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全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08:04
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慈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决议将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依据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决议,法令委员会、法制作业委员会依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定见和各方面的定见,对慈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正完善。现将慈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正稿在我国人大网发布,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社会大众能够直接登录我国人大网提出定见,也能够将定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慈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正稿征求定见)。征求定见截止日期:2016年1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悲法(草案)
(二次审议稿修正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展开慈悲作业,宏扬慈悲文明,规范慈悲活动,保护慈悲安排、捐献人、自愿者、获益人等慈悲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同享展开效果,拟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展开慈悲活动以及与慈悲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悲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以捐献产业或许供给服务等方法,自愿展开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端灾祸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形成的危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明、卫生、体育等作业的展开;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进生态环境;
(六)其他公益活动。
第四条 展开慈悲活动,应当遵从合法、自愿、诚信、非盈利的准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别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家鼓舞和支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饯别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宏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展开慈悲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分主管全国慈悲作业,县级以上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慈悲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令,在各自的责任规模内做好相关慈悲作业。
第七条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悲日”。
第二章 慈悲安排
第八条 本法所称慈悲安排,是指依法树立,以展开慈悲活动为主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安排等非盈利安排。
第九条 慈悲安排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以展开慈悲活动为主旨;
(二)不以盈利为意图;
(三)有自己的称号和居处;
(四)有安排规章;
(五)有必要的产业;
(六)有契合条件的安排安排和担任人;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树立慈悲安排,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请求挂号,民政部分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议。契合本法规则条件的,准予挂号并向社会布告;不契合本法规则条件的,不予挂号并书面阐明理由。
现已树立的社会安排,能够向原挂号的民政部分请求确认为慈悲安排,民政部分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议。契合慈悲安排条件的,准予确认并向社会布告;不契合慈悲安排条件的,不予确认并书面阐明理由。
有特别状况需求延伸挂号或许确认的决议期限的,经国务院民政部分赞同,能够恰当延伸,但延伸的期限不得超越六十日。
第十一条 慈悲安排的规章,应当契合法令法规的规则,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称号和居处;
(二)安排形式;
(三)树立主旨及业务规模;
(四)产业来源及构成;
(五)决议计划、实施安排的组成及责任;
(六)内部监督机制;
(七)产业处理运用准则;
(八)项目处理准则;
(九)中止景象及中止后产业的处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慈悲安排应当依据法令、行政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则,树立健全内部处理结构,清晰决议计划、实施、监督等方面的责任权限。
