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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位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哪些办理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03:37

上海单位请求出具住宅公积金缴存证明
请求规模:
住宅公积金缴存单位需求出具住宅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处理场所:
单位住宅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网点。
处理要件:
1、单位介绍信、单位住宅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当月或上月的《上海市(乡镇)社会保险费交纳通知书》、《上海市(小乡镇)社会保险费交纳通知书》及《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归纳保险费交纳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或董事会章的一联《企业住宅公积缴存状况审批表》(附件十四);
4、单位如有运用差遣员工的,并已托付差遣单位(劳务型公司)为其交纳住宅公积金的,请供给差遣员工住宅公积金交纳清单(包含序号、名字、身份证号码、住宅公积金账号)并加盖差遣单位公章;
5、无工会组织的单位,需附一切应缴员工的团体签名名单;
6、单位住宅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存在差异的,需供给书面阐明并附可以证明差异原因的相关资料;
7、其他资料。
处理流程:
单位供给要件资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网点受理。
处理时限:
手续完全状况下,不超越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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