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二手房定金“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20:36
二手房生意定金圈套你遇到过吗,怎么防备二手房定金圈套?
二手房生意在房地产生意市场中已逐步成为主旋律,而伴随着这一主旋律,二手房生意的定金胶葛却在逐年增多,且表现形式趋向复杂化多样性。此文针对一些中介机构使用顾客对法规的不熟悉,恣意讨取居间费用的典型事例予以分析,提示顾客防范中介公司规划的种种定金圈套,一起对二手房生意中的定金合同或定金条款加以了解说。
在签定定金合同或交给定金前首要要注意区别定金的类型。立约好金、成约好金、解约好金和违约好金之间是有不同的。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关于定金的条文较为简略,而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大大丰厚了我国定金准则的内容,详细为:
立约好金
以定金交给为缔结主合同的担保,假如一方之后回绝签定主合同的,应当承当定金罚则。例:王某看中了在中介公司挂牌的坐落浦东大路总价120万元的一套三居室房。一经纪人告之王:“你先交8万元定金给上家,一星期内来签定生意合同。王一挥而就,当场交给。后王因典当借款未办成,回绝签约,并要求取回8万元定金。那么王某的8万元定金能否取回?答复是否定的。
成约好金
以定金交给作为主合同建立或收效要件,不交给定金,主合同不收效。例:甲为中介公司,想买下乙的商铺建立分公司。乙对甲说:“能够,但须先付定金。”甲赞同。两边于2月1日签定生意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约好:“甲必须在3月1日之前交给乙定金20万元,不然合同不收效。”后来甲在2月15日就交给乙定金20万元。问该合同是否收效?何时收效?答复是合同收效,收效日为2月15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5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缔结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生意在房地产生意市场中已逐步成为主旋律,而伴随着这一主旋律,二手房生意的定金胶葛却在逐年增多,且表现形式趋向复杂化多样性。此文针对一些中介机构使用顾客对法规的不熟悉,恣意讨取居间费用的典型事例予以分析,提示顾客防范中介公司规划的种种定金圈套,一起对二手房生意中的定金合同或定金条款加以了解说。
在签定定金合同或交给定金前首要要注意区别定金的类型。立约好金、成约好金、解约好金和违约好金之间是有不同的。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关于定金的条文较为简略,而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大大丰厚了我国定金准则的内容,详细为:
立约好金
以定金交给为缔结主合同的担保,假如一方之后回绝签定主合同的,应当承当定金罚则。例:王某看中了在中介公司挂牌的坐落浦东大路总价120万元的一套三居室房。一经纪人告之王:“你先交8万元定金给上家,一星期内来签定生意合同。王一挥而就,当场交给。后王因典当借款未办成,回绝签约,并要求取回8万元定金。那么王某的8万元定金能否取回?答复是否定的。
成约好金
以定金交给作为主合同建立或收效要件,不交给定金,主合同不收效。例:甲为中介公司,想买下乙的商铺建立分公司。乙对甲说:“能够,但须先付定金。”甲赞同。两边于2月1日签定生意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约好:“甲必须在3月1日之前交给乙定金20万元,不然合同不收效。”后来甲在2月15日就交给乙定金20万元。问该合同是否收效?何时收效?答复是合同收效,收效日为2月15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5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缔结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