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合同诈骗如何报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16:16
在日常日子中,咱们都知道关于房子的生意来说会触及到很大的金额,那么一些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也有呈现一房两卖的状况,对此形成了相应的合同欺诈。那么关于一房两卖形成了人们的丢失,就会相应进行维权,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一下关于一房两卖合同欺诈怎样报案。
一房两卖合同欺诈怎么报案
形成了合同欺诈,那么能够直接拿生意合同到派出所报案。
合同欺诈罪归于经济违法的品种,其实打乱商场秩序违法,其统辖归于当地的经侦部分。所以,遭受合同欺诈时需求预备报案依据资料向当地的经侦部分进行报案;经侦部分依据所提交的资料决议是否受理,一起一段时间后的初查完毕后决议是否对报案的合同欺诈立案侦办。
依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的规则》等有关法令标准,决议立案的程序有以下须留意之点:
1.公安机关受理案子后,经过检查,以为有违法事实需求追查刑事职责,且归于自己统辖的,由承受单位制造《刑事案子立案陈述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并制造《立案决议书》。
以为没有违法事实,或许违法情节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职责,或许具有其他依法不追查刑事职责景象的,承受单位应当制造《呈请不予立案陈述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不予立案。
2.人民检察院侦办部分经过初查后以为应当立案的,应当制造检查定论陈述,由检察长决议;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存案。决议立案侦办的,应当制造《立案决议书》。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构成违法,决议不予立案,但需求追查党纪、政纪职责的被举报人,应当移交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3.关于自诉案子,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许口头通知第二日起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许代为通知人。关于顺便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顺便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在七日以内决议是否立案。契合刑事诉讼法第77条榜首、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说解说第88条规则的,应当受理;不契合规则的,应当裁决驳回申述。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一起以两个生意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子的二重生意。
房子生意合同联系建立后,房子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实行合同,是合同的效能最重要的体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职责。但在一房二卖状况下,因为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来说,不或许呈现出卖人一起实行两个合同的状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实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实行必定发作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买受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丢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商品房一房二卖有哪些特征
1、在前后两个房子生意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违约或欺诈,而榜首买受人一般无过错,第二买受人或许是被欺诈,也或许存在片面歹意。
2、房地产一房二卖的行为必定导致买受人利益受损,一方买受人的债务得不到完成。
3、商品房的一房二卖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出售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的一房二卖中,要出售房子的是房地产开发商,而受让方则能够是任何自然人、法人,也能够是其他安排。
4、商品房一房二卖中房地产开发商与不同买受人签定的两个合同中,标的是具有特定性的物,是以同一房子为标的签定的两个生意合同,一起存在两个债务,但不能并存两个物权,这才会引起房子所有权的归属胶葛。
5、商品房的第2次生意是在先买人签定生意合同之后,处理过户挂号手续之前发作的,假如先买人现已处理了挂号手续,也就依法获得了对房子的所有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又与别人签定房子生意合同,不构成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欺诈罪
(1)违法主体:大多是二手房生意中的自然人
触及”一房二卖“的刑事案子绝大多数发作在二手房生意中,且被告人多是自然人。究竟一手房生意中作为出售人的房产开发商相对比较有诺言和资质,即便存在一房二卖,一般也简单被以为是民事胶葛。但仍有判定开发商在一房二卖中构成违法的事例。
(2)罪名:合同欺诈罪
卖房人经过签定房子生意合同的方式收取别人购房款,过后又将房子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简单构成合同欺诈罪。
刑法第224条的合同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欺诈罪,仍然要满意欺诈违法的底子结构,即行为人施行诈骗行为——对方(受哄人)发作过错知道——对方依据过错知道处置产业——行为人或第三者处置产业——被害人遭受产业危害。
因而,要确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违法,有必要一起满意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片面意图,购房者存在知道过错;出卖人实践获得购房款。
(3)构罪方式
A.出卖者非房子实践产权人,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B.出卖人假造房子权属凭据,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C.出卖者已将房子实践出售过户给别人,又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D.出卖者与别人签定合同后,不实行房子交给和过户职责,逃匿和拒不交还购房款的;
E.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才干,将房子重复典当或出售,获取借款或许购房款的;
(4)扫除景象
下列“一房二卖”应当作为民事胶葛,不应当确定为违法:
A.出卖人作为实践房子所有人,与别人签定多份合同,将房子挑选过户给一人,对其别人承当违约职责或许交还房款的;
B.出卖人虽未将房子过户挂号给买受人,但已实践交给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践使用的;
C.名为房子生意,实为以房抵债的。
怎么确定一房二卖的合同效能?
