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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17:44
劳动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许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令的方式规则不得免除劳动合同,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特别状况下的权益不受损害。在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景象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连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停止。
本条第(四)项中的“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这类规则是立法时常常选用的技术性手法,其立法意图是:(1)在该条款罗列状况时,为防止遗失现行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状况,选用此种方法使该法与其他法相联接。(2)便于今后公布的法令相联接,即与新法相联接。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解说与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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