度排尿妨碍。 2.5.26 永久性膀胱造瘘。 2.5.27 神经源性膀胱剩余尿≥50毫升。 2.5.28 阴径大部分缺失或严峻变形。 2.5.29 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彻底丢失功用。 2.5.30 双侧卵巢切除。 2.5.31 外阴、阴道危害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 2.5.32 环椎骨折脱位或枢椎齿突骨折,留传脊髓压榨症状和体征。 2.5.33 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 2.5.34 双手掌缺失70%以上。 2.5.35 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2.5.36 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 2.5.37 双足在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2.5.38 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60%以上。 2.6六级残疾 2.6.1中度器质性精力妨碍,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需求辅导。 2.6.2四肢瘫(肌力4级)。 2.6.3单肢瘫(肌力2级)。 2.6.4不彻底性失语。 2.6.5中度外伤性癫痫。 2.6.6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2.6.7双侧前庭功用彻底丢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行走。 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显着影响容貌。 2.6.9面部很多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75%以上,影响容貌。 2.6.10一眼低视力2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2.6.11一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上睑下垂部分隐瞒瞳孔。 2.6.12双眼视界≤40%(或半径≤25°)。 2.6.13双耳听力丢失≥71 dBHL。 2.6.14上、下颌骨部分残缺致牙齿缺失12枚以上。 2.6.15甲状腺功用中度危害。 2.6.16甲状旁腺功用中度危害。 2.6.17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2.6.18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2.6.19心律失常装置起搏器后。 2.6.20食道狭隘,仅能进半流食。 2.6.21肝切除1/2以上。 2.6.22胰切除1/2以上。 2.6.23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 2.6.24腹壁安排残缺大于腹壁的1/4。 2.6.25尿道瘘不能修正。 2.6.26睾丸危害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2.6.27脊柱骨折变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胸腰部活动度彻底丢失。 2.6.28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用丢失80%以上。 2.6.29双手掌缺失50%以上。 2.6.30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2.6.31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2.6.32肩、肘、腕关节中二个以上关节功用彻底丢失。 2.6.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用彻底丢失。 2.6.34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50%以上。 2.7七级残疾 2.7.1轻度智力妨碍。 2.7.2三肢瘫(肌力4级)。 2.7.3单肢瘫(肌力3级)。 2.7.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妨碍。 2.7.5不彻底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7.6一旁边面神经彻底性麻木。 2.7.7中度尿崩症。 2.7.8面部瘢痕构成30cm2以上,显着影响容貌。 2.7.9面部轻度毁容。 2.7.10唇残缺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2.7.11外鼻部残缺2/3以上或严峻变形。 2.7.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去除习气征。 2.7.13双眼低视力1级。 2.7.14双眼视界≤48%(或半径≤30°)。 2.7.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变形。 2.7.16双耳危害,一耳听力丢失≥71dBHL,另一耳听力丢失≥56dBHL。 2.7.17舌体缺失1/2以上。 2.7.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2.7.19器质性失音。 2.7.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7.21一肺叶切除。 2.7.22肺功用轻度危害。 2.7.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7.24肝切除1/3以上。 2.7.25轻度肝功用危害。 2.7.26胰切除1/3以上。 2.7.27小肠(包含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7.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7.29肾功用 不全代偿期。 2.7.30一侧肾切除。 2.7.31肾危害性高血压。 2.7.32输尿管危害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2.7.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2.7.34女人双侧乳房缺失或严峻变形。 2.7.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2.7.36阴道瘢痕狭隘(不能经过两横指)。 2.7.37骨盆环骨折变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2.7.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用丢失60%以上。 2.7.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2.7.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用彻底丢失。2.7.41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变形,成角>40°或旋转>40°。 2.7.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变形。 2.7.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用彻底丢失。 2.7.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用彻底丢失。 2.7.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2.7.46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2.8八级残疾 2.8.1轻度器质性精力妨碍,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显着受限。 2.8.2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2.8.3动眼神经彻底性麻木。 2.8.4双旁边面神经不彻底性麻木。 2.8.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2.8.6面部很多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50%以上,影响容貌。 2.8.7鼻尖及一侧鼻翼缺失或变形,影响容貌。 2.8.8一眼盲目4级,或视界半径≤5°。 2.8.9双眼睑下垂隐瞒悉数瞳孔。 2.8.10双眼视界≤64%(或半径≤40°)。 2.8.11双眼偏盲。 2.8.12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变形70%以上。 2.8.13一耳听力丢失≥91dBHL,或双耳听力丢失≥56dBHL。 2.8.14双侧颞下颌关节危害,张口困难Ⅱ度。 2.8.15牙齿掉落14枚以上。 2.8.16甲状腺功用轻度危害。 2.8.17甲状旁腺功用轻度危害。 2.8.18肺段切除。 2.8.19心功用Ⅱ级。 2.8.20器质性心律失常。 2.8.2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2.8.22食管重建术。 2.8.23胃大部分切除。 2.8.24小肠切除1/3以上,保存回盲部。 2.8.25胆道危害,胆肠符合。 2.8.26胰切除1/3以下。 2.8.27脾去除(成年人)。 2.8.28结肠切除1/2以上。 2.8.29直肠、肛门危害,留传永久性乙状结肠造瘘。 2.8.30 尿道狭隘需定时扩张。 2.8.31一侧肾上腺缺失。 2.8.32双侧输精管残缺不能修正。 2.8.33阴径头彻底缺失。 2.8.34女人双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变形。 2.8.35双侧输卵管残缺不能修正。 2.8.36脊柱两个椎体以上紧缩性骨折,均大于12者。 2.8.37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医治,遗有功用妨碍。 2.8.38骨盆环、髋臼骨折变形愈合导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6cm以上。 2.8.39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用丢失40%以上。 2.8.40双手掌缺失20%以上。 2.8.4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75%以上。 2.8.42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骨折,成角>30°或旋转>30°。 2.8.43一下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变形。 2.8.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75%以上。 2.8.45一长骨骨折后骨折不愈合。 2.8.46一长骨骨折后并发缓慢骨髓炎不愈。 2.8.47股骨头缺血坏死。 2.8.48四肢大关节中一关节行人工关节置换术,留传功用妨碍。 2.8.49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功用丢失75%以上。 2.8.50双侧足弓结构损坏。 2.8.51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2.9九级残疾 2.9.1单肢瘫(肌力4级)。 2.9.2颅盖骨残缺25cm2以上。 2.9.3轻度外伤性癫痫。 2.9.4脑安排疻发切除术。 2.9.5颅内异物经手术医治。 2.9.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木。 2.9.7轻度尿崩症。 2.9.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2.9.9面部瘢痕15cm2以上,影响容貌。 2.9.10面部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25%以上,影响容貌。 2.9.11双侧眉毛彻底瘢痕性缺失。 2.9.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峻变形。 2.9.13上唇或下唇残缺1/3以上,或上、下唇残缺累计超越上唇的1/2以上。 2.9.14一眼低视力2级。 2.9.15一侧眼睑下垂隐瞒悉数瞳孔。 2.9.16双眼睑部分隐瞒瞳孔或变形,影响容貌或功用。 2.9.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2.9.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2.9.19一耳缺失或变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变形40%以上。 2.9.20一耳听力丢失≥71dBHL,或双耳听力丢失≥41dBHL。 2.9.21牙齿掉落7枚以上。 2.9.22舌体缺失13以上。 2.9.23器质性声响沙哑。 2.9.24颈前三角区瘢痕构成50%以上。 2.9.25支气管成形术。 2.9.265根以上肋骨骨折。 2.9.27呼吸困难Ⅱ级。 2.9.28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2.9.29心脏异物经手术医治。 2.9.30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2.9.31胃部分切除。 2.9.32肝切除13以上。 2.9.33胆道修补术。 2.9.34胆囊切除。 2.9.35胰修补术。 2.9.36脾脏部分切除。 2.9.37小肠切除小于13。 2.9.38腹壁残缺10cm2以上。 2.9.39轻度肛门失禁。 2.9.40一侧肾部分切除。 2.9.41输尿管修补术。 2.9.42膀胱部分切除。 2.9.43尿道修补术。 2.9.44一侧睾丸切除。 2.9.45女人一侧乳房缺失或严峻变形。 2.9.46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2.9.47阴道成形术。 2.9.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医治。 2.9.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5mm、视点位移>11°。 2.9.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视点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视点位移>12°。 2.9.51椎体紧缩性骨折,前缘高度紧缩23以上。 2.9.