合同一经签定,关于房子生意的法令联系就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开发商又将房子卖给别人,归于严峻的违约行为,购房者在挑选签定购买该房子,事前或许是付出了必定的财力和精力的,假如不能购买该房子再挑选其他房子,也会给购房者带来必定的商场危险,所以开发商一房二卖的状况下,购房者能够到法院申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持续实行两边签定的认购协议,一起还有权要求开发商付出违约金。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30条规则,生意合同是出卖人搬运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付出价款的合同。依据此条规则,生意合同因出卖人与买受人意思表明共同而建立,除违背《合同法》第52条规则的以外,即便一物存在多重生意行为也均应确定有用,并不触及标的物所有权搬运的问题。不动发作意也是如此。从单个合同看,合同是有用的。可是因为“一房二卖”,形成没有交给的生意合同意图不能完成,其底子原因是出卖人的不诚信行为形成的,对此应当要点惩办。《司法解说》第8条规则:“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导致商品房生意合同意图不能完成的,无法获得房子的买受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丢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一)商品房生意合同缔结后,出卖人未告买受人又将该房子典当给第三人;(二)商品房生意合同缔结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
从上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的关于一房两卖合同欺诈报案的问题,信任我们都有了必定的了解。听讼网小编提示我们在日常中关于房子的幼苗必定要多加留意,关于相关的手续,流程必定要处理好,才干进行资金的搬运,这样能够防止呈现问题。
一房两卖合同欺诈怎么报案
形成了合同欺诈,那么能够直接拿生意合同到派出所报案。
合同欺诈罪归于经济违法的品种,其实打乱商场秩序违法,其统辖归于当地的经侦部分。所以,遭受合同欺诈时需求预备报案依据资料向当地的经侦部分进行报案;经侦部分依据所提交的资料决议是否受理,一起一段时间后的初查完毕后决议是否对报案的合同欺诈立案侦办。
依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的规则》等有关法令标准,决议立案的程序有以下须留意之点:
1.公安机关受理案子后,经过检查,以为有违法事实需求追查刑事职责,且归于自己统辖的,由承受单位制造《刑事案子立案陈述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并制造《立案决议书》。
以为没有违法事实,或许违法情节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职责,或许具有其他依法不追查刑事职责景象的,承受单位应当制造《呈请不予立案陈述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不予立案。
2.人民检察院侦办部分经过初查后以为应当立案的,应当制造检查定论陈述,由检察长决议;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存案。决议立案侦办的,应当制造《立案决议书》。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构成违法,决议不予立案,但需求追查党纪、政纪职责的被举报人,应当移交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3.关于自诉案子,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许口头通知第二日起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许代为通知人。关于顺便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顺便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在七日以内决议是否立案。契合刑事诉讼法第77条榜首、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说解说第88条规则的,应当受理;不契合规则的,应当裁决驳回申述。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一起以两个生意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子的二重生意。
房子生意合同联系建立后,房子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实行合同,是合同的效能最重要的体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职责。但在一房二卖状况下,因为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来说,不或许呈现出卖人一起实行两个合同的状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实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实行必定发作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买受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丢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商品房一房二卖有哪些特征
