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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11:23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7月8日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怎么确认的复函》指出:“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两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两边的
婚生子女
,爸爸妈妈子女之间权利义务联系适用《
婚姻
法》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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