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返还抚养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06:58

有的爸爸妈妈将孩子生下后遗弃了,后来孩子被养爸爸妈妈抚育,那这样的状况孩子长大今后养爸爸妈妈是否能够要求子女返还抚育费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金某与谢某于1992年6月8日挂号成婚。谢某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小金,现就读中学。婚后两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两边因家庭小事产生矛盾,致夫妻联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定准予两边离婚,谢某所生儿子小金由谢某自行带着抚育。金某不服原审判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谢某对他十几年来婚姻生活中的一切身心和金钱上的支付做出补偿,数额为五万元,包含继子小金抚育费的开销。在本案的审理中,就金某是否有权向谢某要求补偿继子小金的抚育费存在两种不同的定见。
继爸爸妈妈能要求返还对继子女的抚育费吗?
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的联系问题,是一个较为灵敏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继爸爸妈妈子女的联系性质,适用有关法令对继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进行全面调整,具有重要的社会含义。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对继爸爸妈妈子女的联系问题只要一条规则,即婚姻法第27条,“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不得优待或轻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本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因为婚姻法第21条规则的“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育教育的责任;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是仅针对亲生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而言,并不当然适用于继爸爸妈妈和继子女,因而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则继爸爸妈妈是否应当对继子女承当抚育责任,即便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也只标准了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存在抚育联系后两边的法令权力和责任。所以,继父或继母并不负有对继子女进行抚育的法定责任。那么在本案中,作为继父的金某抚育继子小金多年,其在与小金的生母谢某离婚后,是否有权向原本的抚育责任人提出补偿恳求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