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派生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0:03派生诉讼(DERIVATIVE ACTION)是指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到别人的危害,特别是遭到有控制权的股东、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员的危害,而公司怠于或许客观不能追查危害人的职责时,契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或许利益相关者为了公司的利益,按照法定程序,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追查危害人民事法律职责的诉讼准则。此项诉讼准则的诉因源于公司利益遭受的危害而不是因为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本身的利益遭受的危害,诉讼权力并不源于名义原告而源于公司,名义原告并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强制执行公司的责任,诉讼成果归归于公司而不归归于名义的原告,因此被称为派生诉讼。
19世纪初,英美两国为了加强对股东权的维护,限制公司管理层乱用其管理权,献身公司利益为自己牟取不合法利益,以到达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力平衡,在衡平法上创始了股东派生诉讼准则,随后其影响力逐渐扩展,相继被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所学习,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我国台湾等的公司法都做了相应的规则 ,提起派生诉讼成为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成为现代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