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2019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流程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21:03

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困难家庭处理住宅问题的国家方针,请求经济适用房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那么经济适用房的请求条件有哪些呢?请求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说,请求经济适用房,年收入要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此外家庭住宅面积也有必定约束。满意条件的家庭能够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流程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困难家庭处理住宅问题的国家方针,请求经济适用房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那么经济适用房的请求条件有哪些呢?请求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说,请求经济适用房,年收入要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此外家庭住宅面积也有必定约束。满意条件的家庭能够带上相关材料依照必定流程请求经济适用房。下文将为您具体介绍。
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与房改购房或集资协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宅;
5.满意经济适用住宅主管部分规则的其他条件。
各城市经济适用房请求增加
一、上海市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
1、具有上海市3年以上常住户口;
2、2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名下均无自有房产);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
1.用北京市5年以上常住户口;
2.请求人需求契合晚婚年纪;
3.1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低于60000元;
4.家庭总资产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5.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许转让过房产。
三、深圳市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累积参与社保满5年及以上;
3.请求人未在深圳市购买房产;
4.请求人未在深圳市具有任何方式自有住宅
5.契合计划生育。
四、广州市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
1.广州市乡镇户籍;
2.家庭年均收入契合政府发布的规范;
3.无自有产权住宅,或住宅人均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5内年没有出售或购买过房产。
经济适用房请求流程
一、经济适用房请求所需材料
1.请求表;
2.请求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自己页)
4.婚姻状况证明(独身:民政部开的独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作业、收入、社确保明
打工人员还需供给: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灵敏工作人员还需供给:社确保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工作和收入证明。
个别商户还需供给:营业执照、税收交纳证明。
退休人员还需供给:社保局开的按月收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状况证明
国家机关人员还需供给:工作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宅状况证明:房子产权证明(户口本挂号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状况的迁入前地址)
7.市房产局开的住宅证明(请求之日前两个月有用)
8.租(借证明):
租房人员还需供给:需供给租房房子地点地社区存案的租借合同,社区开证明;
借住(同住) 人员还需供给:(包含和爸爸妈妈住)需供给房子产权人开的赞同借住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证明材料:
低保:请求家庭成员均持有低确保,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重残/大病:区/县以上相关部分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确诊证明及查验陈述。
二、经济适用房请求流程
1、请求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员工的到自己单位请求;是乡镇居民的到地点地社区请求;改制企业的员工到原主管部分事务划转的现单位请求。
2、请求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细心检查,细心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查询,安排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贰言或贰言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分检查;社区报地点街道办事处检查。
4、市、区直部分、街道办事处将经检查契合条件的申报目标别离报市、区房改办,不契合条件的退回部分或社区并阐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则时间内对请求材料进行审阅,经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请求人家庭住宅状况检查承认,将契合条件的请求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宅信息管理体系。
6、市直单位员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员工)请求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造的经济适用住宅;区直单位员工和乡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造的经济适用住宅。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材料,经过上述内容咱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