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9:30

        (一)不合法拘禁罪与非罪的边界
1、划清一般不合法拘禁行为与不合法拘禁违法。不合法拘禁行为,只要到达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违法。因而,应当依据情节轻重、损害巨细、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刻长短等要素,归纳剖析,来确认不合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2、划清违法逮捕与不合法拘禁罪的边界。两者的差异首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背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按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状况决议、同意、履行逮捕时,违背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不合法拘禁的动机和意图。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处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告诉违法嫌疑人家族或单位;未先处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不合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要素构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违法。
(二)不合法拘禁罪的一罪与数罪
1、不合法拘禁罪与成心杀人罪、成心损伤罪、刑讯逼供罪及暴力取证罪的牵连、竞合
不合法拘禁罪与成心杀人罪、成心损伤罪的牵连,一般表现为在不合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加害,或许行为人用不合法拘禁办法成心使被害人因冻饿等原因而逝世、受伤等。关于在不合法拘禁中对被害人加害的状况,应当留意,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不合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因而,一方面关于这种状况只应按一重罪即成心损伤罪或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另一方面,要留意其适用的条件:有必要是在不合法拘禁中“使用暴力”且“致人伤残、逝世”。这儿的“伤残”不包含轻伤,而是指重伤,但不限于肢体残废的景象,而是包含各种关于人身健康有严重损伤的景象在内。至于上述后一种状况,即行为人意图即在于成心损伤、成心杀戮被害人,只不过其办法采用了不合法拘禁罢了,天然应按牵连犯的处分准则,从一重罪科罪处分,即按成心损伤罪或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不合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构成牵连犯形状或幻想竞合犯形状的状况,表现为司法作业人员不合法将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拘禁,在此过程中又进行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关于这种景象,应按刑讯逼供罪或暴力取证罪对行为人科罪处分。当然,假如行为人在拘禁别人进行刑讯逼供、暴力逼取证言过程中致人伤残、逝世的,应以成心损伤罪、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
2、不合法拘禁罪与波折公事罪的幻想竞合
波折公事罪,是指以暴力、要挟办法阻止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以暴力、要挟、办法阻止全国人大和当地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或许在天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要挟办法阻止红十字会作业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