1、在前后两个房子生意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违约或欺诈,而榜首买受人一般无过错,第二买受人或许是被欺诈,也或许存在片面歹意。
2、房地产一房二卖的行为必定导致买受人利益受损,一方买受人的债务得不到完成。
3、商品房的一房二卖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出售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的一房二卖中,要出售房子的是房地产开发商,而受让方则能够是任何自然人、法人,也能够是其他安排。
4、商品房一房二卖中房地产开发商与不同买受人签定的两个合同中,标的是具有特定性的物,是以同一房子为标的签定的两个生意合同,一起存在两个债务,但不能并存两个物权,这才会引起房子所有权的归属胶葛。
5、商品房的第2次生意是在先买人签定生意合同之后,处理过户挂号手续之前发作的,假如先买人现已处理了挂号手续,也就依法获得了对房子的所有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又与别人签定房子生意合同,不构成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欺诈罪
(1)违法主体:大多是二手房生意中的自然人
触及”一房二卖“的刑事案子绝大多数发作在二手房生意中,且被告人多是自然人。究竟一手房生意中作为出售人的房产开发商相对比较有诺言和资质,即便存在一房二卖,一般也简单被以为是民事胶葛。但仍有判定开发商在一房二卖中构成违法的事例。
(2)罪名:合同欺诈罪
卖房人经过签定房子生意合同的方式收取别人购房款,过后又将房子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简单构成合同欺诈罪。
刑法第224条的合同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欺诈罪,仍然要满意欺诈违法的底子结构,即行为人施行诈骗行为——对方(受哄人)发作过错知道——对方依据过错知道处置产业——行为人或第三者处置产业——被害人遭受产业危害。
因而,要确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违法,有必要一起满意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片面意图,购房者存在知道过错;出卖人实践获得购房款。
(3)构罪方式
A.出卖者非房子实践产权人,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B.出卖人假造房子权属凭据,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C.出卖者已将房子实践出售过户给别人,又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D.出卖者与别人签定合同后,不实行房子交给和过户职责,逃匿和拒不交还购房款的;
E.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才干,将房子重复典当或出售,获取借款或许购房款的;
(4)扫除景象
下列“一房二卖”应当作为民事胶葛,不应当确定为违法:
A.出卖人作为实践房子所有人,与别人签定多份合同,将房子挑选过户给一人,对其别人承当违约职责或许交还房款的;
B.出卖人虽未将房子过户挂号给买受人,但已实践交给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践使用的;
C.名为房子生意,实为以房抵债的。
怎么确定一房二卖的合同效能?
合同一经签定,关于房子生意的法令联系就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开发商又将房子卖给别人,归于严峻的违约行为,购房者在挑选签定购买该房子,事前或许是付出了必定的财力和精力的,假如不能购买该房子再挑选其他房子,也会给购房者带来必定的商场危险,所以开发商一房二卖的状况下,购房者能够到法院申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持续实行两边签定的认购协议,一起还有权要求开发商付出违约金。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30条规则,生意合同是出卖人搬运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付出价款的合同。依据此条规则,生意合同因出卖人与买受人意思表明共同而建立,除违背《合同法》第52条规则的以外,即便一物存在多重生意行为也均应确定有用,并不触及标的物所有权搬运的问题。不动发作意也是如此。从单个合同看,合同是有用的。可是因为“一房二卖”,形成没有交给的生意合同意图不能完成,其底子原因是出卖人的不诚信行为形成的,对此应当要点惩办。《司法解说》第8条规则:“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导致商品房生意合同意图不能完成的,无法获得房子的买受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丢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一)商品房生意合同缔结后,出卖人未告买受人又将该房子典当给第三人;(二)商品房生意合同缔结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
从上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的关于一房两卖合同欺诈报案的问题,信任我们都有了必定的了解。听讼网小编提示我们在日常中关于房子的幼苗必定要多加留意,关于相关的手续,流程必定要处理好,才干进行资金的搬运,这样能够防止呈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