慈悲安排应当实施国家一致的管帐准则,依法进行管帐核算,树立健全管帐监督准则,并承受政府有关部分的监督处理。
第十三条 慈悲安排应当依照规章规则的慈悲主旨展开慈悲活动。
第十四条 慈悲安排的发起人、首要捐献人以及处理人员,不得运用其相关联系,危害慈悲安排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慈悲安排的发起人、首要捐献人以及处理人员与慈悲安排发作买卖行为的,不得参加慈悲安排有关该买卖行为的决议计划,有关买卖状况必须向社会揭露。
第十五条 慈悲安排不得从事、赞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承受附加违背法令法规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献。
第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担任慈悲安排的担任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判处惩罚,自惩罚实施完毕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在被撤消挂号证书或许被撤消的安排担任担任人,自该安排被撤消挂号证书或许被撤消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十七条 慈悲安排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中止:
(一)因分立、兼并需求中止的;
(二)呈现规章规则的中止景象的;
(三)接连二年未从事慈悲活动的;
(四)依法被撤消挂号或许撤消挂号证书的;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中止的其他景象。
第十八条 慈悲安排中止,应当进行清算
慈悲安排决议计划安排应当在本法第十七条规则的中止景象呈现之日起三十日内树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向社会布告。不树立清算组或许清算组不实施责任的,民政部分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慈悲安排清算后的剩下产业,依照慈悲安排规章的规则处理;规章未规则的,由民政部分掌管转给主旨相同或许附近的慈悲安排,并向社会布告。
慈悲安排清算完毕后,应当处理刊出挂号,并由民政部分向社会布告。
第十九条 慈悲安排能够依法树立职业安排。
慈悲职业安排应当反映职业诉求,推进职业沟通,加强职业自律,进步慈悲职业公信力,促进慈悲作业展开。
第三章 慈悲募捐
第二十条 本法所称慈悲募捐,是指慈悲安排依据慈悲主旨征集产业的活动。
慈悲募捐,包含面向社会大众的揭露募捐和面向特定目标的非揭露募捐。
第二十一条 慈悲安排自挂号之日起能够向特定目标进行非揭露募捐。
慈悲安排展开非揭露募捐,应当清晰特定目标的规模和募捐期限,并向募捐目标阐明募捐意图、所募款物用处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慈悲安排展开揭露募捐,应当获得揭露募捐资历。依法挂号满二年的慈悲安排,能够向原挂号的民政部分请求揭露募捐资历证书。慈悲安排内部处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分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发给揭露募捐资历证书。
法令、行政法规规则自挂号之日起能够揭露募捐的慈悲安排,由民政部分在挂号时发给揭露募捐资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展开揭露募捐,能够采纳下列方法:
(一)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二)举行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悲晚会等;
(三)经过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四)其他揭露募捐方法。
慈悲安排采纳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方法展开揭露募捐的,应当在其挂号的民政部分统辖区域内进行,但捐献人的捐献行为不受地域约束。
慈悲安排经过互联网展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分一致或许指定的慈悲信息渠道发布募捐信息;其间,在省级以上民政部分挂号的慈悲安排也能够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第二十四条 展开揭露募捐,应当拟定募捐计划。募捐计划应当包含募捐意图、起止时刻和地域、活动担任人名字和作业地址、接纳捐献方法、银行账户、获益人、所募款物用处、募捐本钱、剩下产业的处理等。
第二十五条 展开揭露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许募捐活动载体的明显方位,发布募捐安排称号、揭露募捐资历证书、募捐计划、联系方法、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揭露募捐资历的安排或许个人依据慈悲意图,能够与具有揭露募捐资历的慈悲安排协作展开揭露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揭露募捐资历的慈悲安排处理。
第二十七条 播送、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供给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运用其渠道展开揭露募捐的慈悲安排的挂号证书、揭露募捐资历证书进行验证。
第二十八条 发作严峻自然灾害、事端灾祸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树立和谐机制,供给需求信息,有序引导展开募捐和救助活动。
第二十九条 展开募捐活动,不得分摊或许变相分摊,不得阻碍公共秩序、企业出产及人民生活。