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2.9.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别离兼并骶髂关节脱位。 2.9.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用丢失20%以上。 2.9.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2.9.56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变形。 2.9.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50%以上。 2.9.58前臂旋转功用丢失75%以上。 2.9.59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变形,成角>20°或旋转>20°。 2.9.60下肢骨折,遗有4cm以上短缩变形。 2.9.61一侧膝关节穿插韧带开裂,遗有膝关节不稳。 2.9.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用丢失50%以上。 2.9.63四肢大关节伤口性关节炎。 2.9.6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2.9.65双足十趾缺失25%或功用丢失50%以上。 2.9.66一侧足弓结构损坏。 2.9.67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2.10十级残疾 2.10.1边际智能状况。 2.10.2品格改动。 2.10.3颅骨缺失6cm2以上。 2.10.4颅脑危害经开颅手术医治(单纯减压术在外)。 2.10.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 2.10.6双侧前庭功用妨碍。 2.10.7颅内异物。 2.10.8头皮危害瘢痕构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10.10面部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10cm2以上 。 2.10.11一旁边面神经不彻底性麻木。 2.10.12一侧眉毛彻底瘢痕性缺失。 2.10.13鼻尖残缺(或变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2.10.14唇部分残缺暴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2.10.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损坏性骨折变形愈合,影响容貌。 2.10.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界半径≤20°。 2.10.17一侧上睑下垂隐瞒部分瞳孔。 2.10.18一侧眼睑变形,影响容貌及功用。 2.10.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 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2.10.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医治。 2.10.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坚持医治。 2.10.24泪器危害手术无法改进溢泪。 2.10.25一耳缺失(或变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变形)5%以上。 2.10.26一耳听力丢失≥56 dBHL。 2.10.27颞下颌关节丢失,张口困难Ⅰ级。 2.10.28牙齿掉落4枚以上。 2.10.29颈部危害致颈前三角区瘢痕构成25%以上。 2.10.302根以上肋骨骨折,变形愈合。 2.10.312肋以上缺失。 2.10.32胸导管危害。 2.10.33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医治。 2.10.34膈肌修补术。 2.10.35食道、胃、肠修补术。 2.10.36肝、脾修补术。 2.10.37肾修补术。 2.10.38轻度排尿妨碍。 2.10.39膀胱修补术。 2.10.40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正。 2.10.41女人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2.10.42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 2.10.43枢椎齿突骨折。 2.10.4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 2.10.45脊椎紧缩性骨折,前缘高度紧缩12以上。 2.10.46椎体骨折(紧缩性、撕脱性骨折在外)。 2.10.47骨盆骨折变形愈合。 2.10.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用丢失5%以上。 2.10.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2.10.50上肢骨折,遗有2cm以上短缩变形。 2.10.5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25%以上。 2.10.52前臂旋转功用丢失50%以上。 2.10.53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畸构成角>10°或旋转>10°。 2.10.54下肢骨折遗有短缩变形。 2.10.55一侧髌骨切除。 2.10.56一侧半月板切除。 2.10.57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彻底开裂。 2.10.58膝关节内或外翻变形>10°,或反屈变形。 2.10.59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 2.10.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25%以上。 2.10.61双足十趾缺失10%或功用丢失25%以上。 2.10.62体内很多异物存留。 2.10.63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3、附 则 3.1 本规范所指幼女是指年纪为满14周岁的女人自然人,未成年人是指实足年纪未满18周岁自然人,青年人是指年纪规模在18—35周岁自然人,成年人是指实足年纪在35周岁以上自然人。
3.2 本规范所说的“以上”、“超越”、“以下”,均含本数.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A.1 一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球杆的确或功用彻底丢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认识丢失 (4) 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需求一级护理依托。 (5) 社会往来才能彻底丢失。 A .2 二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严峻残缺或变形,有严峻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需求二级以上护理依托。 (4) 各种活动严峻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 (5) 社会往来极度困难。 A.3 三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严峻残缺或变形,有严峻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需求三级以上护理依托。 (4) 各种活动严峻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5) 社会往来困难。 A. 4 四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严峻残缺或变形,有重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才能严峻受限,间或需求协助。 (4) 各种活动严峻受限,仅限于寓居规模内的活动。 (5) 社会往来严峻受限。 A. 5 五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大部分残缺或显着变形,又中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偶然需求协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5) 社会往来匮乏。 A.6 六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大部分残缺或显着残疾,有中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求协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活动才能下降。 (5) 社会往来狭隘。 A. 7 七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大部分残缺或变形,有中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严峻受限。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时刻短活动不受限,长期活动受限。 (5) 社会往来才能下降。 A .8 八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部分残缺或变形,轻度功用妨碍。 (2)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中度受限。 (3) 各种活动轻度受限,远间隔活动受限。 (4) 社会往来受约束。 A. 9 九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活动残缺或变形,轻度功用妨碍。 (2)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中度受限。 (3) 作业与学习才能下降。 (4) 社会往来才能部分受限。 A.1 0 十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部分残缺或变形,轻度功用妨碍。 (2)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轻度受限。 (3) 作业与学习才能遭到必定影响。 ( 4) 社会往来才能受影响。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危害查看和断定依据 B.1 护理依托分级 B.1.1 日子自理规模首要包含下列5项: 1.进 食。
2.大、小便。 3.翻身。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B.1.2 护理依托 是指被断定人日子不能自理,需求别人护理者。护理依托需经临床专门人员进行断定,其程度分为3级: 1.一级护理依托:日子彻底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2.二级护理依托: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B.1.1 5项之中(1)、(2)2项加上(3)、(4)、(5) 3项之1需求护理者。 3.三级护理依托:日子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1项需求护理者。 B. 2 医治完结、医疗依托 医治完结是指被断定人危害医治后,现已到达临床医学一般准则所供认的安稳状况。 医疗依托是指被断定人到达临床安稳状况,仍不能脱离医治。 是否为医治完结或医疗依托,应当进行断定。 B.3 颅脑危害 B.3.1 植物性生计状况的断定 植物性生计状况为认知功用丢失,无认识活动,不能履行指令。坚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觉觉悟周期。不能了解或表达言语。能自动睁眼或在影响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盯梢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用根本保存。
B.3.2 迁延性昏倒状况 相似植物性生计状况,对外界影响有时又反响,不会说话,常长期存在,久治不愈,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悉数需别人照料。 B.3.3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智力妨碍、器质性精力妨碍和品格改动 B.3.3.1 智力妨碍的确诊 智力妨碍程度的判别不能单纯依托智商测定,有必要结合社会习气与活动、学习与作业、个人日子和家务活动等项目归纳断定。详细详见表B-1: 表 B-1智力妨碍的操作性点评规范表 社会习气与活动 学习或作业 个人日子 家务活动 智商参阅值( IQ值) 极重度 习气行为极差,言语功用丢失,不能进行任何社会活动 不能。运动感觉功用差,经过练习,下肢、手的运动有所反响。 面庞显着板滞。毕生需别人照料 不能 20以下 重度 习气行为差,言语功用严峻受损,不能有用地进行言语沟通。 不能。即便经过练习也很难到达自理。 日子才能差,日常日子需求别人照料。 不能 20-34 中度 习气行为不彻底,对周围环境区别才能差,能以简略的办法与别人往来,但不肯自动外出参与社会活动。 有用技术不彻底,阅览和核算才能差,不能坚持每天4小时 能日子自理,但需求别人协助。 能做简略家务劳作 35-49 轻度 经辅导能习气社会,能够挑选参与社会活动 记忆力很差,领会、了解、归纳剖析困难。反响迟钝。 能够自理 能够正常进行 50-69 细微 习气行为低于一般人水平,日常社会日子遭到必定约束。 记忆力显着削弱,不能完结杂乱脑力劳作,能够参与每天8小时作业,但功率显着下降。 能够自理 能够正常进行 70-85 (边际智力)
B.3.3.2器质性精力妨碍的确诊 B.3.3.2.1 有清晰的颅脑危害伴不同程度的认识妨碍病史,而且精力妨碍发生和病程与颅脑危害相关。 B.3.3.2.2 症状体现为: 1. 认识妨碍 2. 遗忘归纳征 3. 发呆 4. 器质性品格改动 5.精力病性症状 6.神经症样症状 B.3 . 3.2.3 实际查看才能或社会功用减退 B. 3.3.3 器质性精力妨碍的分级 对确诊颅脑危害致器质性精力妨碍者,选用“精力残疾分级的操作性点评规范”断定精力妨碍程度: 1. 重度(一级):5项评分中有3项或多于3项评为2分。 2. 中度(二级):5项评分中有1项或两项评为2分。 • 轻度(三级): 5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分为1分。 列表见表 B-2 : 表 B-2器质性精力妨碍的分级列表 社会功用断定项目 正常或有轻度反常 确有功用缺点 严峻功用缺点 个人日子自理才能 0分 1分 2分 家庭日子功用体现 0分 1分 2分 对家人的关怀与责任心 0分 1分 2分 作业劳作才能 0分 1分 2分 交际活动才能 0分 1分 2分
