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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00:00
【债款申报】债款人请求破产是自动出击仍是被逼无法
咱们知道,在破产法开展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即在破产免责准则发生之前,破产立法的着眼点是怎么保证债款人债款的完成,此刻的破产准则完全是作为债款人履行债款的东西和手法而存在,债款人的位置虽处在不断的改变和改善之中,但一直都不或许经过破产程序取得救助和利益上的优点。因而,在这一阶段,债款人是仅有的破产请求人。债款人发动破产程序,当属自动出击,谈不上被逼无法。可是,在破产免责准则发生之后,破产立法开端重视债款人的利益,赋予了债款人的破产请求权。
破产法之所以赋予债款人自己请求破产的权力,意图是维护诚笃的债款人,使他们有重新开端的时机。当然,从破产法规则的破产原因上看,债款人最清楚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产业情况,也最了解自己有无清偿到期债款的才能。不仅如此,债款人自动请求破产,经过破产程序清偿到期债款也可视为其行使产业处分权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债款人是诚笃的,一经请求破产就可享用破产免责的优惠,因而,对债款人来说,请求破产已变得毫无意义。实践中,债款人较少提出破产请求便是最好的例子。
既然如此,是否能够这样以为,跟着破产免责、宽和和重整准则的开展完善,债款人请求破产日益成为常态,债款人已无必要请求破产。当然不能。由于即便债款人具有破产原因,也或许根据种种原因,无意寻求破产维护。在这种情况下,债款人为求取得合理受偿的时机,防止债款人不请求破产所形成的丢失,能够发动破产程序。从这个意义上讲,债款人请求破产,与其说是自动出击,还不如说是被逼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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