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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13:12
有限合伙企业是由一般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一般合伙人的条件,主要是自然人,由于是涉及到对企业的丢失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厉的,那么,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什么差异呢?以下,是由听讼网小编收拾的相关内容。
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差异
1、对企业债款的职责承当方面: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则,有限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职责。能够看出,一般合伙人对企业债款的承当规模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买卖方面: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或许经整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一般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买卖。而有限合伙人能够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买卖。因而,在相关买卖方面,法令答应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买卖。
3、在竞业禁止方面:依据规则,有限合伙人能够自营或许同别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赛的事务;可是,合伙协议还有约好的在外。能够看出,法令答应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赛的事务。
4、在产业比例出质方面: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则,一般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产业比例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好心第三人形成丢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当补偿职责。而有限合伙人能够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产业比例出质。
5、在产业比例转让方面:依据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一般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悉数或许部分产业比例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能够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好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产业比例,但应当提早30日告诉其他合伙人。能够看出,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一般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产业比例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求依照规则进行“告诉”。
6、在出资方面: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则,一般合伙人能够用钱银、什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许其他产业权利出资,也能够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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