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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家属在不在保险所指“第三者”范畴内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22:08
读者李女士来信称,其家里有两辆私家车,上星期家人开着两辆车出去玩耍,在高速公路上发作追尾,两车受损。因为两辆车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等,事发后,保险公司对追尾的后车进行了车损险的赔付,但李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用后车的三者险赔付前车修车丢失时,保险公司以事端车辆均为同一人一切为由回绝赔付。李女士想咨询自家车相撞详细怎么理赔
答:在一般的追尾交通事端中,若前车无责,后车全责的话,前车的丢失由后车的交强险赔付;后车的丢失由后车的车损险进行赔付。但假如是自家车追尾相撞状况就变得复杂多了。
据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三者险免责规模简直都相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扫除在“第三者”的领域之外。假如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革除职责条款。这种规则不只适用于私家车,相同也适用于公车。比方出租车公司和物流公司,同一公司车辆磕碰也不能获赔。一位财险公司人士表明,这一规则是防止投保人为套取保险金而成心制作事端,来骗得理赔金。
许多车主都认为给车投了“全险”就满有把握了,但其实“全险”也只包含了车损险、第三者职责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在一些状况下,即使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车主仍然得自己“买单”。这些状况首要包含了:修车期间的丢失不赔;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未发作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仅仅车轮独自损坏不赔。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车灯或倒车镜独自破碎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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