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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5:34
所谓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运用不正当手段,如伪造、分布虚伪现实,歹意的诽谤、降低竞争对手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从而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那商业诽谤行为的法律职责有哪些呢?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
商业诽谤行为的法律职责:
1、商业诽谤行为的民事职责
我国《反法》未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法律职责作出专门规则,能够根据《反法》第20条第二十条经营者违背本法规则,给被危害的经营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被危害的经营者的丢失难以核算的,补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并应当承当被危害的经营者因查询该经营者危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被危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还能够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第20条的规则来要求补偿。
2、商业诽谤行为的刑事职责
假如危害别人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给别人形成重大丢失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还能够根据我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则进行处分。
要承当如下的刑事职责:
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2)单位违法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进行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则:“经营者违背本法规则,给被危害的经营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被危害的经营者的丢失难以核算的,补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并应当承当被危害的经营者因查询该经营者危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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