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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青岛收养旁系血亲孩子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15:34

  关于青岛收养旁系血亲孩子怎样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青岛市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处理攻略如下:
  (一)收养应具有的条件
  1、收养人: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只能收养一名;
  (4)夫妻两边均赞同收养;
  (5)未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
  (6)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
  2、送养人生爸爸妈妈均赞同送养。
  3、被收养人超越10周岁要征得赞同。
  (二)收养处理资料
  收养人:
  1、收养挂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4、大街(城镇)计生部分出具的无子女证明;
  5、收养人状况证明;
  6、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与当地计生部分签定的不违背计划生育规则的协议书;
  3、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4、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三)收养处理程序
  收养人、送养人两边持上述相对应处理资料到当地的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理相关手续。
  (三)收养处理地址
  青岛市民政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
  电话:0532-8210619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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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收养处理时限及费用
  处理时限:手续完全,即时处理
  处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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