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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12:44
都说爱情是不分国界和肤色种族的。跨国婚姻近些年来在我国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可是文明的差异,许多的跨国婚姻均以离婚告终。那么,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
简而言之,涉外婚姻便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含常驻我国和暂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久居我国的外国侨胞),港、澳、台同胞、华裔及出国人员自愿成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裔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两边有必要一起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请求婚姻登记。请求时,有必要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则。
二、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的处理准则
理解我国对涉外婚姻的处理准则,这样才干帮到我们更多。
1、我国一般准则。有关涉外离婚案子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统辖的一般准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2、我国的特别准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2)在国内成婚后,久居国外的华裔,如久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订立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统辖为由不予受理,两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成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成婚,并久居国外的华裔,这类离婚案子人民法院准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两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寓居在国外,一方寓居在国内,不管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如国外一方在寓居国法院申述,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统辖。
(5)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子的统辖,对比涉外案子处理。
三、涉外婚姻离婚诉讼费用
其实,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诉讼离婚费用。离婚案子诉讼费用的担负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议。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能够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请求缓交、减交或许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告诉后仍不预交,或许请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同意而仍不预交的,按主动撤回申述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状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担负。两边都有职责的,由两边分管。可是离婚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的担负,则由人民法院视案子的具体状况而定。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决议,担负诉讼费用。不触及产业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触及产业切割,产业总额不超越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 万元的部分,依照0.5交纳。
不过,离婚毕竟是一件严厉的工作,期望两边都要做出稳重的决议。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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