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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税务处理上有哪些不同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0:11
劳作合同与劳务合同尽管只要一字之差,可是税务处理方面却有着很大的差异。那么劳作合同与劳务合同在税务处理上有哪些不同点?听讼网为您回答。
劳作合同与劳务合同在税务处理上有哪些不同点
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是雇主与劳作者建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劳作者为雇主在必定时间内从事某项或某些作业,雇主以薪酬、薪水的方式向劳作者付出酬劳。
税务处理
供给劳务不交纳增值税或许经营税,收取薪酬、薪水交纳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则,法令第一条所称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指有偿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但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聘任的职工为本单位或许雇主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不包含在内。
《经营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则,法令第一条所称供给法令规则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许出售不动产,指有偿供给法令规则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许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聘任的职工为本单位或许雇主供给法令规则的劳务不包含在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归入经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3〕106号)附件1《经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则,供给应税服务,指有偿供给应税服务,但不包含非经营活动中供给的应税服务,对非经营活动列举了四种景象,其间第(二)项为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聘任的职工为本单位或许雇主供给应税服务。
《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办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则,个人为本单位或雇主供给劳务收取薪酬酬劳时应当依照“薪酬、薪水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由本单位或许雇主在付出时代扣代缴。
综上所述,个人为单位或许雇主供给劳务不交纳增值税和经营税,但收取薪酬、薪水时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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