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案件能不能超期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6:41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关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一)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则了移交起诉案子的检查期限为一个月,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
这儿所指移交检查起诉的案子泛指全部刑事案子,非指犯罪嫌疑人被拘押的案子。但是在实践处理案子傍边,取保候审案子超长时刻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人以为取保候审的时限为一年,检查起诉该类案子只要不超越一年就不算超期,在受理此类案子中存在往后推,迟检查的心思,形成一些取保候审案子久拖不结,有的案子乃至两三年悬而未结,很简单引发犯罪嫌疑人上访状况的发作,诱发社会不稳定要素。笔者以为在整理超期拘押的今日,相同应当根绝超期审理现象。取保候审作为强制措施的一种,相同起到束缚、约束犯罪嫌疑人权力自在的效果,从维护犯罪嫌疑人权力义务的观念动身,取保候审的案子在检查起诉阶段,不能被超期审理,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则,在一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则了移交起诉案子的检查期限为一个月,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
这儿所指移交检查起诉的案子泛指全部刑事案子,非指犯罪嫌疑人被拘押的案子。但是在实践处理案子傍边,取保候审案子超长时刻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人以为取保候审的时限为一年,检查起诉该类案子只要不超越一年就不算超期,在受理此类案子中存在往后推,迟检查的心思,形成一些取保候审案子久拖不结,有的案子乃至两三年悬而未结,很简单引发犯罪嫌疑人上访状况的发作,诱发社会不稳定要素。笔者以为在整理超期拘押的今日,相同应当根绝超期审理现象。取保候审作为强制措施的一种,相同起到束缚、约束犯罪嫌疑人权力自在的效果,从维护犯罪嫌疑人权力义务的观念动身,取保候审的案子在检查起诉阶段,不能被超期审理,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则,在一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