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人是否可以充当合伙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2 18:26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具有公司并共享公司赢利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股东。那么你知道机关法人是否能够充任合伙人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在新法有关法人充任合伙人的规则中最重要的有两处:
榜首,该法第二条榜首款规则:“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依照本法在我国境内建立的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本规则清晰答应法人成为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其二,该法第三条规则:“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一般合伙人。”这明显是对第二条榜首款关于答应法人充任合伙人的规则所作的约束。
由于新法第二条榜首款并未约束法人的类型,因而依照民法通则第三章的规则,该款中所称的法人,应当包含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在内。不过,由于机关法人受其本身功能所限,实际上不可能也不答应成为合伙人。因而,能够充任合伙人的法人,实际上只能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这从新法第三条的规则中也能够得到印证。
该条之所以没有清晰制止机关法人充任一般合伙人,明显不是由于立法者有意答应其成为一般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而是机关法人底子就不合适作为合伙人,故没有特别加以着重的必要。可见,关于第二条榜首款规则中所称的“法人”,有必要进行约束解说,将机关法人扫除在外,也即不答应其成为一般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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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首,该法第二条榜首款规则:“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依照本法在我国境内建立的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本规则清晰答应法人成为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其二,该法第三条规则:“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一般合伙人。”这明显是对第二条榜首款关于答应法人充任合伙人的规则所作的约束。
由于新法第二条榜首款并未约束法人的类型,因而依照民法通则第三章的规则,该款中所称的法人,应当包含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在内。不过,由于机关法人受其本身功能所限,实际上不可能也不答应成为合伙人。因而,能够充任合伙人的法人,实际上只能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这从新法第三条的规则中也能够得到印证。
该条之所以没有清晰制止机关法人充任一般合伙人,明显不是由于立法者有意答应其成为一般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而是机关法人底子就不合适作为合伙人,故没有特别加以着重的必要。可见,关于第二条榜首款规则中所称的“法人”,有必要进行约束解说,将机关法人扫除在外,也即不答应其成为一般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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