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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怎么回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11:15
预售商品房也便是我们常说的期房,这个期房是还没有建造好的,可是开发商现已获得了预售资格证来回笼资金,那么期房按揭是怎样一回事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怎样回事
按揭是指在楼宇修建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具有的悉数权益作为借款的典当物典当给银行,一起商品房预售方作为借款担保人,并确保银行为榜首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实行还款职责或担保责任时,银行即可获得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悉数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一切欠款。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特别的担保方法,银行为按揭权人,预购人为按揭人,担保人一般是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按揭与典当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典当。一般典当权的标的是债务人供给的、其自己享有一切权或经营权的产业。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间,商品房实际上并不存在,按揭人无法获得所购商品房的一切权,他向按揭权人供给的担保是在将来某一时间获得楼宇的权力,它是一种等待性利益,而非以实体方法存在的楼宇。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令行为,应签定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则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务得以完结而缔结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建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造中的房子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付出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没有完结建造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获得房子产权证房子称为期房。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购买期房的时分也要能够采纳按揭的方法,不过这种状况是很少的,由于开发商需求,笼大部分的资金,所以说购买期房都要求全款购房,并且期房按揭的话有必要要用物品典当给银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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