B .3.3.4 品格改动 B. 3.3.4.1 品格改动: 1、心情不稳,如心境有正常忽然转变为郁闷,或焦虑、或以激惹。 2、重复的暴怒发生或进犯行为,与诱发要素显着不相称。 3、社会责任感减退,作业不负责任,与人往来而无信。情感冷酷,对周围事物缺少应有的关怀,对人也不能坚持正常的人际联系。 4、天性亢进,缺少自我操控才能,道德道德观念显着受损,缺少自尊心和羞耻感。 5、自我中心,易于激动,行为不顾成果。 6、社会习气功用显着受损。 B.3.3.4.2 年纪未满 18岁者不确诊品格反常或品格改动 B.3.3.5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器质性品格改动 因为外伤或其它中毒要素对脑安排发生病理性危害所构成的品格反常,称为器质性品格改动。器质性品格改动以行为形式和人际联系显着而耐久的改动为首要临床体现。
B.3.3.5.1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品格改动确诊规范 1、心情不稳,有习气情绪和行为办法的改动。如心境由正常忽然转变为郁闷,或焦虑,或易激惹。 2、重复的暴怒发生或进犯行为,与诱发要素显着不相称,对进犯激动操控才能削弱。 3、社会责任感减退,作业不负责任,与人往来无信。情感淡漠,对周围的事物缺少应有的关怀,对人也不能坚持正常的人际联系。 4、天性亢进,缺少自我操控才能,道德道德观念显着受损,缺少自尊心和羞耻感,自我中心,易于激动,行为不顾成果。 5、社会习气功用显着受损。 B.3.3.5.2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品格改动确诊注意事项: 1、至少应具有上述症状之一。 2、症状持续时刻一般为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年纪未满18岁者不确诊为品格改动。 4、切当依据标明存在严峻的不行操控性激动行为,发生屡次伤人、毁物,使用药物医治难以操控者,可确诊为颅脑危害后重度品格改动。伤残等级可参照七级伤残断定规范。
B.3.4 运动功用妨碍 B.3.4.1 肢体瘫的运动妨碍:以肌力测定判别肢体瘫患程度。 为判别肢体瘫患程度,依据临床医学承认的准则,将肌力分为0~5级。但周围神经危害引起的运动妨碍承认及程度区别应有电生理查看成果支撑。 0级:肌肉彻底瘫痪,毫无缩短。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细微缩短,但不能发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肌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举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结其动作,但不能对立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立必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B.3.4.2 非肌体瘫痪的运动妨碍: 非肌体瘫的运动妨碍首要指外伤引起肌张力改动、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依据其对日子自理的影响程度区别为轻、中、重三度。 1、重度运动妨碍:不能自行进食、巨细便、洗漱、翻身和穿衣,需由别人护理。 2、中度运动妨碍:上述运动困难,但在别人协助下能够完结。 3、轻度运动妨碍:完结上述运动虽有一些困难,但根天性够自理。 B.3.5 外伤性癫痫 B.3.5.1 司法断定实践中,外伤性癫痫的确诊依据: 1、确证的头部外伤史。应当具有临床医生或许其他目击者供给的癫痫症状发生资料证明。 2、脑电图查看(包含惯例清醒脑电图查看、睡觉脑电图查看或许较长期接连同步录像脑电图查看): 成果显现典型的癫痫反常脑电图特征。 3、神经印象学查看:核磁共振(MRI)或CT查看显现脑安排具有危害所构成的结构性病变。依据条件和查看需求,可进行MRI定位查看、单光子发射核算机断层扫描(SPECT)、正电子发射核算机断层扫描(PET)查看。
B.3.5.2 外伤性癫痫的分级: 1、轻度:需体系服药医治方能操控的。 2、中度:经体系服药医治一段时刻,全身性强直(大发生)均匀六月一次以上,局限性或精力性发生均匀每二月一次以上。 3、重度:经体系服药医治一段时刻,全身性强直(大发生)均匀每月一次以上,局限性或精力性发生均匀每周一次以上。 B.4 面神经麻木 面神经麻木分中枢性(核上性)和外周性(核下性)。本规范所触及的面神经麻木是指外周性面神经麻木。 1、一旁边面神经彻底性麻木:系指面神经的五个分支(颞支、颧支、颊支、下颌缘支及颈支)所分配的悉数面子肌肉瘫痪,体现为: ⑴ 额纹消失,不能蹙眉。 ⑵ 眼睑不能充沛闭合,鼻唇沟变浅。 ⑶ 口角下垂,不能示齿、鼓腮、吹口哨、饮食时汤水流逸。 2、 面神经不彻底性麻木:系指呈现部分上述症状和体征及鳄泪、面肌间歇抽搐或在面部运动时呈现联动者。 3、有条件者,应有神经电生理查看成果支撑。 B.5 脑外伤致中枢性尿崩症 1、重度:每日尿量在10000毫升以上。 2、中度:每日尿量在5001-9999毫升之间。 3、轻度:每日尿量在2500-5000毫升之间。 B.6 容貌部分 B.6.1 面部的规模 指前额发际下,两耳跟前与下颌缘之间的区域。包含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 B.6.2 面部九区的区别 以双侧眉毛上缘水平线为上横线,以下唇红唇与皮肤交界处作水平下横线,以双侧外眦处作两条笔直线,四条线将面部分为九个部分。以上四条线环绕的中心部分为中心区,其余部分为周边区。
1、依据上述九分法奖面部区域分为三级: 一级区:即中心区。 二级区:即中心区与周边区严密相邻的部分。 三级区 :即周边区的四个角。 2、区域瘢痕面积的换算联系为: 一级区的 1cm 2 相当于三级区的 3cm 2 。 二级区的 1 cm 2 相当于三级区的 1.5cm 2 。 B.6.3 面部瘢痕面积核算 1、线条状瘢痕直接依据瘢痕丈量长度,多条瘢痕能够累计。 2、细微瘢痕(或色素改动)的丈量,必要时以其外围面积核算不扣除其间的正常皮肤。面部植皮术后应视同面部瘢痕予以考虑。 3、多处面部瘢痕面积能够累加,能够先核算出每处瘢痕面积,再利用公式求出面部总面积,然后核算出瘢痕面积占面部份额。成人面部面积预算公式: S 面 ( m 2 ) =[0.0061×L(身高㎝) 0.0128×W(体重㎏)-0.1529]×3% B.6.4 面子部毁容分度 • 重度:面部瘢痕变形,并有以下 6项中4项者: • 眉毛缺失。 • 双睑外翻或缺失。 • 外耳缺失。 • 鼻缺失。 • 上下唇外翻或小口变形。
• 颈——粘连。 • 中度:具有以下 6项中3项者: • 眉毛部分缺失。 • 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 • 耳廓部分缺失。 • 鼻翼部分缺失。 • 唇外翻或小口变形。 • 颈部瘢痕变形。 • 轻度:含中度变形 6项中2项者。 B.7 视器视力危害 B.7.1 视力妨碍 凡危害眼裸视或许加用恰当镜片(包含触摸镜)远距视力可到达正常视力规模( 0.8以上)或许挨近正常势力规模(0.4~0.8)的都不属视力妨碍规模。 表 B-3世界低视力及盲目分级规范(WTO,1973) 等级 最好矫正视力 最好视力低于 最低视力等于或优于 低视力 1级 0.3 0.1 低视力 2级 0.1 0.05(3米指数) 盲目 3级 0.05 0.02(1米指数) 盲目 4级 0.02 光感 盲目 5级 无光感 无光感
1、视力查看办法:视力查看依照GB.11533规范履行。视力记载可选用5分纪录(对数视力表)或小数记载两种。视力妨碍分级见表B-3。 断定视力妨碍,应以远距视力为规范,参阅近距视力。中心视力好而视界缩小,以凝视点为中心,视界半径小于 100而大于50者为盲目3级。如半径小于50者为盲目4级。 2、关于无晶体眼(人工晶体眼),其视觉有用价值份额详见表B-4 表 B-4 无晶体眼视觉危害程度点评参阅表 无晶体眼中心视力有用价值百分比 视力 晶体眼 单眼无晶体 双眼无晶体 1.2 1.0 0.8 0.6 0.5 0.4 0.3 0.25 0.20 0.15 0.12 0.1 100 100 95 90 85 75 65 60 50 40 30 20 50 50 47 45 42 37 32 30 25 20 - - 75 75 71 67 64 56 49 45 37 30 22 -
B.7.2 视界的查看 1、视界缩小系指因危害致眼球凝视前方而不滚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规模缩窄,致使难以从事正常作业、学习或其他活动。 2、野查看要求,视标色彩:白色。视标:3㎜。查看间隔330㎜。视界布景亮度:31.5asB。 表 B-5视界有用值与视界缩小度数(半径)对照表 视界有用值( %) 视界度数(半径) 8 16 24 32 40 48 56 64 72 80 88 96 5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55 。 60 。
3、视界缩小的核算: 实测视界有用值( %)=8条子午线实测视界值/500。 8条首要子午线上能够认定是正常值的视界度数:颞侧85度。颞下方85度。正下方65度。鼻下方50度。鼻侧60度。鼻上方55度。正上方45度。颞上方55度。总和=500。若某一子午线上实测值超越此值,则记此值。视界有用值与视界缩小度数(半径)的对应联系详见表B-5。
B.7.3 复视的查看 复视查看选用复视像检测法和 Hess屏查看法。复视对视功用的影响以下方复视影响最大。 B-.7.4 眼睑变形 眼睑变形指眼睑外翻,残缺或闭合不全,导致角膜、巩膜显露。 B.8 听力丢失 B.8.1 听力妨碍 凡听力阈在 25分贝以下的,应归于听力正常,本规范所触及的听觉功用妨碍是指语音频率下降的程度,即取语音频率中500Hz、1000 Hz及2000 Hz三个频率均值数。 对危害导致听力下降的,应说明听力下降的危害根底。对片面听力查看成果提示伪聋或许夸张症状的,应进行客观听力查看,如听觉诱发电位、耳声发射等,必要时吸取颞骨岩部及乳突部 CT,以承认中耳、内耳危害状况。 B.8.2 听阈值核算 30岁以上受检者在核算其听阈值时,应从实测值中扣除其年纪修正值见表B-6。 表B-6 纯音气导阈的年纪修正值 性 别 男 女 年 龄 500Hz 1000Hz 2000Hz 500kHz 1000Hz 2000Hz 30 1 1 1 1 1 1 40 2 2 3 2 2 3 50 4 4 7 4 4 6 60 6 7 12 6 7 11 70 10 11 19 10 11 16
B.8.3 双耳听力丢失核算法 听力较好一耳的语频纯音气导听阈均值( PTA)×4加听力较差耳的均值,其和除以5,即: [PTA(好耳)×4 PTA(差耳)dB.]/5 听阈均值采纳 4舍5入法进为整数。假如听力较差耳的致聋原因与危害无关,则不予计入,直接以较好一耳的语音听阈均值为准。 B.9 口腔、咽喉部危害 B.9.1 发声和言语功用妨碍 发声和言语功用包含发声功用、构音功用、言语的流通和节奏功用、代替性发声功用。 B.9.2 张口受限分级 张口度断定及丈量办法 以患者本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排笔直置入上、下中切牙且缘间丈量。 1、正常张口度:大张口时,上述3指可笔直置入(相当于4.5㎝左右)。 2、张口轻度受限(Ⅰ) :大张口时,只能笔直置入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左右。 3、张口中度受限(Ⅱ):大张口时,只能将食指横径笔直置入(相当于1.7㎝左右)。 4、张口重度受限(Ⅲ):大张口时,食指横径不能笔直置人。 5、不能张口(Ⅳ)。 B.9.3 甲状腺功用低下分级 • 重度 • 临床症状严峻 • BMR< -30% • 吸碘率 < 10% (24h) • 参阅 T3、T4查看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 • 中度 • 临床症状较重 • BMR –30% ~ -21% • 吸碘率 10% ~16% (24h) • 参阅 T3、T4查看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 • 轻度 • 临床症状较轻
• BMR –20% ~ -10% • 吸碘率 15% ~20% (24h) • 参阅 T3、T4查看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 B.9.4 甲状旁腺功用低下分级: 1、重度 空腹血钙<6 mg% 2、中度 空腹血钙 6~7 mg% 3、轻度 空腹血钙 7.1~8 mg% 注:以上分级均需结合临床症状剖析 B.10 胸部危害 B.10.1 心功用不全判别的基准 依据被检者膂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分为: 1、心功用Ⅰ级:无症状,膂力活动不受约束。 2、心功用Ⅱ级:膂力活动轻度遭到约束,能担任一般日常劳作,但稍重膂力劳作即呈现心悸、气急、呼吸困难、疲惫等症状。心脏可轻度扩展,但无脏器淤血的体征。
3、心功用Ⅲ级:膂力活动显着遭到约束,一般日常活动及轻度膂力劳作即呈现心悸、气急等症状,歇息后稍减轻或改进消失。心脏中度增大,有轻度脏器淤血体征。如肺底少数湿性罗音,肝轻度肿大和洼陷性水肿等。
4、心功用Ⅳ级:膂力活动重度遭到约束,任何活动均可引起显着的心悸、气急、呼吸困难等症状,乃至卧床歇息时仍有症状。心脏多显着增大,肺底有大都湿性罗音,肝中度以上肿大,有显着的皮下洼陷性浮肿等。
B.10.2 严峻心律失常判别的基准 严峻心律失常是指预示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一般呈现成对室性早搏、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RonT、室性扑动或心室颤动。 B.10.3 肺呼吸困难分级基准 本规范于同年纪健康者相比较,依照膂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分为: 1、呼吸困难Ⅰ级:与同龄健康者在平地同步行无气短,但爬山或上楼梯时呈现气短。 2、呼吸困难Ⅱ级:平行步行1000米无气短,但不能与同龄健康者坚持相同的速度,平路箭步行走呈现气短,爬山或上楼梯时气短显着。 3、呼吸困难Ⅲ级:平路步行100米 即有气短。 4、呼吸困难Ⅳ级:稍活动如穿衣、说话即有气短。 B.10.4 肺功用危害分级 肺功用危害依照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 3级,见表B-7。 表 B-7 肺功用危害分级 正常 轻度危害 中度危害 重度危害 FVC > 80 60~79 40~59 < 40 FEV 1 > 80 60~79 40~59 < 40 MVV > 80 60~79 40~59 < 40 FEV 1/ FVC(%) > 70 55~69 35~54 < 35 RV/TLC(%) < 35 36~45 46~55 > 55 DL CO > 80 60~79 40~59 < 45 PaO 2 kPa 4~8 PaCO 2 kPa 6~8 (A-a) O 2 kPa > 9.3 注: FVC、FEV 1、 MVV、DL CO 占估量值百分数 B.11 腹部危害 B.11.1 肝功用危害程度的断定 肝功用能够遭到伤口、毒(药)物等效果后呈现危害。肝功用测定包含惯例肝功用试验(如 GPT、血清胆红质等)及复筛肝功用试验(如血清蛋白电泳,总蛋白及白蛋白、球蛋白,GOT,r-GT,ITTT,IGG,单胺氧化酶等)。依据惯例肝功用和复筛肝功用的查看成果,能够将肝功用危害的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见表B-8.
