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捡到的东西是非法侵占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21:35
在现实日子中,常常会有人将自己的资产丢失的状况,而大部分人拾到丢失物后,会将资产交还失主或许报警处理,但也有少部分人将资产占为已有,那么路上捡到的东西是不合法侵吞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路上捡到的东西是不是不合法侵吞
事例一
捡电脑不还,涉嫌侵吞罪
6月9日上午12时许,陈先生在南宁市高新区科德西路一家洗车店洗车,等候期间拿出笔记本电脑在客户休息室游玩,但脱离时却忘掉拿了。当天下午4时30分,陈先生才想起电脑忘在洗车店,急速开车去寻觅,却发现电脑已不知去向。电脑里有重要材料,陈先生悔恨之余报了警。
高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问询洗车店人员和调阅监控视频,发现到该店洗车的卢某将陈先生的电脑“拿走”。随后,陈先生拨打卢某电话,对方矢口否认,然后关机。陈先生要求民警抓“响马”被拒。民警解说称:“此事非偷盗案子,归于物品丢失。按相关规则,卢某的行为属不妥得利,涉嫌侵吞罪。若卢某回绝偿还,陈先生须经过法院自行提起刑事诉讼,取回自己的电脑。”
当晚,陈先生再次致电卢某,奉告预备申述他犯侵吞罪。卢某左思右想,于次日将电脑偿还。
民警点评:
捡东西不还,最高判两年
据了解,《民法通则》有拾得丢失物应当偿还失主的规则,而将地上的丢失物、忘掉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妥利益”。既然是“不妥利益”,偿还失主便是责任,而失主讨取失物则是其权力。为避免拾得别人钱物而拒不偿还,刑法设立了“侵吞罪”。
高新派出所罗警官称,侵吞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或许别人的忘掉物、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或许拒不交出的行为。此案中的卢某就涉嫌侵吞罪。法令规则,侵吞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
侵吞罪是典型的“通知才处理”的违法,即由被害人亲身去通知,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假如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就不会对行为人追查刑事责任。但当被害人因遭到强制、威吓无法通知时,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能够通知。
事例二
捡卡取万元,被判欺诈罪
2009年3月5日,韦强(化名)在宾阳县一主动取款机查询薪酬时,见机上插有一张银行卡,查询该卡余额,发现仅有十几元。他本想交给银行人员,但想着能“捡”钱也不错,当即修正暗码,抽出卡据为己有。次日下午,韦强再次查询后发现,这张卡余额竟为1万多元,便分5次共提取了1万元。韦强以为提取捡到的银行卡的钱,和路旁边捡钱相同,归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但是,他的误解却引来官司。
这张银行卡为覃某一切,交由女友保管。覃某女友到银行取钱,忘掉取出银行卡。覃某于当天下午汇1万元到那张卡里,并于当晚得知女友持有的银行卡不见了。次日,覃某到银行查询,被奉告1万元已被人取走。覃某当即报案,警方很快将韦强捕获。
2010年下半年,宾阳县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韦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冒用别人银行卡,进行欺诈活动,数额较大,构成银行卡欺诈罪。鉴于被告人主动将赃物悉数交还,自愿认罪,悔罪体现较好等,法院决议对其适用免刑。该法院判定被告人韦强犯信用卡欺诈罪,免予刑事处置。
法官点评:
信用卡欺诈,最高判十年以上
宾阳县法院一法官称,欺诈罪是指行为人隐秘本相、捏造事实,使受哄人依据知道过错而处置了被害人的资产,行为人或许其别人因而取得资产,受哄人处置资产意图到达的意图没有完成的状况。
《刑法》第196条清晰信用卡欺诈的景象之一为“冒用别人信用卡的”,“冒用”景象分为五种:用偷盗所得的信用卡取财的是偷盗罪;用掠夺所得的信用卡当即取财的是掠夺罪;用掠夺所得的信用卡日后取财的,在银行货台营业员和商场收银员处运用为掠夺罪与信用卡欺诈罪,在主动取款(售货)机处运用为掠夺罪与偷盗罪;用争夺、欺诈、侵吞等其他方法取得的信用卡,在银行营业员和商场收银员处运用的,定信用卡欺诈罪,在主动取款(售货)机处运用,定偷盗罪;用拾得的信用卡(包含银行卡和借记卡)在主动取款(售货)机处运用的,定信用卡欺诈罪。此案便是一同典型的信用卡欺诈案子。
