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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上拾到乘客遗忘的手机,占为己有怎么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15:02
有时候咱们或许会在各类场所忘记或不小心丢掉某些的东西。面临这种状况,有些人会活跃寻觅失主以便偿还物品,有些人则占为己有。那么,假如在大巴上拾到乘客忘记的手机,占为己有怎样处分?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剖析,供您参阅。
在大巴车上遗落了手机,手机就暂时由大巴车方占有。若是,大巴车方在大巴车上拾得手机,又占为己有,契合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假如手机价值到达盗窃罪的立案规范,则就会构成盗窃罪。
大巴车方在大巴车上拾得手机,又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非法占有的片面成心。大巴车方明知手机是别人遗落在大巴车上的,但没有奉告乘客,也没有交到派出所,而是悄悄据为己有。
二、隐秘盗取的行为。一般所说的“丢了的东西”在法令上有两个不同概念,一个是“忘记物”,也便是说,东西尽管丢了,但失主知道丢在哪里,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归于失主;另一种是“遗失物”,便是失主丢掉而又不知道丢在哪里的资产,事实上现已失掉了操控。
若该案中,手机的主人记住自己的手机遗落在大巴车上,是归于“忘记物”,若其还在尽力清查,并且大巴车公司关于乘客忘记在车内的物品也有相关的处理规则,这部手机并非是失掉操控的资产,只不过此刻对资产的操控占有暂时从资产的主人转移到大巴车公司的驾驶员。
大巴车方没奉告该乘客,悄悄拿走手机,占为己有,行为上就变成了隐秘盗取。
三、到达盗窃罪立案规范。若经判定,该部手机价值人民币到达必定的数额。就或许到达该当地的盗窃罪立案规范,能够被追诉。
以上是小编为您供给的相关介绍,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在大巴上拾到乘客忘记的手机,占为己有,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当事人或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若是拒不返还,则就或许变成了刑法上的侵占罪了。假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向律师寻求协助,处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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