表 B-8肝功用危害分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血浆白蛋白 3.0-3.5g% 2.5-2.9g% < 2.5g% 血浆白蛋白 3.0-3.5g% 2.5-2.9g% < 2.5g% 血内胆红质 1.5-5mg% 5.1-10mg% > 10mg% 腹水 无 /医治后消失 无或少数 顽固性 脑症 无 无或轻度 显着 凝血酶原时刻 稍延伸 /较对照组> 3S 延伸 显着延伸 谷丙转氨酶 供参阅 供参阅 供参阅 中毒症状 轻度 中度 重度 B.11..2 肾功用不全分期 1、肾功用不全尿毒症期:血尿素氮>21.4mmol/L(60mg/dl),常伴有酸中毒,呈现严峻的尿毒症临床征象。 2、肾功用不全失代偿期:内生肌酐澄清值低于正常水平的50%,血肌酐水平>177umol/L(2mg/dl),血尿素氮增高,其他各项肾功用进一步危害而呈现一些临床症状,包含疲倦、不安、胃肠道症状、搔痒等。
3、肾功用不全代偿期:内生肌酐澄清值下降至正常的50%,血肌酐水平,血尿素氮水平正常,其他肾功用呈现减退。 B.11.3 神危害性高血压断定 肾危害所构成的高血压系指血压得两项目标(缩短压 ≥21.3kPa,舒张压≥12.7Kpa)只须具有一项即可建立。 B.12 肛门失禁分度 1、重度: ⑴ 大便不能操控。 ⑵ 肛门括约肌缩短里很弱或丢失。 ⑶ 肛门括约肌缩短反射很弱或消失。 ⑷ 直肠内压测定,肛门灌水法< 20cmH 2 O. 2、轻度: ⑴ 稀便不能操控。 ⑵ 肛门括约肌缩短力较弱。 ⑶ 肛门括约肌缩短反射较弱。 ⑷ 直肠内压测定,肛门灌水法~ 30cmH2O. B.13 排尿妨碍分度 重度:呈现真性重度尿失禁或尿潴留剩余尿≥50ml者。 轻度:呈现真性轻度尿失禁或剩余尿<50ml (>10ml)者。 B.14 体表面积的预算 成人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量见表B-9 表 B-9 成人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量 部位 面积 % 我国九分法 % 头颈 头 6 ( 1×9)9 颈 3 躯干 前躯干 13 ( 3×9)27 后躯干 13 会阴 1 双上肢 上臂(每侧 3.5%) 7 (2×9) 18 前臂(每侧 3%) 6 (每上肢9) 手(每侧 2.5%) 5 双下肢 臂(每侧 2.5%) 5 大腿(每侧 10.5%) 21 小腿(每侧 6.5%) 13(5×9 1) 46 足(每侧 3.5%) 7 全身算计 100
注: 1、此表以成年男性为规范,成年女人双足及臀部各为6%。 2、儿童体表面积的核算为:头颈部为9 (12-年纪)。躯干为3×9%。双上肢为2×9%。双下肢为46-(12-年纪)。 3、手掌估量法:伤残者并指一掌面积为1% B.15 四肢 B.15.1 手缺失和丢失功用 指因事端危害所构成的的手掌和手指的缺失或丢失功用。 B.15.2 手缺失和丢失功用的核算 一手拇指占一手功用的36%,其间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示指、中指各占一手功用的18%,其间末节指节占3%,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8%。环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用的9%,其间末节指节占2%,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4%。一手掌占一手功用的10%,其间第1掌骨占4%,第2、第3 掌骨各占2%,第4、第5 掌骨各占1%。本规范中,双手缺失或丢失功用的程度是按前面方面累加核算的成果。 B.15.3 手感觉丢失功用 指因危害所构成的手的掌侧感觉功用的丢失。 B.15.4 手感觉丢失功用的核算 应以相应手功用丢失程度的50%核算 。 B.15.5 手掌缺失程度的区别 第1掌骨缺失占一手掌骨的40%,第2、3掌骨各占20%,第4、5掌骨各占10%。 B.15.6 手掌丢失功用程度的区别 (无解剖结构损坏,但功用丢失) 第1掌骨功用丢失占一手掌骨的80%,第2、3、4、5掌骨功用丢失各占5%。 B.15.7 足弓结构损坏程度的区别 1、足弓结构彻底损坏: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彻底损坏,包含缺失和功用丢失。 2、足弓2/3结构损坏:指足三弓的任二弓的结构损坏。 3、足弓1/3结构损坏:指足三弓的任一弓的结构损坏。 4、足趾功用丢失:一百分率核算,拇趾功用占一足的40%。其他各趾均各为15%。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规范使用说明 C.1 伤病(残)联系断定 伤病(残)联系是指现有危害与原有疾病(伤残)在现存成果或结局中的相互联系,伤病(残)联系断定分为五种景象: 1、彻底由疾病所构成的:尽管存在危害要素,但疾病彻底系疾病所构成的,危害对残疾的构成没有影响效果。 2、疾病为首要要素,危害为此要非必须效果:危害和疾病要素一起存在,但残疾首要为疾病所构成的,而危害一般比较细微,对人体重要器官没有直接危害效果,对疾病或残疾的发生开展起诱发或加剧效果。
3、疾病与危害同等效果:危害和疾病要素一起存在,关于疾病的构成,二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难分主次。 4、危害为首要要素,疾病为非必须效果:危害和疾病要素一起存在,但残疾首要为危害所构成的,而疾病要素对危害成果的加剧起到辅佐效果。 5、彻底由危害所构成的:尽管存在疾病要素,但残疾彻底系危害所构成的,疾病对残疾的构成没有影响效果。 C.2 神经精力体系 C.2.1 单纯重复发生性的认识妨碍、外伤要素诱发功用性(如癔症等)疾病、精力分裂症和情理性精力病等内源性精力病,不适用本规范。 C.2.2 植物性生计状况和迁延性昏倒状况的断定应自确诊3个月后进行。 C.2.3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智力妨碍、器质性精力妨碍和品格改动查看与确诊,有必要由精力科专门医生依照医学准则做出,法医在临床确诊根底上,结合颅脑器质性危害状况进行伤残程度断定。
C.2.4 12周岁以下儿童颅脑危害所构成的中度以上智能妨碍,可上调一级。 C.2.5 危害后有颅骨残缺,虽经原位骨掩盖、自体骨移植、异体骨移植或其他代用品医治者仍应视为颅骨残缺。 C.3 头面五官部位 C.3.1 12周岁以下儿童、40周岁以下的年青女人,面部瘢痕到达每条款规则的最少面积的80%即可断定为该级伤残。 C.3.2 本规范七级伤残以下的面部瘢痕面积是指面部二级区的面部面积规范,面部一级区、三级区的瘢痕面积需折算成二级区面积后,参照二级区面积条款进行断定。三级九分法不适用于面部线条状瘢痕和面部细微斑痕(或色素冷静)。面部瘢痕危害触及规范中两个以上条款的(面部器官功用妨碍或面部相貌毁损等),应适用等级高的条款。
C.3.3 一眼外伤引起另一眼继发性病变如交理性眼炎,应参照本规范有关双眼视功用妨碍条款进行断定。 C.3.4 牙危害的残疾断定,成人依据伤后状况断定。现已装置义齿的不断定伤残程度。 C.3.5 咽喉危害致呼吸困难的,应参照本规范有关气管、肺危害致呼吸困难的条款进行断定。 C.4 躯干四肢其他部位 C.4.1 上肢危害触及手功用彻底丢失断定残疾等级时,利手可上调一级。 C.4.2 体内很多异物存留,特指是由爆破、火器等构成很多异物存留体内,不能或不宜手术取出。凡进行手术医治或许构成功用妨碍的参照相关条款。 C.4.3 显着瘢痕是指除萎缩性瘢痕(外观多平整,与四周皮面等齐或许稍低,滑润亮光,色素减退,一般不引起功用妨碍)外的其他瘢痕,如增生性瘢痕、瘢痕疙瘩、蹼状瘢痕等。
C.4.4 烧伤面积、深度不作为评残规范,需等医疗完结后,依据构成的功用妨碍程度、瘢痕变形程度和瘢痕面积(包含供皮区显着瘢痕)巨细进行评级。 C.4.5 阴道危害成形术后留传功用妨碍者,应参照本规范有关阴道狭隘条款进行断定。如术后功用根本正常者应参照阴道修补术条款进行断定。 C.4.6 脊柱、四肢危害后的残疾程度断定适用本规范,其他如先天变形、类风湿性关节炎或随年纪增加呈现的退行性改动等不适用本规范。 C.4.7 有关节内骨折史的骨性关节炎或伤口后关节骨坏死,按该关节功用危害程度,列入相应伤残等级进行断定。 C.4.8 外伤性滑膜炎,滑膜切除术后留有关节功用妨碍或人工关节术后残留有功用不全者,依据关节功用妨碍程度列入相应等级。
1.1拟定依据 1.1.1为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案子中触及人体危害残疾程度断定的专门性问题,特拟定本规范。 1.1.2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则,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人身危害案子的实践,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根底,科学区别残疾等级。
1.2适用规模 本规范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子中触及的人体危害残疾程度的断定,归于作业与作业病和路途交通事端所构成的残疾程度的断定,不适用本规范。 1.3断定准则 1.3.1 断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医治到达临床医治完结或状况安稳后进行。 1.3.2 断定应依据人体危害成果或结局、残疾与危害之间的联系,归纳剖析。 1.3.3 断定触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成果或结局的联系。 1.3.4 断定同一部位危害触及多项条款规则或两个部位以上危害的,应别离断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提升一级。 1.3.5 断定触及未列入本规范的危害类型,依照残疾等级区别依据,对比本规范中最相相似的条款进行断定。 1.4 断定人及其权力、责任 1.4.1 断定人是指具有法医学断定人资历和法医临床学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1.4.2 断定人有权了解与危害有关的案情,查阅檀卷和病历,对被断定人进行体格查看和必要的辅佐查看。如断定资料不全或超出断定专业规模,断定人有权回绝断定。 1.4.3 断定人应当科学、公正地进行断定,依法履行断定出庭和逃避准则。 1.5残疾等级 依据被断定人医治后留传的安排器官危害及功用妨碍,作业学习、日常日子和社会往来才能丢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托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2分 则 2.1 一级残疾 2.1.1 级重度智力妨碍。 2.1.2 极重度器质性精力妨碍,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 2.1.3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2.1.4 三肢瘫(肌力1级)。 2.1.5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妨碍。 2.1.6 植物性生计状况。 2.1.7 迁延性昏倒状况。 2.1.8 呼吸困难Ⅳ级。 2.1.9 心功用Ⅳ级,或心功用Ⅲ级伴严峻器质性心律失常。 2.1.10 心脏移植术后。 2.1.1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2.1.12 小肠切除90%以上。 2.1.13 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坚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1.14 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用彻底丢失。 2.1.15 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2.2 二级残疾 2.2.1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 2.2.2 三肢瘫(肌力2级)。 2.2.3 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2.2.4 截瘫(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2.2.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峻影响容貌伴器官功用妨碍。 2.2.6 双眼球缺失。 2.2.7 双眼盲目5级。 2.2.8 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2.2.9 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彻底性残缺。 2.2.10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彻底性残缺。 2.2.11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2.2.12 肺功用重度危害。 2.2.13 心功用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用Ⅱ级伴严峻器质性心律失常。 2.2.14 重度肝功用危害。 2.2.15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归纳征。 2.2.16 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2.17 一侧肾切除或彻底丢失功用,另一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2.18 肾功用不全尿素症期。 2.2.19 四肢大关节中(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用彻底丢失。 2.2.20 二肢(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用彻底丢失。 2.3 三级残疾 2.3.1 重度智力妨碍。 2.3.2 重度器质性精力妨碍,不能彻底独立日子,需常常有人监护。 2.3.3 三肢瘫或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 2.3.4 截瘫、偏瘫(肌力2级)。 2.3.5 彻底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2.3.6 面部瘢痕80%以上,严峻影响容貌伴器官功用妨碍。 2.3.7 面部重度毁容。 2.3.8 双眼盲目4级。 2.3.9 一眼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盲目3级。 2.3.10 双眼视界≤8%(或半径≤5°)。 2.3.11 一侧上颌骨彻底性残缺或一侧下颌骨彻底性残缺。 2.3.12咽喉危害致呼吸困难依托气管套管或造口。 2.3.13气管危害致呼吸困难依托气管套管或造口。 2.3.14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2.3.15 心功用Ⅲ级。 2.3.16 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托胃造瘘者。 2.3.17 小肠切除3、4以上,未实施逆活动符合术。 2.3.18 肝切除3、4以上。 2.3.19 胰腺全切除。 2.3.20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用不全失代偿期。 2.3.21 双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功用彻底丢失。 2.3.22 双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功用彻底丢失。 2.3.23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二肢功用彻底丢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3.24 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80%以上。 2.4 四肢残疾 2.4.1 三肢瘫或四肢瘫(二肢肌力3级)。 2.4.2 截瘫、偏瘫(肌力3级)。