相关法令对信用卡欺诈的惩办作出了规则:运用假造的信用卡,运用报废的信用卡,冒用别人信用卡,恶意透支,这四类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按相关规则,欺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事例三
捡钥匙“开”车,被判偷盗罪
覃某拾到摩托车钥匙和停车牌,计划从停车场开走这辆车,岂料被车主扭送到公安机关。2010年4月19日,宾阳县法院对这起偷盗案作出一审判定。
覃某是宾阳县宾州镇某村乡民。2009年11月的一天,他在宾阳县妇幼保健院邻近,捡到一串带有防盗器的摩托车钥匙及一个停车牌。覃某想,捡到车钥匙,便是“捡”到一辆摩托车,暗暗快乐。他进入停车场,经过防盗器找到摩托车,顺畅将车开出停车场,刚开出20米就被寻觅钥匙的车主捕获。
宾阳县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覃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采纳隐秘手法盗取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已构成偷盗罪。法院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置金1000元。
法官点评:
拾金不昧变味,易惹官司上身
宾阳县法院一法官说,偷盗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数额较大公私资产或许屡次隐秘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此案中,覃某捡到车钥匙,选用隐秘手法偷盗别人资产,这显着是一同偷盗案。
民警和法院提示广阔市民,在日常日子中,市民都可能有捡到别人的忘掉物、埋藏物等贵重物品或现金,切记要偿还给失主,找不到失主的时分应交给公安机关。
同是拾物不还,为何科罪不同?
民警和法官称,捡到东西不偿还,依据形成的成果等要素,追查起来,可分犯侵吞罪、偷盗罪和欺诈罪三种。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路上捡到的东西是不是不合法侵吞”问题进行的回答,路上拾到东西而且将东西十分占为已有的,可能会涉及到侵吞罪、欺诈罪和偷盗罪等的罪名。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路上捡到的东西是不是不合法侵吞
事例一
捡电脑不还,涉嫌侵吞罪
6月9日上午12时许,陈先生在南宁市高新区科德西路一家洗车店洗车,等候期间拿出笔记本电脑在客户休息室游玩,但脱离时却忘掉拿了。当天下午4时30分,陈先生才想起电脑忘在洗车店,急速开车去寻觅,却发现电脑已不知去向。电脑里有重要材料,陈先生悔恨之余报了警。
高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问询洗车店人员和调阅监控视频,发现到该店洗车的卢某将陈先生的电脑“拿走”。随后,陈先生拨打卢某电话,对方矢口否认,然后关机。陈先生要求民警抓“响马”被拒。民警解说称:“此事非偷盗案子,归于物品丢失。按相关规则,卢某的行为属不妥得利,涉嫌侵吞罪。若卢某回绝偿还,陈先生须经过法院自行提起刑事诉讼,取回自己的电脑。”
当晚,陈先生再次致电卢某,奉告预备申述他犯侵吞罪。卢某左思右想,于次日将电脑偿还。
民警点评:
捡东西不还,最高判两年
据了解,《民法通则》有拾得丢失物应当偿还失主的规则,而将地上的丢失物、忘掉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妥利益”。既然是“不妥利益”,偿还失主便是责任,而失主讨取失物则是其权力。为避免拾得别人钱物而拒不偿还,刑法设立了“侵吞罪”。
高新派出所罗警官称,侵吞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或许别人的忘掉物、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或许拒不交出的行为。此案中的卢某就涉嫌侵吞罪。法令规则,侵吞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
侵吞罪是典型的“通知才处理”的违法,即由被害人亲身去通知,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假如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就不会对行为人追查刑事责任。但当被害人因遭到强制、威吓无法通知时,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能够通知。
