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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买卖程序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5:00

城市私有房子生意首要指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子生意行为,按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集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一般不允许购买私有房子,如果有特殊情况有必要购买时,也要通过县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才可购买。
私有房子生意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l)缔结生意契约。生意契约应包含如下首要条款:房产位于方位、产权情况、成交价格、付款方法、违约责任等等,该契约应以书面形式建立;
(2)承受房地产生意管理部门的检查。一般先由生意双方向房子所在地房产生意管理部门处理请求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检查产权;并到现场作必要查询,一起由评价人员对生意的房子进行评价;
(3)立契。房地产生意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和购买目标,按批阅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经办人将告诉生意双方处理立契手续、生意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
(4)交纳税费。处理完立契手续后,生意双方向房地产生意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和契税;
(5)处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房子生意双方经房地产生意所处理生意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生意所发给的房产生意契约,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处理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搬运挂号,交换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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