2.4.3 中度非肢体瘫运动妨碍。 2.4.4 重度外伤性癫痫。 2.4.5 面部瘢痕60%以上,显着影响容貌伴器官功用妨碍。 2.4.6 双眼盲目3级。 2.4.7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视界≤24%(或半径≤15°)。 2.4.8 双眼视界≤16%(或半径≤10°)。 2.4.9 双耳听力丢失≥91dBHL。 2.4.10 一侧上颌骨残缺1/2以上。 2.4.11 下颌骨残缺达6厘米以上。 2.4.12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不能张口。 2.4.13 甲状腺功用重度危害。 2.4.14 甲状旁腺功用重度危害。 2.4.15 一侧全肺切除。 2.4.16 一侧胸廓成形术(切除6根肋骨以上)。 2.4.17 双侧肺叶切除。 2.4.18 心功用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2.4.19 小肠切除3/4,实施逆活动符合术。 2.4.20 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2.4.21 肝脏切除23以上。 2.4.22 胰腺次全切除,胰岛素依托。 2.4.23 肾功用不全失代偿期。 2.4.24 膀胱全切除。 2.4.25 双侧肾上腺缺失。 2.4.26 阴茎和双侧睾丸悉数缺失。 2.4.27 未成年人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彻底丢失功用。 2.4.28 幼女双侧卵巢缺失或萎缩,彻底丢失功用。 2.4.29 幼女会阴、阴道严峻危害致瘢痕挛缩、变形,手术难以修正。 2.4.30 双手十指彻底缺失或功用彻底丢失。 2.4.31 双手掌缺失90%以上。 2.4.32 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 2.5 五级残疾 2.5.1 中度智力妨碍。 2.5.2 单肢瘫(肌力1级)。 2.5.3 彻底性运动性失语。 2.5.4 彻底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5.5 双旁边面神经彻底麻木。 2.5.6 重度尿崩症。 2.5.7 面部瘢痕40%以上,显着影响容貌。 2.5.8 面部中度毁容。 2.5.9 双眼低视力2级。 2.5.10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2.5.11 双眼视界≤32%(或半径≤20°)。 2.5.12 双耳听力丢失≥81 dBHL。 2.5.13 两肺叶切除术。 2.5.14 肺叶切除后并胸廓变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2.5.15 呼吸困难Ⅲ级。 2.5.16 肺功用中度危害。 2.5.17 严峻器质性心律失常。 2.5.18 食管狭隘,仅能进流食。 2.5.19 全胃切除。 2.5.20 小肠切除2/3(包含回盲部)。 2.5.21 重度肛门失禁。 2.5.22 中度肝功用危害。 2.5.23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用不全代偿期。 2.5.24 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用根本正常。 2.5.25 重度排尿妨碍。 2.5.26 永久性膀胱造瘘。 2.5.27 神经源性膀胱剩余尿≥50毫升。 2.5.28 阴径大部分缺失或严峻变形。 2.5.29 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彻底丢失功用。 2.5.30 双侧卵巢切除。 2.5.31 外阴、阴道危害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 2.5.32 环椎骨折脱位或枢椎齿突骨折,留传脊髓压榨症状和体征。 2.5.33 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 2.5.34 双手掌缺失70%以上。 2.5.35 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2.5.36 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 2.5.37 双足在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2.5.38 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60%以上。 2.6六级残疾 2.6.1中度器质性精力妨碍,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需求辅导。 2.6.2四肢瘫(肌力4级)。 2.6.3单肢瘫(肌力2级)。 2.6.4不彻底性失语。 2.6.5中度外伤性癫痫。 2.6.6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2.6.7双侧前庭功用彻底丢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行走。 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显着影响容貌。 2.6.9面部很多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75%以上,影响容貌。 2.6.10一眼低视力2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2.6.11一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上睑下垂部分隐瞒瞳孔。 2.6.12双眼视界≤40%(或半径≤25°)。 2.6.13双耳听力丢失≥71 dBHL。 2.6.14上、下颌骨部分残缺致牙齿缺失12枚以上。 2.6.15甲状腺功用中度危害。 2.6.16甲状旁腺功用中度危害。 2.6.17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2.6.18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2.6.19心律失常装置起搏器后。 2.6.20食道狭隘,仅能进半流食。 2.6.21肝切除1/2以上。 2.6.22胰切除1/2以上。 2.6.23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 2.6.24腹壁安排残缺大于腹壁的1/4。 2.6.25尿道瘘不能修正。 2.6.26睾丸危害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2.6.27脊柱骨折变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胸腰部活动度彻底丢失。 2.6.28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用丢失80%以上。 2.6.29双手掌缺失50%以上。 2.6.30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2.6.31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2.6.32肩、肘、腕关节中二个以上关节功用彻底丢失。 2.6.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用彻底丢失。 2.6.34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的50%以上。 2.7七级残疾 2.7.1轻度智力妨碍。 2.7.2三肢瘫(肌力4级)。 2.7.3单肢瘫(肌力3级)。 2.7.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妨碍。 2.7.5不彻底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7.6一旁边面神经彻底性麻木。 2.7.7中度尿崩症。 2.7.8面部瘢痕构成30cm2以上,显着影响容貌。 2.7.9面部轻度毁容。 2.7.10唇残缺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2.7.11外鼻部残缺2/3以上或严峻变形。 2.7.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去除习气征。 2.7.13双眼低视力1级。 2.7.14双眼视界≤48%(或半径≤30°)。 2.7.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变形。 2.7.16双耳危害,一耳听力丢失≥71dBHL,另一耳听力丢失≥56dBHL。 2.7.17舌体缺失1/2以上。 2.7.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2.7.19器质性失音。 2.7.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7.21一肺叶切除。 2.7.22肺功用轻度危害。 2.7.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7.24肝切除1/3以上。 2.7.25轻度肝功用危害。 2.7.26胰切除1/3以上。 2.7.27小肠(包含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7.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7.29肾功用 不全代偿期。 2.7.30一侧肾切除。 2.7.31肾危害性高血压。 2.7.32输尿管危害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2.7.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2.7.34女人双侧乳房缺失或严峻变形。 2.7.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2.7.36阴道瘢痕狭隘(不能经过两横指)。 2.7.37骨盆环骨折变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2.7.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用丢失60%以上。 2.7.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2.7.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用彻底丢失。2.7.41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变形,成角>40°或旋转>40°。 2.7.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变形。 2.7.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用彻底丢失。 2.7.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用彻底丢失。 2.7.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2.7.46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2.8八级残疾 2.8.1轻度器质性精力妨碍,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显着受限。 2.8.2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2.8.3动眼神经彻底性麻木。 2.8.4双旁边面神经不彻底性麻木。 2.8.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2.8.6面部很多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50%以上,影响容貌。 2.8.7鼻尖及一侧鼻翼缺失或变形,影响容貌。 2.8.8一眼盲目4级,或视界半径≤5°。 2.8.9双眼睑下垂隐瞒悉数瞳孔。 2.8.10双眼视界≤64%(或半径≤40°)。 2.8.11双眼偏盲。 2.8.12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变形70%以上。 2.8.13一耳听力丢失≥91dBHL,或双耳听力丢失≥56dBHL。 2.8.14双侧颞下颌关节危害,张口困难Ⅱ度。 2.8.15牙齿掉落14枚以上。 2.8.16甲状腺功用轻度危害。 2.8.17甲状旁腺功用轻度危害。 2.8.18肺段切除。 2.8.19心功用Ⅱ级。 2.8.20器质性心律失常。 2.8.2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2.8.22食管重建术。 2.8.23胃大部分切除。 2.8.24小肠切除1/3以上,保存回盲部。 2.8.25胆道危害,胆肠符合。 2.8.26胰切除1/3以下。 2.8.27脾去除(成年人)。 2.8.28结肠切除1/2以上。 2.8.29直肠、肛门危害,留传永久性乙状结肠造瘘。 2.8.30 尿道狭隘需定时扩张。 2.8.31一侧肾上腺缺失。 2.8.32双侧输精管残缺不能修正。 2.8.33阴径头彻底缺失。 2.8.34女人双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变形。 2.8.35双侧输卵管残缺不能修正。 2.8.36脊柱两个椎体以上紧缩性骨折,均大于12者。 2.8.37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医治,遗有功用妨碍。 2.8.38骨盆环、髋臼骨折变形愈合导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6cm以上。 2.8.39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用丢失40%以上。 2.8.40双手掌缺失20%以上。 2.8.4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75%以上。 2.8.42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骨折,成角>30°或旋转>30°。 2.8.43一下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变形。 2.8.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75%以上。 2.8.45一长骨骨折后骨折不愈合。 2.8.46一长骨骨折后并发缓慢骨髓炎不愈。 2.8.47股骨头缺血坏死。 2.8.48四肢大关节中一关节行人工关节置换术,留传功用妨碍。 2.8.49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功用丢失75%以上。 2.8.50双侧足弓结构损坏。 2.8.51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2.9九级残疾 2.9.1单肢瘫(肌力4级)。 2.9.2颅盖骨残缺25cm2以上。 2.9.3轻度外伤性癫痫。 2.9.4脑安排疻发切除术。 2.9.5颅内异物经手术医治。 2.9.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木。 2.9.7轻度尿崩症。 2.9.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2.9.9面部瘢痕15cm2以上,影响容貌。 2.9.10面部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25%以上,影响容貌。 2.9.11双侧眉毛彻底瘢痕性缺失。 2.9.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峻变形。 2.9.13上唇或下唇残缺1/3以上,或上、下唇残缺累计超越上唇的1/2以上。 2.9.14一眼低视力2级。 2.9.15一侧眼睑下垂隐瞒悉数瞳孔。 2.9.16双眼睑部分隐瞒瞳孔或变形,影响容貌或功用。 2.9.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2.9.