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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基地拆迁后能否享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21:09
【网民发问】
您好,我本年28岁,父亲在我6岁时逝世,我的户口一向不在包河区大圩镇,可是大圩有我爸的一处房产,是老宅基地,没有房产证,依照我过继承法的规则,我是父亲房产的合法继承人,这种状况拆迁的话,能够享用相应的拆迁补偿吗?
【律师回答】
网友,您好! 您咨询包河区大圩镇拆迁补偿状况。包河区回复如下: 经查,您自己户口一向不在大圩镇,且从未在慈云村寓居过。依据《合肥市城市房子拆迁管理办法》规则,拆迁征地转户范围内的房子按征地转户在册人口进行补偿安顿;属征地转户拆迁范围内祖居户,一起契合下列条件,并经村委会证明,按征地转户人口确定:房子有必要具有合法证照或在拆迁范围内有过承包地的;房子系祖辈遗产,清晰为产权人一切;产权人及其爱人、子女一向寓居的房子,且无其他房子。综上,您既不契合常住户的安顿规范,也不契合祖居户的安顿条件。 您若有不清楚的当地,可直接向区住建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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