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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间规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13:38
交通事端处理时刻规则
1、管辖权争议
事端管辖权争议报请一起的上级公安
2、机关
上级公安部分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告诉各方
3、过后报警依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端现场报警,过后恳求交管部分处理的。事端依据从提出恳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4、查验判定
需求对当事人生理、精力、尸身、车速等查验判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使专业判定部分查验判定
5、查验判定时刻
应在20日内完结,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分同意可延伸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分同意。
6、公安交通部分得到查验判定成果后
应当在2日内将定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7、当事人对查验判定定论有贰言的
在接到查验判定定论后3日内,另行托付其他具有资质的组织从头查验判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分
8、尸身处理
查验判定完毕后应告诉死者家属,10日内处理丧葬事宜
9、无名尸身
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分负责人同意处理
10、事端责任认定书
自勘查查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
11、事端发生后逃逸的
自抄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抄获的从当事人提出请求之日10日内作出
12、对需求查验判定的
从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作出
13、事端调停
事端当事人两边一致同意请求公安交通部分进行事端调停的自接到事端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请求。公安交通部分事端损害赔偿调停期限为10日。
逝世从办完凶事之日,受伤从医治完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形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14、事端诉讼
对人身损伤提申述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述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5日内将申述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内提出答辩状。
15、人民法院收到申述状或许口头申述
经审查,以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告诉当事人;以为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在7日内立案并告诉当事人;以为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合议庭组成人员确认后,应当在3日内奉告当事人
16、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
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17、上诉案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定的上诉案子,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决的上诉案子,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三个月内审结
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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