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2.9.19一耳缺失或变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变形40%以上。 2.9.20一耳听力丢失≥71dBHL,或双耳听力丢失≥41dBHL。 2.9.21牙齿掉落7枚以上。 2.9.22舌体缺失13以上。 2.9.23器质性声响沙哑。 2.9.24颈前三角区瘢痕构成50%以上。 2.9.25支气管成形术。 2.9.265根以上肋骨骨折。 2.9.27呼吸困难Ⅱ级。 2.9.28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2.9.29心脏异物经手术医治。 2.9.30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2.9.31胃部分切除。 2.9.32肝切除13以上。 2.9.33胆道修补术。 2.9.34胆囊切除。 2.9.35胰修补术。 2.9.36脾脏部分切除。 2.9.37小肠切除小于13。 2.9.38腹壁残缺10cm2以上。 2.9.39轻度肛门失禁。 2.9.40一侧肾部分切除。 2.9.41输尿管修补术。 2.9.42膀胱部分切除。 2.9.43尿道修补术。 2.9.44一侧睾丸切除。 2.9.45女人一侧乳房缺失或严峻变形。 2.9.46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2.9.47阴道成形术。 2.9.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医治。 2.9.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5mm、视点位移>11°。 2.9.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视点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视点位移>12°。 2.9.51椎体紧缩性骨折,前缘高度紧缩23以上。 2.9.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2.9.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别离兼并骶髂关节脱位。 2.9.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用丢失20%以上。 2.9.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2.9.56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变形。 2.9.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50%以上。 2.9.58前臂旋转功用丢失75%以上。 2.9.59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变形,成角>20°或旋转>20°。 2.9.60下肢骨折,遗有4cm以上短缩变形。 2.9.61一侧膝关节穿插韧带开裂,遗有膝关节不稳。 2.9.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用丢失50%以上。 2.9.63四肢大关节伤口性关节炎。 2.9.6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2.9.65双足十趾缺失25%或功用丢失50%以上。 2.9.66一侧足弓结构损坏。 2.9.67皮肤危害导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2.10十级残疾 2.10.1边际智能状况。 2.10.2品格改动。 2.10.3颅骨缺失6cm2以上。 2.10.4颅脑危害经开颅手术医治(单纯减压术在外)。 2.10.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 2.10.6双侧前庭功用妨碍。 2.10.7颅内异物。 2.10.8头皮危害瘢痕构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10.10面部细微斑痕或色素显着改动10cm2以上 。 2.10.11一旁边面神经不彻底性麻木。 2.10.12一侧眉毛彻底瘢痕性缺失。 2.10.13鼻尖残缺(或变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2.10.14唇部分残缺暴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2.10.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损坏性骨折变形愈合,影响容貌。 2.10.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界半径≤20°。 2.10.17一侧上睑下垂隐瞒部分瞳孔。 2.10.18一侧眼睑变形,影响容貌及功用。 2.10.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 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2.10.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医治。 2.10.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坚持医治。 2.10.24泪器危害手术无法改进溢泪。 2.10.25一耳缺失(或变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变形)5%以上。 2.10.26一耳听力丢失≥56 dBHL。 2.10.27颞下颌关节丢失,张口困难Ⅰ级。 2.10.28牙齿掉落4枚以上。 2.10.29颈部危害致颈前三角区瘢痕构成25%以上。 2.10.302根以上肋骨骨折,变形愈合。 2.10.312肋以上缺失。 2.10.32胸导管危害。 2.10.33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医治。 2.10.34膈肌修补术。 2.10.35食道、胃、肠修补术。 2.10.36肝、脾修补术。 2.10.37肾修补术。 2.10.38轻度排尿妨碍。 2.10.39膀胱修补术。 2.10.40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正。 2.10.41女人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2.10.42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 2.10.43枢椎齿突骨折。 2.10.4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 2.10.45脊椎紧缩性骨折,前缘高度紧缩12以上。 2.10.46椎体骨折(紧缩性、撕脱性骨折在外)。 2.10.47骨盆骨折变形愈合。 2.10.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用丢失5%以上。 2.10.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2.10.50上肢骨折,遗有2cm以上短缩变形。 2.10.5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25%以上。 2.10.52前臂旋转功用丢失50%以上。 2.10.53股骨、胫主干骨折,遗有畸构成角>10°或旋转>10°。 2.10.54下肢骨折遗有短缩变形。 2.10.55一侧髌骨切除。 2.10.56一侧半月板切除。 2.10.57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彻底开裂。 2.10.58膝关节内或外翻变形>10°,或反屈变形。 2.10.59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 2.10.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用丢失25%以上。 2.10.61双足十趾缺失10%或功用丢失25%以上。 2.10.62体内很多异物存留。 2.10.63皮肤危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3、附 则 3.1 本规范所指幼女是指年纪为满14周岁的女人自然人,未成年人是指实足年纪未满18周岁自然人,青年人是指年纪规模在18—35周岁自然人,成年人是指实足年纪在35周岁以上自然人。
3.2 本规范所说的“以上”、“超越”、“以下”,均含本数.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A.1 一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球杆的确或功用彻底丢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认识丢失 (4) 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需求一级护理依托。 (5) 社会往来才能彻底丢失。 A .2 二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严峻残缺或变形,有严峻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需求二级以上护理依托。 (4) 各种活动严峻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 (5) 社会往来极度困难。 A.3 三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严峻残缺或变形,有严峻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彻底不能自理,需求三级以上护理依托。 (4) 各种活动严峻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5) 社会往来困难。 A. 4 四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严峻残缺或变形,有重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别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才能严峻受限,间或需求协助。 (4) 各种活动严峻受限,仅限于寓居规模内的活动。 (5) 社会往来严峻受限。 A. 5 五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大部分残缺或显着变形,又中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偶然需求协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5) 社会往来匮乏。 A.6 六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大部分残缺或显着残疾,有中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才能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求协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活动才能下降。 (5) 社会往来狭隘。 A. 7 七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大部分残缺或变形,有中度功用妨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托。 (3)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严峻受限。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时刻短活动不受限,长期活动受限。 (5) 社会往来才能下降。 A .8 八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部分残缺或变形,轻度功用妨碍。 (2)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中度受限。 (3) 各种活动轻度受限,远间隔活动受限。 (4) 社会往来受约束。 A. 9 九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活动残缺或变形,轻度功用妨碍。 (2)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中度受限。 (3) 作业与学习才能下降。 (4) 社会往来才能部分受限。 A.1 0 十级残疾的区别依据 (1) 安排器官部分残缺或变形,轻度功用妨碍。 (2) 日常日子有关的活动才能轻度受限。 (3) 作业与学习才能遭到必定影响。 ( 4) 社会往来才能受影响。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危害查看和断定依据 B.1 护理依托分级 B.1.1 日子自理规模首要包含下列5项: 1.进 食。
2.大、小便。 3.翻身。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B.1.2 护理依托 是指被断定人日子不能自理,需求别人护理者。护理依托需经临床专门人员进行断定,其程度分为3级: 1.一级护理依托:日子彻底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2.二级护理依托: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B.1.1 5项之中(1)、(2)2项加上(3)、(4)、(5) 3项之1需求护理者。 3.三级护理依托:日子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1项需求护理者。 B. 2 医治完结、医疗依托 医治完结是指被断定人危害医治后,现已到达临床医学一般准则所供认的安稳状况。 医疗依托是指被断定人到达临床安稳状况,仍不能脱离医治。 是否为医治完结或医疗依托,应当进行断定。 B.3 颅脑危害 B.3.1 植物性生计状况的断定 植物性生计状况为认知功用丢失,无认识活动,不能履行指令。坚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觉觉悟周期。不能了解或表达言语。能自动睁眼或在影响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盯梢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用根本保存。
B.3.2 迁延性昏倒状况 相似植物性生计状况,对外界影响有时又反响,不会说话,常长期存在,久治不愈,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悉数需别人照料。 B.3.3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智力妨碍、器质性精力妨碍和品格改动 B.3.3.1 智力妨碍的确诊 智力妨碍程度的判别不能单纯依托智商测定,有必要结合社会习气与活动、学习与作业、个人日子和家务活动等项目归纳断定。详细详见表B-1: 表 B-1智力妨碍的操作性点评规范表 社会习气与活动 学习或作业 个人日子 家务活动 智商参阅值( IQ值) 极重度 习气行为极差,言语功用丢失,不能进行任何社会活动 不能。运动感觉功用差,经过练习,下肢、手的运动有所反响。 面庞显着板滞。毕生需别人照料 不能 20以下 重度 习气行为差,言语功用严峻受损,不能有用地进行言语沟通。 不能。即便经过练习也很难到达自理。 日子才能差,日常日子需求别人照料。 不能 20-34 中度 习气行为不彻底,对周围环境区别才能差,能以简略的办法与别人往来,但不肯自动外出参与社会活动。 有用技术不彻底,阅览和核算才能差,不能坚持每天4小时 能日子自理,但需求别人协助。 能做简略家务劳作 35-49 轻度 经辅导能习气社会,能够挑选参与社会活动 记忆力很差,领会、了解、归纳剖析困难。反响迟钝。 能够自理 能够正常进行 50-69 细微 习气行为低于一般人水平,日常社会日子遭到必定约束。 记忆力显着削弱,不能完结杂乱脑力劳作,能够参与每天8小时作业,但功率显着下降。 能够自理 能够正常进行 70-85 (边际智力)
