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终止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15:15
团体合同其实就是指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劳作报酬、度假、作业的时刻以及福利的等事项,经过两边之间的洽谈达到的一种书面协议。那么,有关团体合同的缔结,改变及停止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团体合同的缔结
是指工会或员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则用人单位和整体员工的权利义务而依法就团体合同条款经过洽谈一致,建立团体合同联系的法令行为。
团体合同按如下程序缔结:
(1)评论团体合同草案或专项团体合同草案。经两边代表洽谈一致的团体合同草案或专项团体合同草案应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评论;
(2)经过草案。整体员工代 表半数以上或许整体员工半数以上赞同,团体合同草案或专项团体合同草案方获经过。
(3)团体洽谈两边首席代表签字。
2、团体合同的改变
是指团体合同收效后没有实行结束之前,因为主客观状况发作变化,当事人按照法令规则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团体合同进行修正或增删的法令行为。团体合同的免除,是指提早停止团体合同的法令效力。经两边洽谈代表洽谈一致,可以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劳作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以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吞并、闭幕、破产等原因,致使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无法实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无法实行或部分无法实行的;(3)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约好的改变或免除条件呈现的;(4)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景象。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适用本规 定的团体洽谈程序。
3、团体合同的停止
是指因某种法令现实的发作而导致团体合同法令联系消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期满或两边约好的停止条件呈现,即行停止。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从头签定或续订的要求。
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签定或改变后,应当自两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检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在上文中,小编为我们带来了关于团体合同的缔结、改变和停止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遇到相似的问题就可以经过本文来处理相关问题,期望可以对我们有所协助。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1、团体合同的缔结
是指工会或员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则用人单位和整体员工的权利义务而依法就团体合同条款经过洽谈一致,建立团体合同联系的法令行为。
团体合同按如下程序缔结:
(1)评论团体合同草案或专项团体合同草案。经两边代表洽谈一致的团体合同草案或专项团体合同草案应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评论;
(2)经过草案。整体员工代 表半数以上或许整体员工半数以上赞同,团体合同草案或专项团体合同草案方获经过。
(3)团体洽谈两边首席代表签字。
2、团体合同的改变
是指团体合同收效后没有实行结束之前,因为主客观状况发作变化,当事人按照法令规则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团体合同进行修正或增删的法令行为。团体合同的免除,是指提早停止团体合同的法令效力。经两边洽谈代表洽谈一致,可以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劳作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以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吞并、闭幕、破产等原因,致使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无法实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无法实行或部分无法实行的;(3)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约好的改变或免除条件呈现的;(4)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景象。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适用本规 定的团体洽谈程序。
3、团体合同的停止
是指因某种法令现实的发作而导致团体合同法令联系消除。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期满或两边约好的停止条件呈现,即行停止。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从头签定或续订的要求。
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签定或改变后,应当自两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检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或专项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在上文中,小编为我们带来了关于团体合同的缔结、改变和停止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遇到相似的问题就可以经过本文来处理相关问题,期望可以对我们有所协助。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