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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需要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19:38
请求日期
商标世界注册的请求日期,以商标局收到请求书件的日期为准。请求书件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商标局将编定请求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件(英文或许法文)寄往世界局。请求书件未按规则填写的或许请求手续不完备的,予以退回,请求日期不予保存。
需求提交的文件
请求马德里世界商标注册需求提交:
《商标世界注册请求书》;
请求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我国企业工商经营执照或许自然人的身份证,在我国没有真实有效的工商经营场所或无居处的我国请求人,应附经公证的我国国籍证明;
商标在我国国内现已注册的《商标注册证》或许现已提出商标注册请求的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许开始审定布告复印件一份,或我国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请求受理证明一份;
商标图样两份,不大于80mm × 80mm,不小于20mm × 20mm);
托付署理人处理的,应附署理托付书;
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
前提条件
处理马德里协议国家注册(即协议国注册)的前提条件是国内请求人的商标已在我国注册,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也便是已有根底注册。
处理议定书国家注册(即议定国注册)的前提条件是国内请求人的商标已在我国提出请求,也便是已有根底请求。
有效期限
依据《马德里协议》请求商标世界注册的有效期限为 20年;依据《议定书》请求商标世界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
但依据《协议和议定书一起细则》规则,自1996年4月1日起,依《马德里协议》和《议定书》请求世界注册的商标,10年期满之后仍要求在有关国家取得维护的,应按《协议和议定书一起细则》规则的维护期限和收费规范,交纳第二个10年的费用或许续展注册费用。如果在1996年4月1日(不含当天)前,按照《马德里协议》现已取得注册的世界注册商标要求维护期限为20年的,待20年期满,仍要求在有关国家取得维护的,应按《协议和议定书一起细则》规则的维护期限和收费规范,处理商标续展注册;如其时要求维护期限为10年的,10年期满之后仍要求在有关国家取得维护的,应按《协议和议定书一起细则》规则的维护期限和收费规范,交纳第二个10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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