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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还可以反悔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0:53
在多子女家庭,为了防止将来发作遗产承继胶葛,许多白叟都会早早立下遗言,组织好死后大事。为了确保遗言的效能,能够到公证处将遗言进行公证,但是,遗言公证后还能够反悔吗?遗言公证的效能是怎样的呢?下面就随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遗言公证后还能够反悔吗
公证后的遗言,遗言人(白叟)能悔改。遗言人能够改变或吊销所立的遗言,包含公证遗言,但因公证遗言具有较高的法律效能,所以公证遗言的改变吊销有特定的规则:改变或吊销公证遗言,只要遗言人自己向原公证组织提出请求改变或吊销请求,其他人一般是不能我国改变或吊销公证遗言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十七条的规则“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第二十条的规则“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在法律规则的多种遗言方法中,公证遗言的效能最高。
【案情简介】
胡某与王某膝下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大女儿胡某兰在本地作业,小女儿胡某梅和儿子胡某东一向在外地读书。2006年8月,胡某和王某以公证遗言的方法,将二人名下的一套房产分给了大女儿胡某兰,并于十天后将该房产过户给了胡某兰。小女儿和儿子得知后,对爸爸妈妈立遗言将产业赠与给姐姐表明严峻不满,屡次要求父亲修正遗言。后王某因病逝世,2011年4月,胡某为了家庭调和,期望大女儿能还回之前获得的房产,两边签定了吊销遗赠协议书,胡某兰许诺抛弃受赠房子,将于四个月后过户给父亲。后来,胡某兰一向未过户给父亲,所以胡某、胡某梅、胡某东将胡某兰起诉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要求胡某兰依照协议书将该房产过户给胡某。
怀柔法院经审理以为,胡某、王某配偶以公平遗言的方法做出将房产给大女儿胡某兰的意思表明,应视为对胡某兰的赠与,赠与合同是两边法律行为,本案中胡某与胡某兰经过赠与合同处理了过户手续,合同现已实行完毕,就此停止,胡某兰成为赠与房子的所有权人。
《合同法》榜首百八十六条榜首款规则“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该房产现现已过处理过户手续搬运到被告胡某兰名下,权力搬运完毕,因而不符合本条吊销赠与的景象。
《合同法》榜首百九十二条规则,“受赠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赠与人能够吊销赠与:(一)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三)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受赠方胡某兰并无以上法律规则的景象,亦无法吊销赠与。因而,胡某兰实践现已获得了房子所有权,也无任何法定景象能够吊销该房产的赠与。
然后,胡某与胡某兰签定的吊销遗赠协议书,虽然是有用的协议,但这应看作是胡某兰对胡某房产的赠与,而不是对房产的返还。因为胡某兰一向未过户,产业权力也未完成搬运,胡某只能要求其承当签定协议后的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吊销原赠与。法院终究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关常识:遗言公证的效能
遗言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产业作出组织,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逝世时当即发作法律效能的法律行为,它是一种单独的法律行为。《承继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则“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指定由法定承继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十七条的规则“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第二十条的规则“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在法律规则的多种遗言方法中,公证遗言的效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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