第三十条 制止任何安排或许个人假借慈悲名义或许冒充慈悲安排展开募捐活动,骗得产业。
第四章 慈悲捐献
第三十一条 本法所称慈悲捐献,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依据慈悲意图,自愿、无偿赠与产业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捐献人能够经过慈悲安排捐献,也能够直接向获益人捐献。
第三十三条 捐献人捐献的产业应当是其有权处置的合法产业。捐献产业包含钱银、什物、有价证券、股权、常识产权等有形或许无形产业。
捐献人捐献的什物应当具有运用价值,契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规范。
捐献人捐献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供给产品合格证书或许质量检验证书。
第三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展开表演、竞赛、出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许诺将悉数或许部分所得用于慈悲意图的,应当在举行活动前与慈悲安排或许其他承受捐献的人签定捐献协议,活动完毕后依照捐献协议实施捐献责任,并将捐献状况向社会揭露。
第三十五条 慈悲安排承受捐献,应当向捐献人开具由财政部分一致监(印)制的捐献收据。捐献收据应当载明捐献人、捐献产业的品种及数量、慈悲安排称号和经办人名字、收据日期等。捐献人匿名或许抛弃承受捐献收据的,慈悲安排应当做好相关记载。
第三十六条 慈悲安排承受捐献,捐献人要求签定书面捐献协议的,慈悲安排应当与捐献人签定书面捐献协议。
书面捐献协议包含捐献人和慈悲安排称号、捐献产业的品种、数量、质量、用处、交给时刻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 捐献人与慈悲安排约好捐献产业的用处和获益人时,不得指定其好坏联系人作为获益人。
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运用慈悲捐献,以任何方法宣扬烟草制品及其出产者、出售者以及法令法规制止宣扬的其他产品和事项。
第三十八条 捐献人应当依照捐献协议实施捐献责任。捐献人违背捐献协议逾期未交给捐献产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慈悲安排或许其他承受捐献的人能够要求交给;捐献人拒不交给的,慈悲安排或许其他承受捐献的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付出令或许申述:
(一)捐献人经过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法揭露许诺捐献的;
(二)捐献产业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则的慈悲活动,并签定书面捐献协议的。
第三十九条 捐献人有权查询、仿制其捐献产业处理运用的有关材料,慈悲安排应当及时主意向捐献人反应有关状况。
慈悲安排违背捐献协议等方法约好的用处,乱用捐献产业的,捐献人有官僚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献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五章慈悲信任
第四十条本法所称慈悲信任即公益信任,是指托付人依据慈悲意图,依法将其产业托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照托付人自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处理和处置,展开慈悲活动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树立慈悲信任、确认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信任文件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将信任文件向受托人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存案。
第四十二条慈悲信任的受托人,由托付人确认其信任的慈悲安排担任。
第四十三条慈悲信任的受托人违背信任责任或许难以实施责任的,托付人能够改动受托人。改动后的受托人应当自改动之日起七日内将改动状况报原存案的民政部分从头存案。
第四十四条 慈悲信任的托付人依据需求,能够确认信任监察人。
信任监察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保护托付人和获益人的权益。信任监察人发现受托人违背信任责任或许难以实施责任的,应当向托付人提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申述讼。
第四十五条 慈悲信任的受托人处理和处置信任产业,应当依照信任意图,恪尽职守,实施诚信、慎重处理的责任。
受托人应当依据信任文件和托付人的要求,及时陈述信任事务处理状况、信任产业处理运用状况。慈悲信任的受托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信任事务处理状况及财政状况向其存案的民政部分陈述,并向社会揭露。
第四十六条 慈悲信任的树立、信任产业的处理、信任当事人、信任的中止和清算等事项,本章未规则的,适用本法其他章的有关规则;本法未规则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任法》的有关规则。
第六章 慈悲产业
第四十七条 慈悲安排的产业包含:
(一)开创产业;
(二)捐献产业;
(三)其他合法产业。
第四十八条 慈悲安排的产业应当依据规章和捐献协议的规则悉数用于慈悲意图,不得在发起人、捐献人以及慈悲安排成员中分配。
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私分、移用或许侵吞慈悲产业。
第四十九条 慈悲安排对征集的产业,应当挂号造册,严格处理,专款专用。
捐献人捐献的什物不易贮存、运送或许难以直接用于慈悲意图的,慈悲安排能够依法拍卖或许变卖,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悉数用于约好的慈悲意图。
