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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2 18:06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1、问:什么是限售股?此次对限售股交税的规模是什么?
答:我国A股商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权分置革新过程中,由原非流转股改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转股,商场称为“巨细非”。另一类是为坚持公司控制权的安稳,《公司法》及买卖所上市规矩关于初次揭露发行股份并上市的公司,于揭露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都有必定的限售期规则,因为股权分置革新新老划段后不再有非流转股和流转股的区分,这部分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免除流转权力约束。此外,股权分置革新股票复牌后和新股上市后,上述限售股于免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这些限售股在限售期完毕后均可上市流转。
此次归入交税规模的限售股包含:
(1)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革新完结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转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总称“股改限售股”);
(2)2006年股权分置革新新老划断后,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构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总称“新股限售股”);
(3)财务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一起承认的其他限售股。
2、问:为什么要对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一是1994年出台股票转让所得免税方针时,原有的非流转股不能上市流转,实践上只要从上市公司揭露发行和转让商场获得的流转股才干享用免税方针。2005年股权分置革新后,股票商场不再有非流转股和流转股的区分,只要限售流转股与非限售流转股之别,限售流转股免除限售后都将进入流转。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揭露发行和转让商场上获得的,却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揭露发行和转让商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相同享用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加重了收入分配不公的对立。
二是依据现行税收方针规则,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业转让限售股所得都应征收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如不交税,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方针之间存在不平衡问题。
因而,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革新后的相关准则,更好地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效果,促进资本商场长时间安稳开展,经国务院同意,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获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2010年1月1日(含1日)往后只要是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都要按规则核算所得并依照2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3、问:为什么要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揭露发行和转让商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持续施行免税方针?
答:自1994年新个人所得税制施行以来,考虑到我国证券商场发育还不老练,为了合作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商场安稳健康开展,我国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一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过近二十年的开展,我国资本商场获得了长足的前进,但总体上依然归于新式商场,不断推进资本商场的开展壮大,保证资本商场安稳健康开展,是有必要长时间坚持的方针方针,这关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革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开展和社会前进有着重要意义和效果。因而,方针的调整应致力于保护资本商场的公平缓安稳,构建有利于资本商场长时间安稳开展的方针机制。实践证明,对上市公司揭露发行和转让商场股票转让所得免税的方针对我国资本商场的开展起到了活跃的促进效果,往后还将发挥重要效果。因而,此次方针调整特别强调,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揭露发行和转让商场获得股票的所得持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坚持方针的安稳。
4、问:对限售股怎么核算交税?
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则,转让限售股获得的所得归于“产业转让所得”,应按20%的份额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依照产业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即:
应交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 合理税费)
应交税额=应交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践获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依照规则交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作的印花税、佣钱、过户费等与买卖相关的税费。
假如交税人未能供给完好、实在的限售股原值凭据的,不能精确核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概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依据证券组织技能和准则预备完结状况,对不同阶段构成的限售股,采纳不同的征收管理方法。
(1)证券组织技能和准则预备完结前构成的限售股,证券组织依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核算转让收入,依照核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承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和20%税率,核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交税人依照实践转让收入与实践本钱核算出的应交税额,与证券组织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交税人应自证券组织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持加盖证券组织印章的买卖记载和相关完好、实在凭据,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处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阅承认后,依照从头核算的应交税额,处理退(补)税手续。交税人在规则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处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交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
(2)证券组织技能和准则预备完结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依照证券组织事前植入结算体系的限售股本钱原值和发作的合理税费,以实践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和20%税率,核算并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额。
交税人一起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转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依照限售股优先准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则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例:证券组织技能和准则预备完结前,或人持有某股票的10万股限售股,原始获得本钱为10万元。该股股权分置革新后于2006年12月28日复牌上市,当日收盘价为12元。2009年末,或人持有的限售股悉数解禁可上市流转。2010年1月18日,或人将现已解禁的限售股悉数减持,算计获得转让收入100万元,并付出印花税、过户费、佣钱等税费2000元。
依照该方针规则,或人减持限售股,采纳证券组织预扣预缴、交税人自行申报清算的方法征收。
(1)证券公司预扣预缴
应交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 合理税费)
=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15%
=12元/股×10万股-12元/股×10万股×15%
=102万元
应交税额=应交税所得额×税率=102×20%=20.4万元。
(2)或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应交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 合理税费)
=限售股实践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 合理税费)
=100-(10 0.2)
=89.8万元
应交税额=应交税所得额×税率=89.8×20%=17.96万元。
应交还的税款=已扣缴税额-应交税额
=20.4-17.96=2.44万元
5、问:本次方针调整前,我国对股票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方针是怎么规则的?
答:我国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一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清晰对“产业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规则股票转让所得详细交税方法由财务部拟定,报国务院同意后履行。考虑到其时我国证券商场发育还不老练,经国务院同意,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2009年12月31日前,我国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方针为:个人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所得,按“产业转让所得”项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6、方针发布后,有关部分应怎么做好工作?
答:方针发布后,财务、税务、证监等部分将会及时做好方针施行所需的交税申报表和扣缴陈述表的规划、印制和发放以及证券买卖结算体系的调整、测验等各项工作,保证此项方针顺畅施行。一起,对交税人关怀的问题,如交税的详细规模、税款核算、征收方法等问题,及时做出解说阐明,以便交税人更清楚地了解此次方针调整的详细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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