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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商户临时外出经营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23:32

【问】固定工商户暂时外出运营,需办什么手续?外出运营活动完毕又需办什么手续?
【答】(一)适用规模
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划规模(含增城市、从化市)以外的外地固定工商业户来穗运营的报验挂号作业。
(二)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税务挂号表(适用暂时税务挂号纳税人)》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纳税人统辖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运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税务挂号证件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适用表格
《税务挂号表(适用暂时税务挂号纳税人)》
(四)处理缴销手续:
①《外出运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的有用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越180天。有用期满,但运营活动没有完毕需持续运营的,应回原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原证明,一起应当在运营地处理税务挂号手续。
②外出运营纳税人在其运营活动完毕后,应在《外出运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有用期届满10日内持运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运营状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运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回来主管税务机关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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