B.3.3.2器质性精力妨碍的确诊 B.3.3.2.1 有清晰的颅脑危害伴不同程度的认识妨碍病史,而且精力妨碍发生和病程与颅脑危害相关。 B.3.3.2.2 症状体现为: 1. 认识妨碍 2. 遗忘归纳征 3. 发呆 4. 器质性品格改动 5.精力病性症状 6.神经症样症状 B.3 . 3.2.3 实际查看才能或社会功用减退 B. 3.3.3 器质性精力妨碍的分级 对确诊颅脑危害致器质性精力妨碍者,选用“精力残疾分级的操作性点评规范”断定精力妨碍程度: 1. 重度(一级):5项评分中有3项或多于3项评为2分。 2. 中度(二级):5项评分中有1项或两项评为2分。 • 轻度(三级): 5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分为1分。 列表见表 B-2 : 表 B-2器质性精力妨碍的分级列表 社会功用断定项目 正常或有轻度反常 确有功用缺点 严峻功用缺点 个人日子自理才能 0分 1分 2分 家庭日子功用体现 0分 1分 2分 对家人的关怀与责任心 0分 1分 2分 作业劳作才能 0分 1分 2分 交际活动才能 0分 1分 2分
B .3.3.4 品格改动 B. 3.3.4.1 品格改动: 1、心情不稳,如心境有正常忽然转变为郁闷,或焦虑、或以激惹。 2、重复的暴怒发生或进犯行为,与诱发要素显着不相称。 3、社会责任感减退,作业不负责任,与人往来而无信。情感冷酷,对周围事物缺少应有的关怀,对人也不能坚持正常的人际联系。 4、天性亢进,缺少自我操控才能,道德道德观念显着受损,缺少自尊心和羞耻感。 5、自我中心,易于激动,行为不顾成果。 6、社会习气功用显着受损。 B.3.3.4.2 年纪未满 18岁者不确诊品格反常或品格改动 B.3.3.5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器质性品格改动 因为外伤或其它中毒要素对脑安排发生病理性危害所构成的品格反常,称为器质性品格改动。器质性品格改动以行为形式和人际联系显着而耐久的改动为首要临床体现。
B.3.3.5.1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品格改动确诊规范 1、心情不稳,有习气情绪和行为办法的改动。如心境由正常忽然转变为郁闷,或焦虑,或易激惹。 2、重复的暴怒发生或进犯行为,与诱发要素显着不相称,对进犯激动操控才能削弱。 3、社会责任感减退,作业不负责任,与人往来无信。情感淡漠,对周围的事物缺少应有的关怀,对人也不能坚持正常的人际联系。 4、天性亢进,缺少自我操控才能,道德道德观念显着受损,缺少自尊心和羞耻感,自我中心,易于激动,行为不顾成果。 5、社会习气功用显着受损。 B.3.3.5.2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品格改动确诊注意事项: 1、至少应具有上述症状之一。 2、症状持续时刻一般为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年纪未满18岁者不确诊为品格改动。 4、切当依据标明存在严峻的不行操控性激动行为,发生屡次伤人、毁物,使用药物医治难以操控者,可确诊为颅脑危害后重度品格改动。伤残等级可参照七级伤残断定规范。
B.3.4 运动功用妨碍 B.3.4.1 肢体瘫的运动妨碍:以肌力测定判别肢体瘫患程度。 为判别肢体瘫患程度,依据临床医学承认的准则,将肌力分为0~5级。但周围神经危害引起的运动妨碍承认及程度区别应有电生理查看成果支撑。 0级:肌肉彻底瘫痪,毫无缩短。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细微缩短,但不能发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肌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举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结其动作,但不能对立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立必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B.3.4.2 非肌体瘫痪的运动妨碍: 非肌体瘫的运动妨碍首要指外伤引起肌张力改动、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依据其对日子自理的影响程度区别为轻、中、重三度。 1、重度运动妨碍:不能自行进食、巨细便、洗漱、翻身和穿衣,需由别人护理。 2、中度运动妨碍:上述运动困难,但在别人协助下能够完结。 3、轻度运动妨碍:完结上述运动虽有一些困难,但根天性够自理。 B.3.5 外伤性癫痫 B.3.5.1 司法断定实践中,外伤性癫痫的确诊依据: 1、确证的头部外伤史。应当具有临床医生或许其他目击者供给的癫痫症状发生资料证明。 2、脑电图查看(包含惯例清醒脑电图查看、睡觉脑电图查看或许较长期接连同步录像脑电图查看): 成果显现典型的癫痫反常脑电图特征。 3、神经印象学查看:核磁共振(MRI)或CT查看显现脑安排具有危害所构成的结构性病变。依据条件和查看需求,可进行MRI定位查看、单光子发射核算机断层扫描(SPECT)、正电子发射核算机断层扫描(PET)查看。
B.3.5.2 外伤性癫痫的分级: 1、轻度:需体系服药医治方能操控的。 2、中度:经体系服药医治一段时刻,全身性强直(大发生)均匀六月一次以上,局限性或精力性发生均匀每二月一次以上。 3、重度:经体系服药医治一段时刻,全身性强直(大发生)均匀每月一次以上,局限性或精力性发生均匀每周一次以上。 B.4 面神经麻木 面神经麻木分中枢性(核上性)和外周性(核下性)。本规范所触及的面神经麻木是指外周性面神经麻木。 1、一旁边面神经彻底性麻木:系指面神经的五个分支(颞支、颧支、颊支、下颌缘支及颈支)所分配的悉数面子肌肉瘫痪,体现为: ⑴ 额纹消失,不能蹙眉。 ⑵ 眼睑不能充沛闭合,鼻唇沟变浅。 ⑶ 口角下垂,不能示齿、鼓腮、吹口哨、饮食时汤水流逸。 2、 面神经不彻底性麻木:系指呈现部分上述症状和体征及鳄泪、面肌间歇抽搐或在面部运动时呈现联动者。 3、有条件者,应有神经电生理查看成果支撑。 B.5 脑外伤致中枢性尿崩症 1、重度:每日尿量在10000毫升以上。 2、中度:每日尿量在5001-9999毫升之间。 3、轻度:每日尿量在2500-5000毫升之间。 B.6 容貌部分 B.6.1 面部的规模 指前额发际下,两耳跟前与下颌缘之间的区域。包含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 B.6.2 面部九区的区别 以双侧眉毛上缘水平线为上横线,以下唇红唇与皮肤交界处作水平下横线,以双侧外眦处作两条笔直线,四条线将面部分为九个部分。以上四条线环绕的中心部分为中心区,其余部分为周边区。
1、依据上述九分法奖面部区域分为三级: 一级区:即中心区。 二级区:即中心区与周边区严密相邻的部分。 三级区 :即周边区的四个角。 2、区域瘢痕面积的换算联系为: 一级区的 1cm 2 相当于三级区的 3cm 2 。 二级区的 1 cm 2 相当于三级区的 1.5cm 2 。 B.6.3 面部瘢痕面积核算 1、线条状瘢痕直接依据瘢痕丈量长度,多条瘢痕能够累计。 2、细微瘢痕(或色素改动)的丈量,必要时以其外围面积核算不扣除其间的正常皮肤。面部植皮术后应视同面部瘢痕予以考虑。 3、多处面部瘢痕面积能够累加,能够先核算出每处瘢痕面积,再利用公式求出面部总面积,然后核算出瘢痕面积占面部份额。成人面部面积预算公式: S 面 ( m 2 ) =[0.0061×L(身高㎝) 0.0128×W(体重㎏)-0.1529]×3% B.6.4 面子部毁容分度 • 重度:面部瘢痕变形,并有以下 6项中4项者: • 眉毛缺失。 • 双睑外翻或缺失。 • 外耳缺失。 • 鼻缺失。 • 上下唇外翻或小口变形。
• 颈——粘连。 • 中度:具有以下 6项中3项者: • 眉毛部分缺失。 • 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 • 耳廓部分缺失。 • 鼻翼部分缺失。 • 唇外翻或小口变形。 • 颈部瘢痕变形。 • 轻度:含中度变形 6项中2项者。 B.7 视器视力危害 B.7.1 视力妨碍 凡危害眼裸视或许加用恰当镜片(包含触摸镜)远距视力可到达正常视力规模( 0.8以上)或许挨近正常势力规模(0.4~0.8)的都不属视力妨碍规模。 表 B-3世界低视力及盲目分级规范(WTO,1973) 等级 最好矫正视力 最好视力低于 最低视力等于或优于 低视力 1级 0.3 0.1 低视力 2级 0.1 0.05(3米指数) 盲目 3级 0.05 0.02(1米指数) 盲目 4级 0.02 光感 盲目 5级 无光感 无光感
1、视力查看办法:视力查看依照GB.11533规范履行。视力记载可选用5分纪录(对数视力表)或小数记载两种。视力妨碍分级见表B-3。 断定视力妨碍,应以远距视力为规范,参阅近距视力。中心视力好而视界缩小,以凝视点为中心,视界半径小于 100而大于50者为盲目3级。如半径小于50者为盲目4级。 2、关于无晶体眼(人工晶体眼),其视觉有用价值份额详见表B-4 表 B-4 无晶体眼视觉危害程度点评参阅表 无晶体眼中心视力有用价值百分比 视力 晶体眼 单眼无晶体 双眼无晶体 1.2 1.0 0.8 0.6 0.5 0.4 0.3 0.25 0.20 0.15 0.12 0.1 100 100 95 90 85 75 65 60 50 40 30 20 50 50 47 45 42 37 32 30 25 20 - - 75 75 71 67 64 56 49 45 37 30 22 -
B.7.2 视界的查看 1、视界缩小系指因危害致眼球凝视前方而不滚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规模缩窄,致使难以从事正常作业、学习或其他活动。 2、野查看要求,视标色彩:白色。视标:3㎜。查看间隔330㎜。视界布景亮度:31.5asB。 表 B-5视界有用值与视界缩小度数(半径)对照表 视界有用值( %) 视界度数(半径) 8 16 24 32 40 48 56 64 72 80 88 96 5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55 。 60 。
3、视界缩小的核算: 实测视界有用值( %)=8条子午线实测视界值/500。 8条首要子午线上能够认定是正常值的视界度数:颞侧85度。颞下方85度。正下方65度。鼻下方50度。鼻侧60度。鼻上方55度。正上方45度。颞上方55度。总和=500。若某一子午线上实测值超越此值,则记此值。视界有用值与视界缩小度数(半径)的对应联系详见表B-5。
B.7.3 复视的查看 复视查看选用复视像检测法和 Hess屏查看法。复视对视功用的影响以下方复视影响最大。 B-.7.4 眼睑变形 眼睑变形指眼睑外翻,残缺或闭合不全,导致角膜、巩膜显露。 B.8 听力丢失 B.8.1 听力妨碍 凡听力阈在 25分贝以下的,应归于听力正常,本规范所触及的听觉功用妨碍是指语音频率下降的程度,即取语音频率中500Hz、1000 Hz及2000 Hz三个频率均值数。 对危害导致听力下降的,应说明听力下降的危害根底。对片面听力查看成果提示伪聋或许夸张症状的,应进行客观听力查看,如听觉诱发电位、耳声发射等,必要时吸取颞骨岩部及乳突部 CT,以承认中耳、内耳危害状况。 B.8.2 听阈值核算 30岁以上受检者在核算其听阈值时,应从实测值中扣除其年纪修正值见表B-6。 表B-6 纯音气导阈的年纪修正值 性 别 男 女 年 龄 500Hz 1000Hz 2000Hz 500kHz 1000Hz 2000Hz 30 1 1 1 1 1 1 40 2 2 3 2 2 3 50 4 4 7 4 4 6 60 6 7 12 6 7 11 70 10 11 19 10 11 16
B.8.3 双耳听力丢失核算法 听力较好一耳的语频纯音气导听阈均值( PTA)×4加听力较差耳的均值,其和除以5,即: [PTA(好耳)×4 PTA(差耳)dB.]/5 听阈均值采纳 4舍5入法进为整数。假如听力较差耳的致聋原因与危害无关,则不予计入,直接以较好一耳的语音听阈均值为准。 B.9 口腔、咽喉部危害 B.9.1 发声和言语功用妨碍 发声和言语功用包含发声功用、构音功用、言语的流通和节奏功用、代替性发声功用。 B.9.2 张口受限分级 张口度断定及丈量办法 以患者本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排笔直置入上、下中切牙且缘间丈量。 1、正常张口度:大张口时,上述3指可笔直置入(相当于4.5㎝左右)。 2、张口轻度受限(Ⅰ) :大张口时,只能笔直置入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左右。 3、张口中度受限(Ⅱ):大张口时,只能将食指横径笔直置入(相当于1.7㎝左右)。 4、张口重度受限(Ⅲ):大张口时,食指横径不能笔直置人。 5、不能张口(Ⅳ)。 B.9.3 甲状腺功用低下分级 • 重度 • 临床症状严峻 • BMR< -30% • 吸碘率 < 10% (24h) • 参阅 T3、T4查看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 • 中度 • 临床症状较重 • BMR –30% ~ -21% • 吸碘率 10% ~16% (24h) • 参阅 T3、T4查看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 • 轻度 • 临床症状较轻
• BMR –20% ~ -10% • 吸碘率 15% ~20% (24h) • 参阅 T3、T4查看和甲状腺同位素扫描 B.9.4 甲状旁腺功用低下分级: 1、重度 空腹血钙<6 mg% 2、中度 空腹血钙 6~7 mg% 3、轻度 空腹血钙 7.1~8 mg% 注:以上分级均需结合临床症状剖析 B.10 胸部危害 B.10.1 心功用不全判别的基准 依据被检者膂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分为: 1、心功用Ⅰ级:无症状,膂力活动不受约束。 2、心功用Ⅱ级:膂力活动轻度遭到约束,能担任一般日常劳作,但稍重膂力劳作即呈现心悸、气急、呼吸困难、疲惫等症状。心脏可轻度扩展,但无脏器淤血的体征。
3、心功用Ⅲ级:膂力活动显着遭到约束,一般日常活动及轻度膂力劳作即呈现心悸、气急等症状,歇息后稍减轻或改进消失。心脏中度增大,有轻度脏器淤血体征。如肺底少数湿性罗音,肝轻度肿大和洼陷性水肿等。
4、心功用Ⅳ级:膂力活动重度遭到约束,任何活动均可引起显着的心悸、气急、呼吸困难等症状,乃至卧床歇息时仍有症状。心脏多显着增大,肺底有大都湿性罗音,肝中度以上肿大,有显着的皮下洼陷性浮肿等。
B.10.2 严峻心律失常判别的基准 严峻心律失常是指预示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一般呈现成对室性早搏、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RonT、室性扑动或心室颤动。 B.10.3 肺呼吸困难分级基准 本规范于同年纪健康者相比较,依照膂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分为: 1、呼吸困难Ⅰ级:与同龄健康者在平地同步行无气短,但爬山或上楼梯时呈现气短。 2、呼吸困难Ⅱ级:平行步行1000米无气短,但不能与同龄健康者坚持相同的速度,平路箭步行走呈现气短,爬山或上楼梯时气短显着。 3、呼吸困难Ⅲ级:平路步行100米 即有气短。 4、呼吸困难Ⅳ级:稍活动如穿衣、说话即有气短。 B.10.4 肺功用危害分级 肺功用危害依照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 3级,见表B-7。 表 B-7 肺功用危害分级 正常 轻度危害 中度危害 重度危害 FVC > 80 60~79 40~59 < 40 FEV 1 > 80 60~79 40~59 < 40 MVV > 80 60~79 40~59 < 40 FEV 1/ FVC(%) > 70 55~69 35~54 < 35 RV/TLC(%) < 35 36~45 46~55 > 55 DL CO > 80 60~79 40~59 < 45 PaO 2 kPa 4~8 PaCO 2 kPa 6~8 (A-a) O 2 kPa > 9.3 注: FVC、FEV 1、 MVV、DL CO 占估量值百分数 B.11 腹部危害 B.11.1 肝功用危害程度的断定 肝功用能够遭到伤口、毒(药)物等效果后呈现危害。肝功用测定包含惯例肝功用试验(如 GPT、血清胆红质等)及复筛肝功用试验(如血清蛋白电泳,总蛋白及白蛋白、球蛋白,GOT,r-GT,ITTT,IGG,单胺氧化酶等)。依据惯例肝功用和复筛肝功用的查看成果,能够将肝功用危害的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见表B-8.
