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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强制保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1:55
根据我国社会稳妥法的规则,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后,用人单位要为劳作者购买稳妥,而稳妥一般便是俗称的五险一金,既社会稳妥和住宅公积金,那么住宅公积金相当于强制稳妥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住宅公积金是不是强制稳妥
朝阳区王先生:
我是北京市户口,在中外合作的公司上班,一向都没上过住宅公积金。现在传闻住宅公积金是强制稳妥,想承认究竟是不是强制稳妥?假如是的话,我有权向公司提出要求吗?
北京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
1、住宅公积金不是一种社会稳妥。因而不能用“强制险”的概念来界说。
2、《住宅公积金处理法令》中的第二条对住宅公积金有清晰的界说:“本法令所称住宅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出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时间住宅储金。”住宅公积金准则便是自1999年《住宅公积金处理法令》公布后开端强制执行。现在关于契合《北京住宅公积金缴存处理办法》规则的单位及在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并缴存住宅公积金。
3、《住宅公积金处理法令》以及《北京住宅公积金处理法令》都阐明,相应的单位有为员工缴存住宅公积金的责任。假如单位没有为员工缴存公积金,没有为员工代扣、代缴住宅公积金,员工的住宅公积金权益就受到了损害。遇到这种状况,员工能够向单位建议自己的权益。
二、怎样交纳住宅公积金
住宅公积金缴存规模:下列单位及其在职员工(不含在以下单位作业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出资企业,港澳台商出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出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组织。
乡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能够请求缴存住宅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都答应乡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宅公积金,详细状况请咨询当地住宅公积金处理组织)。
员工和单位住宅公积金的缴存份额均不得低于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的5%;有条件的城市,能够恰当进步缴存份额。详细缴存份额由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阅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赞同。乡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依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交税收入核算。
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许少缴住宅公积金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住宅公积金怎么提取运用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帐户中的贮存余额:
(一)购买、缔造自住住宅或许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
(二)离休、退休;
(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而且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许出境久居。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或许受遗赠人能够提取该员工的住宅公积金帐户中的贮存余额。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和第二款规则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中的贮存余额的,该员工的住宅公积金帐户应当一起刊出。
员工购买、缔造自住住宅或许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在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帐户中贮存余额缺乏时,能够提取其爱人、同户成员或许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宅公积金帐户中的贮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赞同。
依照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帐户中的贮存余额的,员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而且为提取人出具提取证明。员工或许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采纳诈骗手法提取住宅公积金帐户中的贮存余额。
实行住宅公积金缴存责任的员工,在购买、缔造自住住宅或许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时,能够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但应当供给担保。实行住宅公积金缴存责任的单位,在缔造或许购买员工住宅时,能够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但应当供给担保。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拟定。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住宅公积金是不是强制稳妥”问题进行的回答,住宅公积金不是一种社会稳妥,所以不是强制的稳妥,但住宅公积金是需求用人单位强制交纳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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