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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苏州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10:36

  关于姑苏工伤确定与劳作能力判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确定规模
  1.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⑴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⑵作业时间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⑶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⑷患职业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
  ⑺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2.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工伤:
  ⑴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⑵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⑶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
  ⑴故意犯罪的;
  ⑵醉酒或许吸毒的;
  ⑶自残或许自杀的。
  二、确定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发作事端损伤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状况,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2.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⑴工伤确定请求表;
  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材料;
  ⑶医疗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⑷员工上下班途中遭到交通事端损伤的,应供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对事端当事人进行职责区分的《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
  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现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确定请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
  三、劳作能力判定
  1.劳作能力判定是指劳作功能妨碍程度和日子自理妨碍程度的等级判定。其间:劳作功能妨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日子自理妨碍分为3个等级: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和日子部分不能自理。
  2.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向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劳作能力判定请求,并供给工伤确定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可延伸30日,并将判定定论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3.自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社保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未在规则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符合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2.员工或许其近亲属以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以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职责。
  3.作出工伤确定决议需求以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定论为根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作出定论期间,作出工伤确定决议的时限间断。
  4.员工及其近亲属或其所在单位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确定请求不予受理的决议或工伤确定定论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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