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国有土地如何划拨到国营企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9:26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具有的企业也能够理解为全民所有的企业,我国是公有制的国家,所以国有企业是十分多的,国有企业也享有许多的权力,那么国有土地怎么划拨到国营企业的?下面由听讼网瑞安市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国有土地怎样划拨到国营企业
根据我国土地办理法的规则,对国有土地进行划拨的,需求县级以上的土地办理部分进行批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运用方法获得;可是,下列建造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赞同,能够以划拨方法获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六条 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依照土地运用权出让等有偿运用合同的约好或许土地运用权划拨赞同文件的规则运用土地;确需改动该幅土地建造用处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赞同,报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其间,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动土地用处的,在报批前,应领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赞同。
二、划拨土地运用权典当评价时应留意什么
划拨土地运用权典当评价时应留意的问题有:
(一)恪守土地评价的一般准则
土地运用权典当归于二级商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通过一级土地商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商场后,评价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有必要恪守土地评价的一般准则。在进行评价时,能够先将划拨土地假定成能够在揭露商场上自在转让的土地,并由此确认价格。只要在此假定条件之下,评价时才干契合代替准则、预期收入准则、最有用运用准则及供给与需求准则等。
(二)充分考虑评价中的危险
划拨土地运用权典当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商场行为。因为划拨土地归于国有资产,因而进行典当前有必要通过有关部分的赞同。典当人、典当权人还需求与土地办理部分签定有关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协议,其评价价格并不等同于土地的预期价格,而是比它低。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典当期间的危险性,以保存性评价为辅导准则,在测算出预期土地价格之后,应进行必定起伏的危险系数批改,但批改起伏不宜超越20%。
划拨土地运用权典当评价的意图是为典当人,或典当权人进行典当借款供给价格根据,所以,评价时既要为典当人测算出土地的有用价值,又要替典当权人充分考虑放贷的安全性。因为在典当人无法归还时需对典当物进行强制性的清偿处理,所以评价测算时还应考虑强制处置和有关费用。评价成果应该是扣除了处置费用后的价格,即评价价格等于商场预期价格减去强制处置费用。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1)悉数本钱由国家投入。公司的产业权源于国家对出资产业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
(2)股东只要一个。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出资的组织(如国家建立的国有资产出资公司)或许国家授权的部分(如国家的国有资产办理部)是唯五的出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它不同于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它国有单位一起出资组成的公司。尽管后者各方出资的所有权仍归于国家,公司本钱的所有制性质未发生变化,但公司的出资主体及股东却为多个,具有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
(3)公司出资者承当有限职责。尽管国有独资企业的出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产业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款担任,而不承当无限职责。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也不同于具有负无限职责。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4)性质上归于有限职责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按公司方式组成,除出资者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公司建立、组织组织、生产经营准则、财政会计准则等均与有限职责公司的一般规则与特征相同或附近,仅仅我国《公司法》规则,国有独资公司下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出资的组织或国家的授权部分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议公司的严重事项,但公司的兼并、分立、闭幕、增减本钱和发行债券,有必要由国家授权出资的组织或许国家授权的部分决议。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国有土地怎样划拨到国营企业”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土地办理法的规则,对国有土地进行划拨的,需求县级以上的土地办理部分进行批阅。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