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抚养费协议是否承担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21:59
导读:抚育孩子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这项责任不因外界条件的改变而有所改变!本案中,当事人在怀孕时离婚,前夫以“离婚时没有签定抚育费协议为由”回绝承当抚育费。对此,律师依法提出法律意见: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这是一项法定的责任,不以约好为条件。
【有问必问】
定西某乡的李女士近来电话咨询称,他与杨某为夫妻,后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李某已怀孕两个月,因孩子没有出世,李某未提及抚育问题。孩子出世后,李某屡次向杨某要求承当一部分抚育费,但杨某以“离婚时没有签定抚育费协议为由”回绝承当抚育费,无法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承当抚育费。请问:对离婚后出世的孩子其夫应承当抚育费吗?
【有问必答】
律师以为: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这是一项法定的责任,不以约好为条件。故尽管没有签定有关抚育费的协议,,离婚后出世的孩子,父亲应承当抚育费。本案中,原被告离婚时,因为孩子没有出世,未提及抚育费问题,但这并不影响爸爸妈妈对在离婚后出世的子女承当抚育费的责任。该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没有约好就不发生。因而,被告杨某以离婚时没有签定抚育子女协议为由,回绝承当孩子的抚育费是违法的。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杨某应担负必定的抚育费。
【有问必问】
定西某乡的李女士近来电话咨询称,他与杨某为夫妻,后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李某已怀孕两个月,因孩子没有出世,李某未提及抚育问题。孩子出世后,李某屡次向杨某要求承当一部分抚育费,但杨某以“离婚时没有签定抚育费协议为由”回绝承当抚育费,无法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承当抚育费。请问:对离婚后出世的孩子其夫应承当抚育费吗?
【有问必答】
律师以为: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这是一项法定的责任,不以约好为条件。故尽管没有签定有关抚育费的协议,,离婚后出世的孩子,父亲应承当抚育费。本案中,原被告离婚时,因为孩子没有出世,未提及抚育费问题,但这并不影响爸爸妈妈对在离婚后出世的子女承当抚育费的责任。该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没有约好就不发生。因而,被告杨某以离婚时没有签定抚育子女协议为由,回绝承当孩子的抚育费是违法的。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杨某应担负必定的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