第五十条 慈悲安排为完成产业保值、增值进行出资的,应当遵从合法、安全、有用的准则,出资获得的收益应当悉数用于慈悲意图。严峻出资计划应当经决议计划安排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赞同,但政府赞助的产业和捐献协议约好不得出资的产业,不得用于出资。
第五十一条 慈悲安排展开慈悲活动,应当依照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规则,依照募捐计划或许捐献协议运用捐献产业;确需改动捐献产业用处的,应当征得捐献人赞同。
第五十二条 慈悲安排应当合理规划慈悲项目,优化实施流程,下降运转本钱,进步慈悲产业运用效益。
慈悲安排应当树立项目处理准则,对项目实施状况进行盯梢监督。
第五十三条 慈悲项目中止后捐献产业有剩下的,依照募捐计划或许捐献协议处理;募捐计划未规则或许捐献协议未约好的,慈悲安排应当将剩下产业用于意图相同或许附近的其他慈悲项目,并向社会揭露。
第五十四条 慈悲安排确认慈悲获益人,应当坚持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不得指定慈悲安排处理人员的好坏联系人作为获益人。
第五十五条 慈悲安排依据需求能够与获益人签定协议,清晰两边权力责任,约好赞助产业的用处、数额和运用方法等内容。
获益人未依照协议运用赞助产业或许有其他严峻违背协议景象的,慈悲安排有官僚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慈悲安排有权免除协议。
第五十六条 慈悲安排展开慈悲活动的年度开销以及处理本钱的规范,由国务院民政部分会同国务院财政、税务等部分规则。捐献协议对单项捐献产业的慈悲活动开销和处理本钱有约好的,依照其约好。
第七章 慈悲服务
第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慈悲服务,是指慈悲安排和其他安排以及个人依据慈悲意图,向别人或许社会供给的自愿服务和其他非盈利服务。
慈悲安排展开慈悲服务,能够自己供给,也能够托付有服务特长的其他安排或许招募自愿者供给。
第五十八条 展开慈悲服务,应当尊重获益人、自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危害获益人、自愿者的隐私。
第五十九条 展开医疗恢复、照顾护理、教育训练、社会作业等具有专门技术的慈悲服务,应当实施国家或许职业协会拟定的规范和规程。
慈悲安排招募自愿者展开具有专门技术的慈悲服务,应当依据需求对自愿者展开相关训练。
第六十条 慈悲安排招募自愿者参加慈悲服务,应当公示与慈悲服务有关的悉数信息,奉告服务过程中可能发作的风险。
慈悲安排依据需求能够与自愿者签定协议,清晰两边权力责任,约好服务的内容、方法和时刻等。
第六十一条 慈悲安排应当对自愿者实名挂号,记载自愿者的服务时刻、内容、点评等信息。依据自愿者的要求,慈悲安排应当无偿、照实出具自愿服务记载证明。
第六十二条 慈悲安排应当安排自愿者从事与其年纪、文明程度、技术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慈悲服务。
第六十三条 自愿者承受慈悲安排安排参加慈悲服务的,应当遵守处理,承受必要的训练。
第六十四条 慈悲安排应当为自愿者展开慈悲服务供给必要条件,保证自愿者的合法权益。
慈悲安排安排自愿者参加可能发作人身风险的慈悲服务前,应当为自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损伤稳妥。
第八章 信息揭露
第六十五条 慈悲安排应当依法实施信息揭露责任。慈悲信息揭露应当实在、完好、及时。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树立健全慈悲信息核算和发布准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应当在一致或许指定的信息渠道,及时向社会揭露慈悲信息,并免费供给慈悲信息发布服务。
慈悲安排应当在前款规则的渠道发布慈悲信息,并对信息的实在性担任。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应当及时向社会揭露下列信息:
(一)慈悲安排挂号事项;
(二)慈悲信任存案事项;
(三)具有揭露募捐资历的慈悲安排名单;
(四)具有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慈悲安排名单;
(五)对慈悲活动的税收优惠、赞助补助等促进办法;
(六)向慈悲安排购买服务的信息;
(七)对慈悲安排、慈悲信任展开查看、评价的成果;
(八)对慈悲安排和其他安排以及个人的赞誉、处置成果;
(九)法令、法规规则应当揭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十八条 慈悲安排应当每年向社会揭露下列信息:
(一)安排规章、一致社会信誉代码、挂号证书号码等挂号信息;
(二)决议计划、实施、监督安排成员信息;
(三)年度作业陈述,包含财政管帐陈述、年度展开募捐以及承受捐献状况、慈悲产业的处理运用状况、展开慈悲项目状况;
(四)国务院民政部分要求揭露的其他信息。
上述信息有严峻改动的,慈悲安排应当及时向社会揭露。
第六十九条 慈悲安排应当定时揭露向社会大众募捐状况和慈悲项目实施状况。
揭露募捐周期超越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揭露一次募捐状况,揭露募捐活动完毕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揭露募捐状况。
慈悲项目实施周期超越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揭露一次项目实施状况,项目完毕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揭露项目实施状况和募得款物运用状况。
第七十条 慈悲安排向特定目标募捐的,应当及时向捐献人奉告募捐状况、募得款物的处理运用状况。
第七十一条 慈悲安排应当向获益人奉告其赞助规范、作业流程和作业规范等信息。
第七十二条 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予揭露的其他信息,不得揭露。
捐献人、慈悲信任的托付人或许获益人不赞同揭露自己的名字、称号、居处等信息的,不得揭露。
