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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61)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8:0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好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好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存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两边暗里约好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好工程价款的付出时刻。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检验合格的建造工程实践交给给甲公司,甲公司一向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有权要求甲公司付出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有权要求甲公司付出1亿元
D.有权要求甲公司付出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说》第六条第二款规则,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好的,依照工程欠款处理。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对垫资进行约好,因而,应依照工程欠款处理。
选项C正确。《建造工程施工合同解说》第二十一条规则,当事人就同一建造工程另行缔结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与通过存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存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应依照一亿元结算工程价款。
选项B.D正确。《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说》第十七条规则,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规范有约好的,依照约好处理;没有约好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借款利率计息。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借款利率计息付出工程欠款利息。别的,该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则,利息从敷衍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刻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建造工程已实践交给的,敷衍款时刻为交给之日。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付出1,000万元垫资(按工程欠款处理)自7月1日起的利息及1亿元(工程欠款)自7月1日起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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