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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所需的证件和证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9:14
根据现行婚姻法和《婚姻挂号法令》的有关规则,当事人请求挂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1)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2)自己的成婚证;(3)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则的证件、证明资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相关根据】婚姻挂号法令[20030808]第十一条 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二)自己的成婚证;(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证件、证明资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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