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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代理词(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1:52
现在社会中各种民间假贷问题层出不穷,当咱们面对着各式各样的民间假贷胶葛事情,假如咱们关于相关法律条文不了解的话,咱们就会使自己的权益遭到危害,那么民间假贷胶葛诉讼如何写署理词呢?以下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总结的材料,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民间假贷署理词(范本)
署理词
审判长(员):
作为****先生的署理人,自己参与其与崔**先生民间假贷胶葛一案的诉讼,宣布如下署理定见,诚望贵院予以参阅。
一、崔**欠金**人民币6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06年11月9日,金**借给崔**人民币60万元,崔**签署借单给金**,并供给了一张支票、3个营业执照作为担保。其间,支票系北京西斯科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签发;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分别为:北京西斯科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北京福莱斯快餐食物有限公司和北京西斯科世界食物有限公司。
二、崔**供给的质押支票系言而无信,存在诈骗之嫌
崔**所供给作为担保的支票系言而无信,并以此诈骗金**获得了告贷,涉嫌犯罪。
三、崔**认可了借单中自己签名系其实在、自愿的行为
2008年6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第6号法庭掌管的谈话中,崔**现已供认自己在借单上签字,并没有遭到钳制。据此,该假贷行为归于崔**合法有用的民事行为,崔**应当承当还款责任。
四、崔**未能依照约好期限还款,应当向金**付出利息
告贷时两边约好了一周之内还款,崔**向法院提交的《陈述词》第二页“虽然是一周时刻”也证明了该还款期限约好的实在性,但是,崔**逾期迟迟不能还款。按银行同期利率核算,截止2008年4月10日,该笔利息数额为35190元人民币,崔**应当及时付出给金**。
五、金**之收入来历与本案无关,亦不影响崔**欠据的有用性
崔**陈述词中提及金**收入来历问题,自己以为,与本案关系不大,亦不影响崔**亲身签署之欠据的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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