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纠纷有哪些常见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15:07
医疗稳妥胶葛的三个首要问题在于:
a:等候期间三个月
初次投保本稳妥或非接连投保本稳妥时,被稳妥人因疾病住院治疗的,等候期为三个月;续保或因意外损伤住院治疗时无等候期。对等候期内或在保单收效之前的住院治疗,稳妥公司不负给付稳妥金职责。对稳妥期间内发作且连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住院治疗,公司负给付稳妥金职责。
b:是否为指定医院
投保人或被稳妥人应于被稳妥人入院之日起三日内告诉稳妥公司。不然,投保人或被稳妥人应承当因为告诉拖延致使稳妥公司添加的勘查、查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拖延在外。
被稳妥人应在稳妥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应在三日内告诉稳妥公司,并依据病况好转状况及时转入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若确需在非指定或非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应向稳妥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本公司在接到请求后三日内给予答复,若稳妥公司同意在非指定或非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对这期间发作的住院医疗费用会按条款规则给付稳妥金。
c:理赔问题
若已经过其它途径付出了部分医疗费用,在无法供给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据时,需供给相关证明并须在医疗费用凭据复印件上注明已给付的份额和金额,并加盖付出费用单位的印章,凭此复印件向稳妥公司请求给付稳妥金,公司会承当剩下部分医疗费用的稳妥职责。
一般状况下,稳妥公司自收到请求人的稳妥金给付请求书及上述证明和材料后十日内,对不归于稳妥职责的,向请求人宣布回绝给付稳妥金告诉书。对确认归于稳妥职责的与请求人达到有关给付稳妥金数额的协议,并在协议达到后十日内实行给付稳妥金职责。
稳妥公司在收到理赔请求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归于稳妥职责而给付稳妥金的数额不能确认的,依据已有证明和材料,按能够确认的最低数额先予以付出。在终究确认给付稳妥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
a:等候期间三个月
初次投保本稳妥或非接连投保本稳妥时,被稳妥人因疾病住院治疗的,等候期为三个月;续保或因意外损伤住院治疗时无等候期。对等候期内或在保单收效之前的住院治疗,稳妥公司不负给付稳妥金职责。对稳妥期间内发作且连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住院治疗,公司负给付稳妥金职责。
b:是否为指定医院
投保人或被稳妥人应于被稳妥人入院之日起三日内告诉稳妥公司。不然,投保人或被稳妥人应承当因为告诉拖延致使稳妥公司添加的勘查、查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拖延在外。
被稳妥人应在稳妥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应在三日内告诉稳妥公司,并依据病况好转状况及时转入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若确需在非指定或非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应向稳妥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本公司在接到请求后三日内给予答复,若稳妥公司同意在非指定或非认可的医院就诊的,对这期间发作的住院医疗费用会按条款规则给付稳妥金。
c:理赔问题
若已经过其它途径付出了部分医疗费用,在无法供给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据时,需供给相关证明并须在医疗费用凭据复印件上注明已给付的份额和金额,并加盖付出费用单位的印章,凭此复印件向稳妥公司请求给付稳妥金,公司会承当剩下部分医疗费用的稳妥职责。
一般状况下,稳妥公司自收到请求人的稳妥金给付请求书及上述证明和材料后十日内,对不归于稳妥职责的,向请求人宣布回绝给付稳妥金告诉书。对确认归于稳妥职责的与请求人达到有关给付稳妥金数额的协议,并在协议达到后十日内实行给付稳妥金职责。
稳妥公司在收到理赔请求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归于稳妥职责而给付稳妥金的数额不能确认的,依据已有证明和材料,按能够确认的最低数额先予以付出。在终究确认给付稳妥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