表 B-8肝功用危害分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血浆白蛋白 3.0-3.5g% 2.5-2.9g% < 2.5g% 血浆白蛋白 3.0-3.5g% 2.5-2.9g% < 2.5g% 血内胆红质 1.5-5mg% 5.1-10mg% > 10mg% 腹水 无 /医治后消失 无或少数 顽固性 脑症 无 无或轻度 显着 凝血酶原时刻 稍延伸 /较对照组> 3S 延伸 显着延伸 谷丙转氨酶 供参阅 供参阅 供参阅 中毒症状 轻度 中度 重度 B.11..2 肾功用不全分期 1、肾功用不全尿毒症期:血尿素氮>21.4mmol/L(60mg/dl),常伴有酸中毒,呈现严峻的尿毒症临床征象。 2、肾功用不全失代偿期:内生肌酐澄清值低于正常水平的50%,血肌酐水平>177umol/L(2mg/dl),血尿素氮增高,其他各项肾功用进一步危害而呈现一些临床症状,包含疲倦、不安、胃肠道症状、搔痒等。
3、肾功用不全代偿期:内生肌酐澄清值下降至正常的50%,血肌酐水平,血尿素氮水平正常,其他肾功用呈现减退。 B.11.3 神危害性高血压断定 肾危害所构成的高血压系指血压得两项目标(缩短压 ≥21.3kPa,舒张压≥12.7Kpa)只须具有一项即可建立。 B.12 肛门失禁分度 1、重度: ⑴ 大便不能操控。 ⑵ 肛门括约肌缩短里很弱或丢失。 ⑶ 肛门括约肌缩短反射很弱或消失。 ⑷ 直肠内压测定,肛门灌水法< 20cmH 2 O. 2、轻度: ⑴ 稀便不能操控。 ⑵ 肛门括约肌缩短力较弱。 ⑶ 肛门括约肌缩短反射较弱。 ⑷ 直肠内压测定,肛门灌水法~ 30cmH2O. B.13 排尿妨碍分度 重度:呈现真性重度尿失禁或尿潴留剩余尿≥50ml者。 轻度:呈现真性轻度尿失禁或剩余尿<50ml (>10ml)者。 B.14 体表面积的预算 成人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量见表B-9 表 B-9 成人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量 部位 面积 % 我国九分法 % 头颈 头 6 ( 1×9)9 颈 3 躯干 前躯干 13 ( 3×9)27 后躯干 13 会阴 1 双上肢 上臂(每侧 3.5%) 7 (2×9) 18 前臂(每侧 3%) 6 (每上肢9) 手(每侧 2.5%) 5 双下肢 臂(每侧 2.5%) 5 大腿(每侧 10.5%) 21 小腿(每侧 6.5%) 13(5×9 1) 46 足(每侧 3.5%) 7 全身算计 100
注: 1、此表以成年男性为规范,成年女人双足及臀部各为6%。 2、儿童体表面积的核算为:头颈部为9 (12-年纪)。躯干为3×9%。双上肢为2×9%。双下肢为46-(12-年纪)。 3、手掌估量法:伤残者并指一掌面积为1% B.15 四肢 B.15.1 手缺失和丢失功用 指因事端危害所构成的的手掌和手指的缺失或丢失功用。 B.15.2 手缺失和丢失功用的核算 一手拇指占一手功用的36%,其间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示指、中指各占一手功用的18%,其间末节指节占3%,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8%。环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用的9%,其间末节指节占2%,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4%。一手掌占一手功用的10%,其间第1掌骨占4%,第2、第3 掌骨各占2%,第4、第5 掌骨各占1%。本规范中,双手缺失或丢失功用的程度是按前面方面累加核算的成果。 B.15.3 手感觉丢失功用 指因危害所构成的手的掌侧感觉功用的丢失。 B.15.4 手感觉丢失功用的核算 应以相应手功用丢失程度的50%核算 。 B.15.5 手掌缺失程度的区别 第1掌骨缺失占一手掌骨的40%,第2、3掌骨各占20%,第4、5掌骨各占10%。 B.15.6 手掌丢失功用程度的区别 (无解剖结构损坏,但功用丢失) 第1掌骨功用丢失占一手掌骨的80%,第2、3、4、5掌骨功用丢失各占5%。 B.15.7 足弓结构损坏程度的区别 1、足弓结构彻底损坏: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彻底损坏,包含缺失和功用丢失。 2、足弓2/3结构损坏:指足三弓的任二弓的结构损坏。 3、足弓1/3结构损坏:指足三弓的任一弓的结构损坏。 4、足趾功用丢失:一百分率核算,拇趾功用占一足的40%。其他各趾均各为15%。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规范使用说明 C.1 伤病(残)联系断定 伤病(残)联系是指现有危害与原有疾病(伤残)在现存成果或结局中的相互联系,伤病(残)联系断定分为五种景象: 1、彻底由疾病所构成的:尽管存在危害要素,但疾病彻底系疾病所构成的,危害对残疾的构成没有影响效果。 2、疾病为首要要素,危害为此要非必须效果:危害和疾病要素一起存在,但残疾首要为疾病所构成的,而危害一般比较细微,对人体重要器官没有直接危害效果,对疾病或残疾的发生开展起诱发或加剧效果。
3、疾病与危害同等效果:危害和疾病要素一起存在,关于疾病的构成,二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难分主次。 4、危害为首要要素,疾病为非必须效果:危害和疾病要素一起存在,但残疾首要为危害所构成的,而疾病要素对危害成果的加剧起到辅佐效果。 5、彻底由危害所构成的:尽管存在疾病要素,但残疾彻底系危害所构成的,疾病对残疾的构成没有影响效果。 C.2 神经精力体系 C.2.1 单纯重复发生性的认识妨碍、外伤要素诱发功用性(如癔症等)疾病、精力分裂症和情理性精力病等内源性精力病,不适用本规范。 C.2.2 植物性生计状况和迁延性昏倒状况的断定应自确诊3个月后进行。 C.2.3 颅脑危害所构成的智力妨碍、器质性精力妨碍和品格改动查看与确诊,有必要由精力科专门医生依照医学准则做出,法医在临床确诊根底上,结合颅脑器质性危害状况进行伤残程度断定。
C.2.4 12周岁以下儿童颅脑危害所构成的中度以上智能妨碍,可上调一级。 C.2.5 危害后有颅骨残缺,虽经原位骨掩盖、自体骨移植、异体骨移植或其他代用品医治者仍应视为颅骨残缺。 C.3 头面五官部位 C.3.1 12周岁以下儿童、40周岁以下的年青女人,面部瘢痕到达每条款规则的最少面积的80%即可断定为该级伤残。 C.3.2 本规范七级伤残以下的面部瘢痕面积是指面部二级区的面部面积规范,面部一级区、三级区的瘢痕面积需折算成二级区面积后,参照二级区面积条款进行断定。三级九分法不适用于面部线条状瘢痕和面部细微斑痕(或色素冷静)。面部瘢痕危害触及规范中两个以上条款的(面部器官功用妨碍或面部相貌毁损等),应适用等级高的条款。
C.3.3 一眼外伤引起另一眼继发性病变如交理性眼炎,应参照本规范有关双眼视功用妨碍条款进行断定。 C.3.4 牙危害的残疾断定,成人依据伤后状况断定。现已装置义齿的不断定伤残程度。 C.3.5 咽喉危害致呼吸困难的,应参照本规范有关气管、肺危害致呼吸困难的条款进行断定。 C.4 躯干四肢其他部位 C.4.1 上肢危害触及手功用彻底丢失断定残疾等级时,利手可上调一级。 C.4.2 体内很多异物存留,特指是由爆破、火器等构成很多异物存留体内,不能或不宜手术取出。凡进行手术医治或许构成功用妨碍的参照相关条款。 C.4.3 显着瘢痕是指除萎缩性瘢痕(外观多平整,与四周皮面等齐或许稍低,滑润亮光,色素减退,一般不引起功用妨碍)外的其他瘢痕,如增生性瘢痕、瘢痕疙瘩、蹼状瘢痕等。
C.4.4 烧伤面积、深度不作为评残规范,需等医疗完结后,依据构成的功用妨碍程度、瘢痕变形程度和瘢痕面积(包含供皮区显着瘢痕)巨细进行评级。 C.4.5 阴道危害成形术后留传功用妨碍者,应参照本规范有关阴道狭隘条款进行断定。如术后功用根本正常者应参照阴道修补术条款进行断定。 C.4.6 脊柱、四肢危害后的残疾程度断定适用本规范,其他如先天变形、类风湿性关节炎或随年纪增加呈现的退行性改动等不适用本规范。 C.4.7 有关节内骨折史的骨性关节炎或伤口后关节骨坏死,按该关节功用危害程度,列入相应伤残等级进行断定。 C.4.8 外伤性滑膜炎,滑膜切除术后留有关节功用妨碍或人工关节术后残留有功用不全者,依据关节功用妨碍程度列入相应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