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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22:0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净资产全体改变为股份公司时,个人股东以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本数额,应当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持股无需交纳。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详细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需求交税吗
(1)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清晰规则,就股份制企业除注册本钱外的本钱公积、盈利公积及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中个人股东获得的转增股本数额,应鉴别交纳个人所得税。
1.以税后赢利中提取的法定盈利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转增股本即以盈利公积转增股本;
2.以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
3.以股票溢价或自然人股东原始出资所构成的本钱公积以外的其他本钱公积转增股本,实际上是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盈利,个人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盈利添加注册本钱,应依照“利息、股息、盈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尽管国家税务总局也清晰税后赢利不分配、不出资且挂账达1年的,从第2年起应依照“利息、股息、盈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依据该等内容无法推导得出以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就不需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定论,进一步,无论是国家立法仍是当地立法层面,均未出台任何关于以未分配赢利转增股本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
实践中,从证监会最近审阅经过的上市公司反应状况来看,证监会发审委对该问题重视颇多,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依法交纳或许接到反应定见后再行补缴。
(2)尽管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清晰有限责任公司全体改变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净资产折股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交纳问题,但由于:
1.折股的净资产本质由实收本钱、本钱公积、盈利公积和未分配赢利四部分组成的;
2.全体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股本总额添加,从本质上看仍存在向个人股东分配了股息、盈利,个人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盈利添加注册本钱的应税内容。
实践中,从证监会最近审阅经过的上市公司反应状况来看,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依法扣缴了全体改变建立股份有限公司阶段所发作的个人所得税,小部分未缴、免征或缓缴的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均向证监会出具了交税许诺函或过后补缴。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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