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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13:03
公司能够转让出去,一些公司之所以会转让大多是赔本的状况,试想想要是公司挣钱的状况下谁乐意将其转让呢。有些公司还欠下了大笔的债款问题,在转让时且隐秘了债款,那么,隐秘公司债款转让股权应承当补偿职责吗?看看听讼网小编搜集的材料。
隐秘公司债款转让股权是否应承当补偿职责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则:“出卖人应当依照约好的质量要求交给标的物。出卖人供给有关标的物质量阐明的,交给的标的物应当契合该阐明的质量要求。”
有限职责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该规则就是出卖人对标的物的质量应承当的瑕疵担保职责,就有限职责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而言,转让方对受让方相同负有瑕疵担保职责。有限职责公司股份转让时,尤其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受让方一般需对公司现有财物价值进行评价,以确认转让价格。转让方需据实向受让方奉告公司的现有财物及负债状况。假如转让方隐秘公司债款,则必定虚增公司现有财物价值,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践价格,损害受让方利益。因而转让方负有向受让方确保公司不存在未发表债款的职责,此项职责不管转让合同是否约好都是存在的,属法定职责。
在股权转让中,面对的债款承当法令危险首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
1、既有债款承当中的法令危险
受让人需求全面了解既有债款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职责,债权人有无约束权利要求等,此类债款是否为不良债款等。对上述问题的查询,能使受让人在商洽中取得自动,并影响到买卖的价格和受让后危险担负的巨细,有必要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款承当中的法令危险
关于无法估计的负债,假如在股权转让协议预订的期限内发作,而且发作实践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职责或危险首要应当由方针公司承当,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危险担负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好。
因而,有关债款承当问题应列入危险担负条款予以约好。受让方所争夺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职责,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一切负债,不管是成心仍是过错,均由出让方承当。可是要注意到,股权的搬运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方针,受让方在成为方针公司股东后,依然需求清偿该债款,再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维护问题。假如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兼并或分立,应依照法定的告诉时限要求告诉有关的债权人,兼并或分立后的债款由存续公司承当或依照协议承当。
3、隐秘债款承当中的法令危险
关于出让方成心隐秘本相,没有实在、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归于违背信息批露职责的行为,违背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款的陈说与确保职责。当发作债款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隐秘公司债款转让股权是否应承当补偿职责?在收买公司的时分有必要要对它们的布景查询清楚,特别是公司是否存在巨额的债款问题要能清楚的了解。遇到了股东隐秘公司债款转让股权的行为要进行追查要求他补偿,能够来听讼网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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