事例二
捡卡取万元,被判欺诈罪
2009年3月5日,韦强(化名)在宾阳县一主动取款机查询薪酬时,见机上插有一张银行卡,查询该卡余额,发现仅有十几元。他本想交给银行人员,但想着能“捡”钱也不错,当即修正暗码,抽出卡据为己有。次日下午,韦强再次查询后发现,这张卡余额竟为1万多元,便分5次共提取了1万元。韦强以为提取捡到的银行卡的钱,和路旁边捡钱相同,归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但是,他的误解却引来官司。
这张银行卡为覃某一切,交由女友保管。覃某女友到银行取钱,忘掉取出银行卡。覃某于当天下午汇1万元到那张卡里,并于当晚得知女友持有的银行卡不见了。次日,覃某到银行查询,被奉告1万元已被人取走。覃某当即报案,警方很快将韦强捕获。
2010年下半年,宾阳县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韦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冒用别人银行卡,进行欺诈活动,数额较大,构成银行卡欺诈罪。鉴于被告人主动将赃物悉数交还,自愿认罪,悔罪体现较好等,法院决议对其适用免刑。该法院判定被告人韦强犯信用卡欺诈罪,免予刑事处置。
法官点评:
信用卡欺诈,最高判十年以上
宾阳县法院一法官称,欺诈罪是指行为人隐秘本相、捏造事实,使受哄人依据知道过错而处置了被害人的资产,行为人或许其别人因而取得资产,受哄人处置资产意图到达的意图没有完成的状况。
《刑法》第196条清晰信用卡欺诈的景象之一为“冒用别人信用卡的”,“冒用”景象分为五种:用偷盗所得的信用卡取财的是偷盗罪;用掠夺所得的信用卡当即取财的是掠夺罪;用掠夺所得的信用卡日后取财的,在银行货台营业员和商场收银员处运用为掠夺罪与信用卡欺诈罪,在主动取款(售货)机处运用为掠夺罪与偷盗罪;用争夺、欺诈、侵吞等其他方法取得的信用卡,在银行营业员和商场收银员处运用的,定信用卡欺诈罪,在主动取款(售货)机处运用,定偷盗罪;用拾得的信用卡(包含银行卡和借记卡)在主动取款(售货)机处运用的,定信用卡欺诈罪。此案便是一同典型的信用卡欺诈案子。
相关法令对信用卡欺诈的惩办作出了规则:运用假造的信用卡,运用报废的信用卡,冒用别人信用卡,恶意透支,这四类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按相关规则,欺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事例三
捡钥匙“开”车,被判偷盗罪
覃某拾到摩托车钥匙和停车牌,计划从停车场开走这辆车,岂料被车主扭送到公安机关。2010年4月19日,宾阳县法院对这起偷盗案作出一审判定。
覃某是宾阳县宾州镇某村乡民。2009年11月的一天,他在宾阳县妇幼保健院邻近,捡到一串带有防盗器的摩托车钥匙及一个停车牌。覃某想,捡到车钥匙,便是“捡”到一辆摩托车,暗暗快乐。他进入停车场,经过防盗器找到摩托车,顺畅将车开出停车场,刚开出20米就被寻觅钥匙的车主捕获。
宾阳县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覃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采纳隐秘手法盗取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已构成偷盗罪。法院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置金1000元。
法官点评:
拾金不昧变味,易惹官司上身
宾阳县法院一法官说,偷盗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数额较大公私资产或许屡次隐秘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此案中,覃某捡到车钥匙,选用隐秘手法偷盗别人资产,这显着是一同偷盗案。
民警和法院提示广阔市民,在日常日子中,市民都可能有捡到别人的忘掉物、埋藏物等贵重物品或现金,切记要偿还给失主,找不到失主的时分应交给公安机关。
同是拾物不还,为何科罪不同?
民警和法官称,捡到东西不偿还,依据形成的成果等要素,追查起来,可分犯侵吞罪、偷盗罪和欺诈罪三种。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路上捡到的东西是不是不合法侵吞”问题进行的回答,路上拾到东西而且将东西十分占为已有的,可能会涉及到侵吞罪、欺诈罪和偷盗罪等的罪名。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