第九章 促进办法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经济社会展开状况,拟定促进慈悲作业展开的方针和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在各自责任规模内,向慈悲安排等供给慈悲需求信息,为慈悲活动供给辅导和协助。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应当树立与其他部分之间的慈悲信息同享机制。
第七十五条 慈悲安排及其获得的收入依法享用税收优惠。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捐献产业用于慈悲活动的,依法享用税收优惠。企业慈悲捐献开销超越法令规则的准予在核算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答应结转今后三年内涵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献用于慈悲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许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七十七条 获益人承受慈悲捐献,依法享用税收优惠。
第七十八条 慈悲安排、捐献人、获益人依法享用税收优惠的,有关部分应当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第七十九条 捐献人向慈悲安排捐献什物、有价证券、股权和常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力转让的相关行政作业性费用。
第八十条 国家对展开扶贫济困的慈悲活动,实施特别的优惠方针。
第八十一条 慈悲安排展开本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慈悲活动需求慈悲服务设施用地的,能够依法运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许乡村团体建造用地。慈悲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动用处。
第八十二条 国家为慈悲作业供给金融方针支撑,鼓舞金融安排为慈悲安排、慈悲信任供给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
第八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能够依法经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支撑契合条件的慈悲安排向社会供给服务,并依照有关政府收购的法令、法规向社会揭露相关状况。
第八十四条 国家采纳办法宏扬慈悲文明,培育公民慈悲认识。
校园等教育安排应当将慈悲文明归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舞高等校园培育慈悲专业人才,支撑高等校园和科研安排展开慈悲理论研究。
播送、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积极展开慈悲宣扬活动,遍及慈悲常识,传达慈悲文明。
第八十五条 国家鼓舞企业作业单位和其他安排为展开慈悲活动供给场所和其他便当条件。
第八十六条 经获益人赞同,捐献人对其捐献的慈悲项目能够冠名留念,法令、法规规则需求赞同的,从其规则。
第八十七条 国家树立慈悲赞誉准则,对在慈悲作业展开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许有关部分予以赞誉。
第十章 监督处理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应当依法实施责任,对慈悲活动进行监督查看,对慈悲职业安排进行辅导。
第八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对涉嫌违法的慈悲安排,有权采纳下列办法:
(一)对慈悲安排的居处或许慈悲活动发作地进行现场查看;
(二)要求慈悲安排作出阐明,查阅、仿制有关材料;
(三)向与慈悲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查询与监督处理有关的状况;
(四)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首要担任人赞同,能够查询慈悲安排的金融账户;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办法。
第九十条 民政部分对慈悲安排或许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查看或许查询时,查看人员或许查询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查看、查询通知书。
第九十一条 慈悲安排应当每年向其挂号的民政部分报送年度作业陈述,包含财政管帐陈述、年度展开募捐活动以及承受捐献状况、慈悲产业的处理运用状况、展开慈悲项目状况。
第九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应当树立慈悲安排及其担任人信誉记载准则,并向社会发布。
民政部分应当树立慈悲安排评价准则。鼓舞和支撑第三方安排对慈悲安排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发布评价成果。
第九十三条 慈悲职业安排应当树立健全职业规范,加强职业自律。
第九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许个人发现慈悲安排、慈悲信任有违法行为的,能够向民政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或许慈悲职业安排投诉、告发。民政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或许慈悲职业安排接到投诉、告发后,应当及时查询处理。
国家鼓舞大众、媒体对慈悲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悲名义或许冒充慈悲安排骗得产业或许慈悲安排、慈悲信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言论和社会监督效果。
