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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安置房申请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18:27

拆迁安顿房这个在我们土地被征用的时分,对方就会进行一个记载,然后进行分配的,每一家人应当是依照人头的方法来进行核算,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残疾人安顿房请求条件
1、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请求,请求人的爱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一起请求人,请求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一起请求人。
2、年满35周岁的独身居民契合条件的,能够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请求。
3、请求人、一起请求人均具有深圳户籍;无深圳户籍的现役军人,能够以请求人爱人的身份作为一起请求人。请求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获得深圳户籍的居民(已婚的两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一起请求人同时申报。
4、请求人参与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请求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则的人才的,参与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则的年纪约束;请求人、一起请求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分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交纳社会保险的时刻约束。
5、请求人、一起请求人在深圳未购买过准本钱房、全本钱房、社会微利房、全本钱微利房、经济适用住宅、安居型商品房等方针性住宅,未享受过购房补助方针。
6、请求人、一起请求人在深圳未具有任何方式自有住宅(含住宅建造用地)且在请求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许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宅。
安居房请求流程
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1、请求人登录深圳市保证性住宅轮候请求体系在线填写请求信息,并依据体系的提示,预定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请求材料的时刻。
2、区受理窗口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契合安居型商品房请求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存案回执》,扫描并上传请求人所提交书面请求材料,提交市主管部分终审;不契合安居型商品房请求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市主管部分终审。市主管部分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宅保证部分批量核对有关条件,包含婚姻、户籍、住宅及宅基地、购房补助、区级方针房等。
5、终审契合安居型商品房请求条件的,归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分驳回请求,出具《驳回请求通知书》。
6、按季度更新并发布轮候册。
二、已请求公共租借住宅,弥补请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1、请求人已在体系中填写公共租借住宅请求或已获得公共租借住宅《存案回执》。
2、请求人登录体系在线填写请求信息,并依据体系的提示,预定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请求材料的时刻。
3、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4、没有公共租借住宅《存案回执》的,需核对是否契合公共租借住宅请求条件。初审契合公共租借住宅条件的,出具公共租借住宅《存案回执》。
5、初审契合安居型商品房请求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存案回执》,扫描并上传请求人所提交书面请求材料,提交市主管部分终审;不契合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借住宅请求条件的,出具对应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6、市主管部分终审。市主管部分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宅保证部分批量核对是否契合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借住宅对应的条件,包含婚姻、户籍、住宅及宅基地、购房补助、区级方针房等。
7、终审契合对应条件的,归入对应的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契合对应条件的,由市主管部分驳回请求,出具《驳回请求通知书》。
8、按季度更新并发布轮候册。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残疾人请求安顿房的条件和其他人是相同的,并且这个安顿房一般不会进行请求,而是由土地被政府部分拆迁的才能够进行分配的,除非自己是无房的困难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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