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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怎么确权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03:19

乡村土地确权中对流通的土地怎么确权挂号?
二轮土地承揽以来,跟着经济社会的开展,许多乡村剩余劳动力把自己的承揽地流通出去,到域外劳务。吉林市农人流通土地主要有交换、转让、转包、租借、入股几种方法,也有农户之间买房带地等一些特别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相关规定,承揽期内,现已流通的以家庭承揽方法承揽的土地,要区别不同状况进行确权挂号:
一是以交换方法流通的土地。两边当事人有书面流通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处理有关承揽合同改变手续后,根据改变后的合同确权挂号。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两边当事人签定土地流通协议(合同),并向村团体经济组织存案,处理承揽合同改变手续后,再根据改变后的合同确权挂号;交换有争议的,待争议处理后,再进行确权挂号。
二是以转让方法流通的土地。两边当事人在流通土地时,未经原承揽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承认,也未改变承揽合同的,仍按原承揽户确权挂号。经原承揽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承认,且无争议的,依照土地流通协议(合同)处理承揽合同改变手续后,再进行确权挂号,并在补白栏中予以补白。
三是以转包、租借、入股等方法流通的土地。按原承揽户确权挂号。
四是农户之间买房带地合同中对所流通的土地没有做出清晰约好的,两边当事人要对所流通土地的地块称号、面积、流通方法、流通期限、流通费用、惠农补助等条款进行从头约好,补签标准的流通合同后,再进行确权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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