第十一章 法令责任
第九十五条 慈悲安排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期限中止活动;情节严峻的,撤消挂号证书:
(一)未依照慈悲主旨展开慈悲活动的;
(二)未依法实施信息揭露责任的;
(三)未依法报送年度作业陈述的;
(四)走漏捐献人、自愿者、获益人个人隐私的。
第九十六条 慈悲安排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期限中止活动;情节严峻的,撤消挂号证书;有违法所得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收缴,转给主旨相同或许附近的慈悲安排;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能够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分、移用或许侵吞慈悲产业的;
(二)展开慈悲活动的年度开销以及处理本钱的规范不契合规则的;
(三)违背本法第十四条规则形成慈悲产业损失的;
(四)擅自改动捐献产业用处的;
(五)将不得用于出资的产业用于出资的;
(六)承受附加违背法令法规或许社会公德条件的捐献的。
第九十七条 展开募捐活动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正告、责令中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征集的产业,责令交还捐献人;难以交还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悲安排用于慈悲意图;对有关安排或许个人能够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具有揭露募捐资历的安排或许个人展开揭露募捐的;
(二)播送、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供给者、电信运营商未实施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的验证责任的;
(三)向单位或许个人分摊或许变相分摊的;
(四)阻碍公共秩序、企业出产或许人民生活的。
播送、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供给者、电信运营商未实施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的验证责任的,由其主管部分依法给予处置。
前两款规则的行为构成违背治安处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理处置。
第九十八条 慈悲安排不依法向捐献人出具捐献收据、不依法出具自愿服务记载证明或许不依法答复捐献人对其捐献产业运用信息查询要求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正告,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期限中止活动。
第九十九条 慈悲安排招摇撞骗骗得税收优惠的,由税务部分依法查处,情节严峻的,由民政部分依法撤消挂号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条 慈悲安排从事、赞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许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由有关机关依法查处,情节严峻的,由民政部分依法撤消挂号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慈悲安排担任慈悲信任的受托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正告,责令期限改正;有违法所得的,由民政部分予以收缴,转给主旨相同或许附近的慈悲安排或许其他慈悲信任;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能够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将信任产业及其收益用于非慈悲意图的;
(二)未依照规则将信任事务处理状况及财政状况向民政部分陈述或许未向社会揭露的。
第一百零二条 慈悲服务过程中,因慈悲安排或许自愿者差错形成获益人、第三人危害的,慈悲安排依法承当补偿责任;危害是由自愿者成心或许严峻过失形成的,慈悲安排能够向其追偿。
自愿者在参加慈悲服务过程中,因慈悲安排差错遭到危害的,慈悲安排依法承当补偿责任;危害是由不可抗力形成的,慈悲安排应当给予恰当补偿。
第一百零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假借慈悲名义或许冒充慈悲安排骗得产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及其作业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应当给予处置的,由任免机关或许监察机关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实施信息揭露责任的;
(二)分摊或许变相分摊捐献使命,强行指定自愿者、慈悲安排供给服务的;
(三)未依法实施监督处理责任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办法和行政处置的;
(五)私分、移用或许侵吞慈悲产业的;
(六)其他乱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五条 城乡社区安排、单位能够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展开群众性合作互济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 慈悲安排以外的其他安排能够展开量力而行的慈悲活动。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